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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2022-10-27 来源:钮旅网
失业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2022年以来,受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企业裁员现象处处可见,关于失业保险常见问题有哪些呢?本文来给大家一一讲解。

一、失业人员符合什么条件时,才能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呢? 失业人员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这里包括以前和现在单位缴纳的年限,合并计算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在户籍地或常住地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什么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呢? 很多员工都不了解,因此也不去人社部门办理失业登记,错失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机会。另外,不少用人单位的HR也搞不清楚,在人社局线上系统办理终止或解除手续时,随意选择与员工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导致员工领取不了失业金,遇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是需要赔偿员工损失的。

根据人社部第13号令《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以下五类情形:

情形1、终止劳动合同,又包括3种情况: (1)劳动合同期满; (2)用人单位破产;

(3)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情形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包括10种情况: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多重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 (5)欺诈、胁迫方式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及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

(10)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

情形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情形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情形5、用人单位存在违规,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5种情况: (1)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欺诈、胁迫方式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以上5类情形合计有20种情况,都是可以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来申领失业保险金的。

三、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有多长?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满五年不足十年的,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十年以上的,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四、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怎么规定的? 用人单位和本人的缴费时间要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举例说明下:比如说上次失业应当领取12个月,实际领取了10个月后又找到工作了,在新单位工作2年后,又再次失业。那么在新单位的缴费时间为2年,那么最长领取12个月+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五、失业保险金标准有多少?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般为最低工资标准的70%或80%。失业保险金标准会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六、失业期间医保怎么办? 如果失业人员办理了失业登记,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仍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需要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如果没有办理失业登记,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那么就无法由失业保险基金来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就无法享受医疗保障。

七、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由失业保险基金向其遗属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其中: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八、单位未缴纳社保,或者单位办理失误,致使员工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需要承担哪些赔偿责任?

1、失业保险待遇损失。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标准X领取月份数。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领取期限根据缴费年限确定,一般在12个月至24个月。

2、医保待遇损失。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于无法办理失业登记,而不能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可以提供医疗费用票据,要求单位赔偿。

九、大龄失业人员除了领取失业保险金外,还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呢? 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年满45周岁的男性和年满40周岁的女性。

1、对于距法定退休年龄2年或不足2年的大龄失业人员,经就业服务机构多次职业介绍,确属非本人主观原因不能重新就业的,还可以申请延长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最长可延长6个月。

2、对于参加“灵活就业”的大龄失业人员,如果是本地户籍,且连续处于实际失业状态6个月以上的,可以按照最低的社保基数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然后还可以领取以下两项补贴了:

(1)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照最低基数缴费的缴纳金额的50%,补贴时限为3年。另外对于距离退休≤5年的,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延长直至退休。

(2)灵活就业岗位补贴:对距离退休≤3年的,可以申请岗位补贴,标准为最低工资的50%,最长不超过36个月。

如果你是失业人员,那么赶紧向社保关系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去咨询吧,不要错过这些补贴待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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