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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个人工作担保书作文材料

2022-12-25 来源:钮旅网

  保证人(甲方): 1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电话: 2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电话: 3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电话: 债权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 电话:

  为了确保 (以下简称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编号( ) 借字第 号(以下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保证人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 ,本金数额(人民币大写)为 。

  第二条 保证范围

  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代理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第三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甲方确认,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乙方同意债权展期时,保证期间至约定的新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第五条 被保证的主合同的变更

  甲方确认,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的,视为已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甲方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延长债务履行期限;

  2、增加债权本金金额。

  第六条 合同效力的独立性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被确认为无效,甲方除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外,还对主合同无效后债务人的赔偿损失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第七条 保证人承诺

  1、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及其它相关资料、信息。

  2、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保证人自愿履行保证责任。

  3、发生以下事项时,保证人应于事项始发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1)保证人发生隶属关系变更、高层人事变动、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组织机构调整。

  (2)保证人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

  (3)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件。

  (4)保证人变更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事项。

  (5)保证人发生不利于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其他事项。

  4、保证人实施以下行为,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债权人并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

  (1)保证人改变资本结构和经营体制,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

  (2)保证人对外重大借款、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

  第八条 保证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九条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义务的,除对主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外,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债权人损失的,保证人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若保证人未按照约定履行担保义务,保证人构成违约,则贷款人有权上传保证人违约信息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备案。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债权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保证人已收到并阅知所担保的主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各方各持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五条 提示

  债权人已提请保证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保证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保证人1(签章) 保证人2(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保证人3(签章) 债权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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