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上海制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昌平路653号104室 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由乙方对甲方复印机提供按张收费服务,并签订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二、复印机品牌型号: 配置:
复印机机器序列号: 计数器:
三、服务方式为按张收费,具体方式如下:
1、每复印一张收费: 元,甲乙双方每壹个月按实际使用量结算一次。复印量以复印机计数器显示数字为准。乙方向甲方交付租赁机器时,甲方同时应向乙方支付机器押金 元。租赁结束时,甲乙双方结清所有费用后,乙方将退还甲方押金,押金收据同时作废。
2、租赁期内,甲方发现机器工作不正常、使用效果不佳及其他任何故障时,可随时通知甲方,如通过电话咨询无法解决问题,甲方将在外环线以内8个工作小时、外环线以外24个工作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保养。
3、租赁期内,该复印机在正常操作情况下所损坏的零配件和耗材(包括硒鼓、碳粉等,纸张除外),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因电力作用、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复印机故障或损坏须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4、因甲方未按使用规定使用复印机,或由非乙方工程师进行拆卸或维修而引起的复印机故障或损坏须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5、如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无法解决复印机故障,乙方将为甲方提供一台备用复印机免费使用。
6、甲方不得将所租用复印机出售、转租、担保、抵押、自行转移到其它地方或作任何损害出租人利益的处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出赔偿。
7、任何一方如果迁移办公场所或变更电话号码,应提前通知对方。
8、乙方提供复印机维修保养服务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7:00)。若甲方在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要求提供服务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服务费。
四、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如欲终止本合同,应于三十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机器押金的20%作为违约金。
五、如有未尽事项双方可签署附加文件,附加文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交有司法机构解决。
七、本合同经甲方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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