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资采购、出入库管理
1.1科室根据工作需要需购买物品时,由申请人填写《购买物品申请单》,经总务科长审核、主管院长批准后,交采购员采购。
1.2购买回来的物品交仓管员按《购买物品申请单》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员填写《物资入库验收单》办理入库。
1.3物资不合格时,由采购员负责办理退换,再次验收合格后方可办手续如库。
1.4仓管员应对出入库物品及时登账,对库存物品,每季度清点一次,做到账物相符。
1.5入库物品应分类存放,做到摆放整齐、标识清楚、存放方便、防护得当。
1.6各科室领取物品时,应填写《物资材料领用单》,并经科室负责人审批,仓管员依据领用单发货,领用人在单上签名确认。
1.7仓库管理按本院《仓库管理制度》执行。
2.水电及维修管理
2.1水、电工每天应到各病区、各科室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2接到各科室送来的《维修申请单》,要及时赶到现场,如有多处维修,应按轻重缓急酌情处理。如为电话通知,应先维修后填单。
2.3每次安装或维修完毕,须填写《维修申请单》,写清楚修理的项目、用料、名称、规格和数量,并由接受维修的病区或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交总务科保存。
2.4保证24小时水、电供应正常,当需要发电时应按《发电机房操作规程》操作。
2.5污水处理应按照《污水处理安全操作规程》和《污水处理工艺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保证污水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
2.6总务科每天最少一次巡视配电室、发电机房、污水处理站、供水及照明系统,以确保运行正常。
3.电梯、空调、绿化及清洁管理
根据后勤保障社会化的改革精神,医院电梯、空调、绿化、保洁,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医疗废物的回收,污水监测均采用对外承包,具体按承包合同进行管理。
4.氧气和氮气的管理
4.1医疗用的氧气和氮气由总务科负责采购,采购人员依据使用科室的'《请领单》,在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单位定点采购。
4.2供气单位送来的氧气和氮气由总务科验收合格并办理手续后送到各使用科室。
5.救护车及办公用车
5.1救护车驾驶员实行24小时轮值制度,当值驾驶员不得擅自离岗,要确保突发性事故发生时医疗救护随时出车,并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下,承担社区医疗救助任务。
5.2救护车由医务科负责派遣,办公用车由院办公室派遣。
5.3车辆管理维护由总务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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