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丹东希望学校开展“12.4”
法制宣传日活动工作总结
2013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三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积极贯彻实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在认真贯彻区教育局转发《关于开展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乐治区办【2013】21号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校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这一活动主题,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让大家都充分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使法制的力量深入人心。现将我校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
2013年“12·4”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是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载体,动员全体师生集中开展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依法执教能力,促进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进程,为构建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步骤和内容
1)、学校将周一(12月2日)国旗下讲话时间,作为“12·4”法制宣传月活动的正式启动,由学生发出活动倡议;各年级组全面部署主题宣传活动,提出工作要求,制定措施意见,并做好此次活动的总结工作。
2)、认真做好学校领导和教师宣传工作。通过配发法律资料,采用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校领导、教师进行法制知识宣传。
3)、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橱窗、板报、班级黑板报做好12月4日法制宣传日主题教育活动。
4)学生法律知识宣传。各年级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班会,在学生中,大力宣传宪法知识,树立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在各班召开主题班会的同时,学生管理处认真做好优秀主题班会评选工作。
5)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等积极做好法制宣传。
6)学校邀请法制副校长来校开展“法制教育讲座”,向学生讲解哪些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等,还就发生在同学们身边的案例做了深入浅出的剖析,使广大同学们意识到:法就在身边,守法是对自己一生的负责。
三、营造宣传氛围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本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12月2日早晨召开了行政人员动员大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区教育局文件精神,确定了本次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以及活动内容,明确了这次活动的主要工作任务,并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本次的开展:
丹东希望学校法制宣传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世才
副组长:冶金良
成 员:全克军、李红玉、陈凤莲、侯文秀、杨生忠、袁教邦、许得红、马小红、各年级组长、班主任及政治老师、心理健康老师、法制副校长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宣传、落实、协调实施、总结等工作。
弘扬法制精神、知法、守法、护法是每个公民的崇高义务。我校历来重视对教师法制精神的培养,此次法制宣传活动在全校范围内营造更为浓厚的法律氛围,提高广大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具体活动内容有:
(1)悬挂横幅。为了配合本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开展增强宣传力度,在校门前悬挂“平安出行每一步 关爱生命每一天”的横幅标语,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
(2)为了真正把普法活动落到实处,让教师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根据学校的要求,认真总结本校“六五”普法工作情况,宣传“六五”普法成就,并充分利用每周政治学习时间,组织大家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宪法》等法律法规,在学习中,领导带头讲学法、普法、用法制服务于我们工作的重要性和体会。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在师生中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治教,执教为民,依法维权的观念。
(3)为积极响应“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坚持学与用相结合。结合工作实际,把学法和平安校园创建相结合。
四、活动意义
通过开展系列活动、不但在广大教师生中掀起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而且进一
步增强了全体师生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依法执教能力,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进程,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总之,我校的“12·4”普法工作在上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完成了各项任务,教职工依法执教的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也逐渐养成,为明年的普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今后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以新的姿态,新的措施开展明年的普法工作。
乐都丹东希望学校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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