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租赁制度
由于目前大型机械租赁更加频繁,为了加强大型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和机械安全,并能安全、高效为工程项目服务,浙江旭昱建设有限公司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权限:
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合同管理权限分类,机械化公司负责承办运输合同、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租赁合同。
二、租入起重机械:
1、当公司内部起重机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机械化公司负责承租外部起重机械。
2、所租赁机械必须具有设计许可证的单位设计,具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
3、选择国内信誉良好服务可靠及大的租赁公司,租赁前必须明确双方所承担的安全风险及所有义务。
4、租赁合同签订的同时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车辆进场安装同时并具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对汽车式起重机必须持有公安交管部门发放的各种证件及牌照。凡不符合要求的机械坚决不能使用。
5、对租入的起重机械必须纳入机械化的管理范围,操作司机持证上岗,落实每周、每月的检查制度,对租赁机械所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给设备的所有方,故障排除方可使用。
6、操作司机必须服从用车单位的统一调度,主动参加每周的安全学习和工作安排,操作人员同时具备掌握该车的机械性能、结构、原理和用途,用车方负责提供持证的起重指挥人员。
7、大型吊装操作司机必须参加安全技术交底,用车方则负责提供好的安全工作环境,如平整坚实的场地,高空坠物的防护,符合安规的安全设施。
8、租入的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前,项目部及机械化公司应对其安装、拆卸单位资质,安装、拆卸作业方案以及安装、拆卸人员资质证件进行审查。安装、拆卸方案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经上报业主、监理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拆卸作业。在安装、拆卸过程中,项目安保部及机械化公司对安装单位安装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监督,确保起重设备安全可靠。
浙江旭昱建设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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