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特布乌拉河防洪治理
工程竣工验收
鉴定书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特布乌拉河防洪治理工程
竣工验收委员会 二○一七年十月 前言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公布、第48号修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和《关于印发加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验收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14]234号)等有关规定,2017年10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在化德县水利局主持召开了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特布乌拉河防洪治理工程竣工验收会议。验收委员会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乌兰察布市水利局、乌兰察布市水利建设与管理站、乌兰察布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化德县人民政府、化德县水利局、化德县水利工程管理站等单位代表组成。项目
法人、设计、监理、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的代表参加了验收会议。 验收委员会成员查看了工程现场,观看了工程建设声像资料,听取了参建单位的工作报告,查阅了有关资料,经充分讨论后,形成并通过了《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特布乌拉河防洪治理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一、工程设计和完成情况 (一)工程名称及位置 工程名称: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特布乌拉河防洪治理工程
工程位置: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特布乌拉河防洪治理工程位于乌兰察布市化
德县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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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主要任务和作用
该工程主要任务是保护河道两岸2个自然村1440人口、0.5万亩耕地和
4500头(只)牲畜的防洪安全。
(三)工程设计主要内容 1.工程立项、设计批复文件
2013年12月11日自治区水利厅以内水建[2013]254号文件进行了批复,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1157.55万元。 2.设计标准、规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堤防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V等;堤线顺现有河道河势布置,堤距50-80m,起点为肖家村(0+000),终点为欣荣村(4+050),设计洪峰流量127m/s。桩号0+033.6、0+320、0+656、1+127、1+472、2+279、
2+800、3+224和3+828九处的左或右岸防洪墙前采用厚0.6m的铅丝石笼护底。过水路面设计,桩号分别为1+924和3+987,路面宽5.0m。桩号0+600和3+200
处设置上堤坡道,坡道宽4.0m,纵坡1:10。 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工期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特布乌拉河防洪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左右岸3浆砌石防洪堤各4.05km,共计8.1km,同时新建9处铅丝石笼护脚。2处
混凝土过水路面,2处上堤坡道。 本工程建设工期为335日历天。
4.工程投资和投资来源
该工程批复总投资1157.5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42万元。其中:中央
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926万元,自治区配套资金1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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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程建设有关单位
类别 法人监督单位 法人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质量监督单位 单位名称 化德县水利局 化德县特布乌拉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五)工程施工过程 1.主要工程开乌兰察布市欣源水业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内蒙古弘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完工时内蒙古济禹水利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工、乌兰察布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间
要工程开完工情况表 工程名称 堤防工程 护脚工程 16 过水路面 开工日期 2014年7月 2014年9月2015年8月26 完工日期 2015年9月 2015年9月2015年9月26日 2.主要设计变更 25日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特布乌拉河防洪治理工程涉及设计变更四处。设计变更经乌兰察布市水利局以乌水发[2015]205号文件做了批复。设计变更内容如
下:
(1)左岸防洪堤起始部分向东北方向延长172米(至桩号K0+000-K0-172
米处)。
(2)左岸堤防K2+520处与右岸K2+605处预留汇流进水口2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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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K2+730至K3+130处右岸现状墙体基础上加高30cm,基础加宽为
80cm,左岸对应段落现状墙体基础上加高30cm。
(4)K0+50处增加护脚1处、k2+800处的护脚在原地面挖深1米后砌筑、
k3+224处护脚上下游各延长20米。
3.重大技术问题及处理情况
无。 (六)工程完成情况和完成的主要工程量 实际完成堤防长度8.27km,实际完成的主要工程量为堤防土方填筑44085.5万m、土方开挖54872.4万m、浆砌石砌筑34180万m,铅丝石笼护脚4287万m。 (七)征地补偿及移民处理情况 无。 二、工程验收及鉴定情况 2015年12月27日,化德县特布乌拉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在化德县水利局会议室主持召开了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特布乌拉河防洪治理工程单位工程验收会议,验收委员会由化德县特布乌拉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化德县水利局、内蒙古弘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欣源水业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内蒙古济禹水利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的有关领导及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乌兰察布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组成员
列席了验收会议,乌兰察布市水利局领导及代表对验收进行了监督。 验收委员会通过了《化德县特布乌拉河防洪治理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三、历次验收及相关鉴定提出的主要问题的处理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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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监督
乌兰察布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本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参建单位质量行为和工程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有关工程质量评定进行
了核定或核备。 (二)工程项目划分 2014年6月22日,项目法人以化水发[2014]29号向乌兰察布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项目划分,2014年9月18日,乌兰察布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对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特布乌拉河防洪治理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了认定。该工程划分为1个
单位工程,4个分部工程,301个单元工程。 (三)工程质量评定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特布乌拉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共划分1个单位工程,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634—2012)的规定,1个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中:优良0,优良率0%,该工程项目质量等级为合格。外观质量得分率72.3%。
五、概算执行情况 (一)投资计划下达及资金到位 该工程批复总投资1157.55万元,其中:国家投资926万元,自治区配套116万元,市级配套11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42万元。 (二)投资完成及交付资产
该工程完成投资1077.7839万元,交付资产985.4039万元。
(三)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资金
无。 (四)结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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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五)预计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
无。
(六)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
2015年11月,按照国家《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14)的要求,编制了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特布乌拉河防洪治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七)审计 工程于2016年5月由化德县审计局对该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化审报[2016]60号),经审计确认实际完成总投资为1077.78万元。建筑工程为985.4039万元,独立费为92.38万元,其中:建设管理费20万元,监理费18万元,勘测费29.66万元,设计费24.72万元。
六、工程尾工安排 无。 七、工程运行管理情况 1.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 该工程由化德县水利局水利工程管理站负责运行管理。 2.工程移交 工程竣工验收后办理移交管理单位手续。
八、工程初期运行及效益
工程初期运行状况良好。2015年7月底,堤防主体工程基本完工,之后发了2场洪水,工程质量稳定可靠,保护了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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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意见和建议
1.化德县政府尽快落实工程维修养护经费。
2.运行管理单位要完善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巡视检查和工程维修养护
等工作,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3.应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堤后防汛道路的畅通。
十、结论 验收委员会成员通过查看工程现场,观看了工程建设声像资料,听取了参建单位的工作报告,查阅了有关资料,经充分讨论后,一致认为: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特布乌拉河防洪治理工程已按照批准的设计内容完成,工程质量合格,工程档案资料基本齐全,财务管理基本规范,工程初期运行正常。竣工验收委员会同意乌兰察布市化德县特布乌拉河防洪治理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十一、验收委员和被验收单位代表签字表 精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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