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将 工程防盗门及防火防盗门加工制造及安装工程项目委托给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范围:
负责防盗门的加工制作、安装
三、防盗门及防火门工程造价
四、产品及安装质量
1、产品验收以供方提供的样品及安装样板质量验收为准。产品质量保修期壹年,产品保修期从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人为因素除外)。
2、乙方产品质量承诺如下:
①乙方产品质量采用材料必须达到约定条件的规定,锁具、备件配置符合需方要求,并在安装前出具相关部门的资质证书给甲方备案。
②安装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③工程质量及产品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或退货,由此所发生的工料及其它损失乙方自负。
五、交货时间及要求
1、乙方安装时间应符合甲方的施工计划,并将门运到施工现场。
2、产品包装材料乙方自行回收。
六、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施工场地及施工所需水电。
2、粉刷、灌浆甲方责任。
乙方责任:
1、接受甲方管理,按甲方的安全文明标化施工要求清理场地。
2、自负工程安装工具、量具、材料及工人生活日用品。
3、在本工程没有安装完结之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
4、自行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自负。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以双方认可的样品门及工程质量验收为准,乙方安装完毕后,甲方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后15日内未提出质量异议,视为产品质量验收合格。(备注:本产品不负责包验收,但负责提供有效证件及合格产品。)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支付定金 ,产品到工地即支付 ,安装完毕内部验收合格后支付 ,余款三个月内一次付清全款。
2、本工程款项由甲方按乙方的正式发票金额以汇款方式支付给乙方结算。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履行供货或安装义务,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货款,并每违约一次,要求乙方支付500元的违约金。
2、若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应付款0.2%支付违约金。
3、甲乙双方在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各自可上诉至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其它约定事项
乙方完成合同交付通过需方验收合格之后,但尚未收合同约定全部款项之前,对交付的产品继续拥有所有权,在此期间,供方不承诺售后服务。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工程款全部支付后,自行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定地址: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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