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教务处文件
昌大教发[2008]28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
通 知
各学院:
上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在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校考风得到较大改善,为进一步巩固考风建设所取得的成效,规范考试工作,加强考试监督,严肃考风考纪,提高教学质量,现就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学期期末考试自6月23日始进入集中阶段,7月4日结束。期中专业课考试主要集中在第18周,公共课考试在第19周进行。
2、学校本学期考风建设的重点仍是督查监考教师履行监考职责情况。教务处工作人员和教学督导员等相关人员将对各教学楼全面巡视,如发现违规、违纪、不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教务处将及时在办公网上通报,情况严重者,将按《南昌大学关于教学差错与事故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3、各学院应充分发挥在加强考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各学院
要全面负责本学院的考试工作,特别是由各教学单位组织的提前考试和专业课考试,要充分重视考风建设,认真召开师生考试动员会,增强监考人员的岗位意识和考生的诚信意识,积极培育本学院学生诚实守信的优良考风。
4、学院要组织好院系领导巡考工作,做好巡考记录,开设期末考试通报栏。对违规、违纪师生要做好通报工作,情节严重的舞弊和违纪行为要报教务处处理。
5、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南昌大学监考人员管理办法》,履行职责,按时到岗。在考试开考前,按规定领取试卷、清场;在考试过程中,不聚集聊天,不阅读书报,不得背向学生坐在座位上,不得随便离开考场,不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考试结束后,清点试卷,分别填好试卷袋和考场记录表。
6、监考人员不得私自替换,如有特殊情况需替换,应填写《期末考试调换监考教师登记表》,提前向教务处教务科报告备案。
7、每场考试,监考人员要按规定安排考生坐好。考生严格按学号顺序排列,原则上隔两座就坐。
教务处
2008年6月18日
主题词:考风建设 期末考试 通知
主 送:各学院
抄 报:校领导 南昌大学教务处 2008年6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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