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蓉都运业有限公司
驾驶员“五统一”安全管理制度
为更好开展我司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驾驶员的同意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驾驶员“五统一”分别为统一招聘、培训、考试;统一劳动保险、统一工资发放、统一考核、统一奖惩。
一、统一招聘、培训、考试:
1.按照公司行政办公室编制计划,再根据招聘计划,实施面向社会招聘工作。
2.经行政办公室初试合格后,由安全技术部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然后由安全技术组织驾驶员上车进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条件合格者可进行录用。
3.由行政办公室统一办理录用手续,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由安全部统一制定培训计划,负责每月为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考试。
二、统一劳动保险
1.由行政办公室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录用驾驶员办理社保购买。
2.社保标准按工资构成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3.所参保险分别为: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大病统筹。
三、统一工资发放
1.每月20日前为工资发放日。
2.由财务部总监根据公司薪酬标准造工资表。
3.公司财务部出纳为驾驶员发放工资。
四、统一考核
1.由行政办公室制定驾驶员考核标准。
2.由安全技术部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本人。
3.驾驶员在收到考核结果后,如有不公正处,可向行政办公室提供材料,进行申述。
4.行政办公室在收到驾驶员申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对考评结果进行调查修正。
五、统一奖惩
1.由行政办公室制定驾驶员绩效考核奖惩制度。
2.根据考核结果和奖惩制度对驾驶员工作进行奖惩,在工资中体现。
六、本制度重新修订后由2010年6月7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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