“有人说,自然不过就是习惯罢了。这是什么意思呢?不是有一些强制养成的习惯永远也不能消灭天性的吗?举例来说,有一些被我们阻碍着不让垂直生长的植物,它们就具有这样的习性。自然生长的植物,虽然保持着人们强制它倾斜生长的方向,但是它们的液汁并不因此就改变原来的方向,而且,如果这种植物继续发育的话,他就能保持由习惯产生的习性,虽然这些习性对我们来说是最不自然的;但是,只要情况一改变,习惯就消失了,天性又回复过来。教育确实只不过是一种习惯而已。不是有一些人忘掉了他们所受的教育,另外一些人则保持了他们所受的教育吗?这种差别从什么地方产生的呢?如果是必须把自然这个名词只限用于适合天性的习惯,那么,我们就可以省的说这一番多余的话了。”——摘自《爱弥儿》
在我眼中,自然是自然,习惯是习惯,是两种不同的概念。自然是与生俱来的,从某种角度来说是不可改变的,就想《爱弥儿》中所举得例子,当植物拒绝所有束缚之后,它还是会回到原本的生长习惯,并不会因为某一阶段的改变而永久改变,亦或者说一个孩子就算是被遗弃了,但是他的血管里流的永远都是生父生母的血而不会因为环境或者其他的改变就遗失这一份血缘关系。而习惯是什么呢?习惯是积久养成的生活方式,仅仅是因为时间久了而自然而然形成的一种生活方式,从某种程度来说它是在包含在自然之中的,因为时间让习惯变成了自然,但是习惯不是自然,习惯是可以改变的,自然是不可以的。我们生下来并不是就是知晓一切的,我们是通过教育来认知我们周围的世界, 所以教育对于我们来说不是自然,不是流淌在我们身体中的血而是一种后天养成的习惯。如果非要把自然等同于习惯,那么要在习惯前面加上一个限定词,那就是适合天性的,自然就是顺其自然符合人生长规律的,人生来具有没有后天习得的,那么适合天性的习惯自然而然就成了自然。
《爱弥儿》中说我们的一生要受三种教育,一种是受之与自然,一种是受之于人或是受之与事物。确实是这样,我们的才能和器官的内在发展,是自然的教育,如何利用这种发展,是人的教育,我们所获得的经验,是事物的教育。每个人都是有着三种教育培养出来的。显然,这三种教育对我们来说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假如这三种教育很好的配合指导我们前进,那么我们算是收到了良好的教育,但倘若三种教育不一致,相互冲突那么他所受的教育将永远都不符合他本人的心意。三种教育中,只有人的教育是我们能够完完全全把握住的,但是时时有矛盾,事事有矛盾,有什么人能够对一个孩子周围所有的人的言语和行为通通都管得到呢?所以卢梭时时都在强调顺其自然,这突然让我感觉这种想法与中国道家的无为而治有一些相似之处。例如孩子遭受失败了,我们总是忧心地去安慰,甚至用礼品来安抚……许许多多的例证,从中虽然我们总是获得了一时的温馨,但是,纵观宏观与长远,遭受教训的总是自作聪明的人们自己。所以,所有的父母和老师,需要放下形式的呵护与关爱,当孩子们在自己自然的生活状态中遇到痛苦和烦恼时,不要以为贴心关怀就是爱,有时“作壁上观”,甚至“冷眼旁观”才是真正的爱,因为只有这样,才会让孩子懂得自然的道理,才会学会遵循自然的意志,才会成为一位遵循自然规律行事的人。
《爱弥儿》是我目前在大学所有读的书中最让我佩服的一本书,但是我个人感觉我对《爱弥儿》的理解还停留在字里行间的表面,还没有深入到其深处,这是一本值得珍藏细细研究的书,特别是对于即将成为教师的我们。作为教师的我们不能顾及到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方方面面,只希望我们能把作为教师的本分学校教育做好,才能对得起作为教师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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