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坚书法美学:以禅喻书,参悟自然,力求新变,自成一格
一、以禅喻书,参悟自然
禅宗, 兴于唐而盛于宋, 禅宗主张道由心悟, 强调本心, 认为一切从自我的本性出发, 即所谓“我心即佛”、“直接人心, 见性成佛”, 把“心”作为万事万物的本体。在禅宗兴盛的北宋, 其思想影响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各个领域, 其文艺观受到禅宗的影响是理所当然的。
参禅悟道就是寻求一种解脱, 是内心达到彻悟, 黄庭坚把禅宗注重本体的内心感悟运用到书法中。他说:“老夫之书, 本无法也, 但观世间万象, 如蚊纳聚散, 未尝一事横于胸中, 故不择笔墨, 遇纸则书, 纸尽则已, 亦不计较工拙与人之品藻讥弹……盖字中无笔, 如禅句中无眼, 非深解宗理者, 未易及此。”、“余尝评西台书, 所谓句中有笔者也。字中有笔, 如禅家句 中有眼, 他人闻之瞠若也, 惟苏子瞻一闻便欣然耳。”
“有眼”是黄庭坚评书的一个重要标准, 禅宗所谓的“眼”是指他们所参话头与所斗机锋中最警策之处, 是最值得玩味参悟的那一点, 他们可因此悟道。黄庭坚在书法中所谓的“眼”, 即在用笔上强调提按顿挫, 用夸张的提按、顿挫的强调形成战掣劲涩的线条;结构上加强开合的对比, 中宫紧敛, 突出主笔, 字势欹侧, 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感。
黄庭坚说“无心万事禅”, “禅”从根本上说是一种澄心静虑的心理状态, 黄氏以禅喻书, 论书与禅理参合, 他认为“禅”就是“心之妙”。他在《跋与张熙载书卷尾》中写道:“古人学书不尽临摹, 张古人书于壁间, 观之入神, 则下笔时随人意。学字既成, 且养于心中无俗气, 然后可以做示人为楷式。凡作字须熟视魏晋人书, 会于心, 自得古人笔法也。”这也就形成了苏轼认为的黄氏书法之“三反”, 即:“以平等观作欹侧字, 以真实相出游戏法, 以磊落人书细碎事”, 最终自成一家。
二、力求新变,自成一格
“认识自我乃是哲学探究的最高目标——这看来是众所公认的”现代西方最重要的哲学家卡西尔这样说。艺术的终极目的就在于认识自我、表现自我, 在于创新, 在于自成一家。
黄庭坚在《钟离跋尾》中提出“今观钟离寿州小字千文, 妩媚而有精神, 熟观皆有绳墨, 因知万事皆当师古。”他认为要学习古人, 汲取精华, 才能形成自己的风格, 他
多次强调学习古人的重要性, 认为要先“临摹”后“入神”, 他在《书赠福州陈继月》中提出“学书时时临摹, 可得形似。大要多取古书细看, 令入神, 乃到妙处。惟用心不杂, 乃是入神要路”。
黄氏不盲目学习古人, 他在《又跋兰亭》中写到:“《兰亭》虽是真行书之宗, 然不必一笔一画以为准, 譬如周公、孔子, 不能无小过, 过而不害其聪明睿圣, 所以为圣人。不善学者即圣人之过处而学之, 故蔽于一曲, 今世学《兰亭》者多此也。”
黄庭坚在《以右军书数种赠丘十四》鲜明地提出了自己的创新口号:“随人作计终后人, 自成一家始逼真”。黄庭坚提出一方面要师法古人, 另一方面强调不可囿于古人, 先求形似, 进而达到精神的逼真, 然后就可抛弃先前的形似, 写出自己的风格, 最终达到“自成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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