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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车、用车管理规定

2021-06-04 来源:钮旅网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一、 目的

为加强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调度和使用车辆,最大限度地满足公司业务用车要求,杜绝非合理性用车,特制定本规定。

二、 范围

产权归公司所有的车辆及私车公用车辆

三、 用车程序

1. 用车;

用车分为五类:行政办公用车、生产事务用车、售后服务用车、研发事务用车、私人紧急事务

2. 各部门业务用车需提前一天填写派车单(一式两份),申请单须填写清楚所去的地点(多个地点,

请列举)、用车具体时间、用车所属分类等,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企管部(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司机持单方可发车;司机返回后,将钥匙及时交还企管部(综合部);如果路途中有现金支付的路桥费等,司机需持派车单和费用单据方可报销。

3. 如未经批准私自用车的,一切费用自理,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100-500元的处罚(如有突

发事情须马上出车处理的,应先电话请示主管部门经理,事后一日内再补办手续。

4. 下班时间因公外出用车的,应先经部门经理批准签字,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方能出车。特殊情况

可进行电话确认,但事后一日内要补办用车手续。

四、 车辆使用管理原则

1. 使用车辆必须提前提出申请,否则非紧急情况不予派车。派车原则是:以事情的轻重缓急程度

考虑最急需的用车;租车费用高于出车费用时可派车;接待或拜访客户时可派车;事情紧急时可派车。不符合派车原则的,不予派车。

2. 公派出差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派车接送:

(1) 前往或返回时已无公共交通工具搭乘的;

(2) 携带工具、配件等物品总量超过10公斤(含)或体积超过0.5立方米(含);

(3) 乘坐首班公共交通工具仍无法赶到机场候机或火车站候车的;

(4) 乘飞机或火车时间在第二天凌晨0:00-6:00的;

(5) 公司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年满60周岁的。

3. 公务车辆如在公务中遇到不可抗拒的事故发生,除向所在地交警部门报案外,应立即报知公司

企管部(综合管理部),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经交警部门或保险公司认定责任后,保险公司予以赔偿的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部分,如属驾驶人员过失造成的,由驾驶人员承担10%-50%。

4. 车内严禁吸烟,违者给予100元/次罚款。公司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陪同人员应婉言告知车内

禁止吸烟。

5. 司机有维护车辆整洁的义务,交车前应将车辆内部杂物清理干净、座椅整理好。如有投诉,缴

纳水果基金10-50元/次。

6. 驾驶人员必须凭派车单/用车申请单方可出车,无单出车视同私用。相关人员无单派车或给车钥

匙的,罚款100元/次。

7. 一般情况下工厂的车辆的行驶证和锁匙放在综合部经理处,门卫必须坚持原则凭有效的派车单

放行,每张派车单门卫必须登记车辆离厂时间和车辆回厂时间,并记录起始公里数,如发现有失职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100元/次的罚款。公司由企管部指定专人保管。

8. 驾驶人员必须是公司指定的人员,并且要与公司签订《驾驶员安全责任书》,严格、认真履行责

任和职责。

五、 私人紧急事务用车规定

1. 私人紧急事务用车的条件

a. 因员工或直系亲属生病,行动不便的;

b. 因个人紧急事务需外出处理,由于时间原因确实无法自行坐车前往的;

2. 私人紧急事务用车的收费标准

a. 员工因私用车,按1.2元/公里计收费用;

b. 以上用车所产生的路桥费自理;公司不另派司机,且不允许公司以外人员驾驶。如遇特殊情

况需要用车的,必须以私人的名义,请公司指定的司机驾驶。用车过程中,该司机发生的任何责任事故由使用申请人承担。

3. 私人紧急事务免费用车的标准

a. 部门副经理,每月累计50公里以内免费;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公里计收费用;

b. 部门经理,每月累计100公里以内免费;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公里计收费用;

c. 副总经理或总监每月累计500公里以内免费;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2元/公里计收费用;

d. 总经理每月累计2000公里以内免费;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公里计收费用。

e. 每月未使用公里数,不累加至下月免费行驶里程。

4. 费用的收取:每月底由综合部统计私人用车行驶里程数,并按上述规定计算应付金额,向相关

使用人确认后,出具收据收取费用。

六、 车辆费用报销

1. 凡公司用车,过路过桥费凭当天派车单及票据报销,司机应注明清楚出车线路,并经部门经理

确认。票据日期有误一律不予报销。车辆使用费用应及时报销。

2. 油费报销:公司所有车辆必须使用加油卡加油,否则不给予报销,特殊情况需请示企管部经理

(综合部经理)方可直接加油。

3. 司机必须在派车单上填写出车和回车里程数,据此报销出车费用。

4. 车辆费用报销时需附有效的派车单。

八、业务用车特别规定

1、凡属公司总部、模具公司各部门因自身业务联系需要用车时,应提前与综合部进行联系,综合部将视车辆情况,确定能否予以安排。

2、各需用车辆部门经安排使用车辆后,综合部将对使用车辆的牌号、里程进行登记,并按1.5元/公里计费。

3、综合部在用车部门车辆使用完毕后,将对用车里程进行统计,并将计费单整理好,传给用车部门进行确认。

4、用车部门核对确认,在计费单上签字认可后,将计费单回传并到财务部交纳用车费用。

九、私家车管理规定

1、私家车的出入厂和厂内停放时间为7:00~21:30时,21:30时后私家车不予进厂,自行安排厂外停车;

2、私家车除公用装货、卸货外,必须在公司指定的停车点停放,严禁在生产车间内停车,违反者每次罚款200元;

3、私家车在做为公司租用时,必须履行以下手续:到前门卫登记现有里程,开具用车申请单,经用车部门领导及综合部签字,租用使用车辆完毕后,再到前门卫登记使用里程,并凭使用数进行报销。未履行以上手续的不予报销;

4、公司租用私家车费用按1.2元/每公里进行计算。

十、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用车管理制度及其补充规定废止。

综合部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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