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乙 方: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 项目名称和地点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面积承包方式
本项目由甲方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乙方加工制做。
三、 工程造价和结算方式
1. 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结算以报价为准。
2. 结算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付%工程款,余款作为质保押金,期限为一年,一年后结清尾款。
四、施工工期
施工工期为个工作日,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施工接通电源,并保证在施工期间无纠纷出现。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并对施工人员
购置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应遵守甲方区域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2、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如果遇到无法抗拒自然灾害(如地震、刮风、下雨、下雪等)或停电原因,工期顺延,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负责按质按量完成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内容,在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损坏造成钢结构质量在正常使用下发生结构破坏、等,由乙方负责在两个工作日恢复原样;
4、乙方负责政府报备工作,甲方协助。
六、保修服务承诺
1、所做物品质保一年。
2、在保质期内因乙方质量问题出现的损坏,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
3、乙方应对所做物品定期检查保修,若发生任何掉落、倒塌现象,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质保期后如需维护,乙方收取相应的费用。
七、违约责任
如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该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附则:
(一)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共同遵守。
(二) 本合同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