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正确的 “喝酒观”
凤凰网
近日,有网友反映,湖北恩施州来凤县地税局一名年轻干部,因陪调研的州局领导喝酒过量猝死。事后,该局已赔偿安抚家属。
有人指出,官员喝酒猝死的新闻并不是第一次,但是这名年轻干部年仅31岁,妻子刚刚怀孕2个月,也就说这不仅意外着一个生命的离开,同时意味一个家庭的变故,这让新闻增加了悲情色彩,但是悲情背后我们还应该理性思考。
有人认为,因为当天是陪同调研的州局领导,也就是说是接待活动,所以不少人将责任指向该领导,指向该单位,但是实际上该年轻干部也有自身的责任。“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任何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板,而且自己也应该是清楚的,酒量也一样。明明知道酒量不行,还硬着头皮往前冲,这不是“明知上有虎,偏往虎山行”。所以要说责任,参与者有劝诫不力的错,当事人也还是有自制不强之责。
有人表示,在八项规定出台后,党员干部的吃喝之风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好转,但是在一些地区、单位“以酒量论英雄”的风气还是存在,如此次事件中领导调研就有人陪同喝酒,就可见一斑。一些地方甚至还有“只喝半斤喝八两,这样的干部才能培养”的歇语。这样错误的干部培养观念,不仅仅不利于塑造良好的官场风气,同时也让一些年轻干部显得不能适应而叫苦不迭,更会导致工作上的失误。
有人呼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全国轰轰烈烈的开展,我们党和政府要借此契机,坚决反对不良的饮酒风气,不断优化我们的党员干部队伍,领导干部要改变观念,
真正培养出能力过硬的干部;年轻干部也要敢于和不良风气说不,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如此方能让醉酒死亡的悲剧不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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