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协商后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概况:
1、 工程名称:托乐嘉花园旺邻居08、12#楼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江宁 供货名称:人防设备
3、供货安装期限:所有设备生产期为15天,安装期为15天(根据工程进度和现场条件,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进行确定),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乙方必须根据现场施工情况提供、制作安装预埋件及主设备,并且暗示送至施工现场。
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总价
合同总价为: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元(RMB),该合同总价按实结算。
三、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
1、 乙方必须提供全部符合国家对于人防设备规定的完整无损、全新的产品。
2、 产品质量必须双方约定的合同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优等品。
3、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人防办的技术要求和设计要求进行生产制作安装。
4、 乙方保证其产品能够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验收。
四、 包装标准:普通包装,保证产品部受损坏、磨损为前提。 验收保准、方法及保管方式: 甲方、甲方监理和总包单位验收:以现行国家标准为依据,对照有关图纸、合同、进行验收。
五、 货物在交货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丢失、损坏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六、 违约责任:
1、 若因产品本身质量原因导致缺陷,乙方除无条件更换质量不合格产品,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 付款方式:
门框进场付40%,门扇进场付40%,余款20%待人防办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八、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 本合同自甲、乙、鉴证方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涂改无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无果,向本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 其他约定事项:
1、 甲方因自身原因只能在合同上加盖项目部资料章,应乙方要求,甲方特请南京新城置业
工程部作为本合同的鉴证方来确保本合同的顺利执行;
2、 安装应由甲方提供动力用电、通道必须畅通,并提供地下室平面图纸、标高和垂直运输。
3、 若单方违约,需赔偿对方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
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鉴证方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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