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制度
为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认真执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制度,做到严把商品质量关,认真对待消费投诉、树立诚实守信的商业形象,确保消费者的食品消费安全。本园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消费者进行食品质量承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进货时查验食品质量及来源,进货台帐记录详细和真实,进货凭证和台帐相符;进货凭证保存不少于二年:
二、食品上柜销售前再次检验质量和商品外观,杜绝不合格食品上柜销售;
三、销售食品开具销货凭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售后服务规定,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消协做好消费投诉工作。
四、建立食品预警制,过期或变质食品主动及时下柜销毁,并做好记录;对经有关职能部门鉴定为不合格的食品,及时清理下柜。
五、食品明码标价,标签内容真实明确,价格合理、计量准确,不经销有毒有害、污染、变质、过期、不合格食品或者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日期的食品、冒牌食品。
六、保持店容店貌整洁,营业证照齐全,商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有序。
七、积极负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质量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进行清理、登记,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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