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
确认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拟定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并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书面通知相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政 国 府 有 作 土 出 地 房 使 屋 用 征 权 收 同 决 时 定 收 并 回 公 告 按照规定程序委托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分户评估并公示结果 委托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对被征收房屋附属物装饰 装修进行丈量登记认定 产权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产权人对评估有异议可申请复核评估 直至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中心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并相互结清差价 被征收人按期搬迁腾空被征收房屋 接收被征收房屋交付拆除 确认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符合纳入市 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确认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政 府 确 定 启 动 确定评估机构并进行预评估或分类评估 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 对未登记房屋先行认定处理 对房屋调查情况 征求意见情况公示 征收补偿方案修订补充并公示5日 产权人对计算结果进行认定 并选择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但是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征收中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补偿资金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产权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进行安置房挑选 房屋征收中心与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房屋征收中心报政府批准直接作出补偿决定并现场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按照法院审理或者上级行政机关复议结果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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