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1-3工区土方运输
2、工程地点:挖方区—填方区
3、工期:15天(有效工作日)
二.工程量及单价
1、土方运输总量约
2、运输单价: 三.结算方式
1、甲方依据乙方每日的运头数,以三联单开出票据,待土方运输结束后,乙方凭三联单据按实结算。
2、甲方在土方运输结束后的两天内,一次性付清运输费用。
3、若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故障维修时,甲方可支付壹万元费用进行救急之用。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挖填方区的取土点和倒土点提前进行技术交底,并安排专人进行指挥。
2、乙方在完成土方运输任务后,有权要求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费用结算,若逾期一天,按总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
3、挖方区的便道出现严重损坏时,甲方有义务及时进行维修。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休息时间安排。
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施工计划实施,每天不少于10辆运输车,并不得随意调走,若发现一次,甲方有权按1000元/车进行处罚。(车辆发生故障除外)。
7、若乙方在运输票据中弄虚作假,一经甲方查实后,假一罚十,并从结算总费用中扣除。
8、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退场,否则前期运输的费用按60%结算。
五.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诉至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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