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琉璃河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
处置污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09年9月
1
1. 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及性质
1、工程名称:北京市琉璃河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项目。 2、工程性质:新建。 1.2. 建设单位
北京市琉璃河水泥有限公司。 1.3. 建设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车站前街1号,北京市琉璃河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 1.4. 工程内容
拟建项目的建设内容为600t/d的污泥干化处置中心。
2. 污染源状况
2.1. 现有工程污染源状况 2.1.1. 大气污染源状况
全厂共有74个废气排放点,其中大部分污染源排放的是颗粒物,其中1#生产线、2#生产线窑尾和1#矿渣烘干机、4#矿渣烘干机排放的废气中含有SO2和NOx。现有工程颗粒物、SO2、NOx的排放量分别为180.698t/a、128.514t/a、515.817t/a。
1
2.1.2. 水污染源状况
现有工程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2#生产线4.5MW的余热发电系统和1#生产线在建的6MW的余热发电系统采用一套循环水系统,1#生产线12MW的余热发电系统和现有生产设备共用一套循环水系统,生活污水排入厂内的综合池,与补燃锅炉的排水在综合池内经沉淀后,由管网排入厂外的喷淋冷却水池,与设备冷却水混合后经两道格栅处理返回进入厂区循环水泵,然后用管道输送到各用水点,用于12MW余热发电系统、水泥生产设备冷却水使用。雨季喷淋冷却水池内的水会有部分溢出,排入厂区北侧的大石河,经估算溢出水量约为2850m3/a。
经核算现有工程CODCr和氨氮的排放总量分别为0.118t/a和0.0006t/a。 2.1.3. 噪声污染源状况
现有工程的噪声源主要为粉磨设备、风机、空压机、电动机等设备,噪声级一般在90-110dB(A)。
2.1.4. 固体废物污染源状况
现有工程的工业固废主要包括除尘器下灰、燃煤锅炉的煤渣和粉煤灰及窑内更换的废弃耐火材料等,除尘器下灰、燃煤锅炉的煤渣和粉煤灰等回用于水泥原料;废弃耐火材料约5.0t/a,破碎后加入水泥配料。现有工程的工业固废均做到合理利用,不外排。
现有工程的生活垃圾的产生量约为0.97t/d,这些废物集中收集后由专人进行分拣,部分入窑焚烧,不能入窑的部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经核算,生活垃圾排放量约为132t/a。 2.2. 拟建项目的污染源情况 2.2.1. 大气污染源状况
1、有组织排放污染源分析
湿污泥受料仓和储罐均采用微负压操作,产生含恶臭气体的废气(G1),臭气浓度为500-800(无量纲),风量8400m3/h,由窑尾冷却风机引至1#窑焚烧。
2
污泥干化车间产生含恶臭气体的废气(G2),臭气浓度为500-800(无量纲),风量57500m3/h,由窑尾冷却风机引致1#窑焚烧。
预混合装置采用微负压操作,产生含恶臭气体的废气(G3),臭气浓度为500-800(无量纲),风量3000m3/h,由窑尾冷却风机引至1#窑焚烧。
干燥机产生的废气(G4)风量为26000m3/h,湿度达到99%,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H2S和NH3,经碱式喷淋塔洗涤后干燥尾气的废气量可降至3500m3/h,由窑尾冷却风机引至1#窑焚烧。
干化污泥输送冷却过程产生的废气(G5),风量为2000m3/h,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为500-800(无量纲),由窑尾冷却风机引至1#窑焚烧。
干化污泥储库下料废气(G6),风量为500m3/h,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和颗粒物,分别为500-800(无量纲)和1500mg/m3,采用布袋收尘处理后由窑尾冷却风机引至1#窑焚烧。
干化污泥储库废气(G7),风量为2000m3/h,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为300-500(无量纲),由窑尾冷却风机引至1#窑焚烧。
干化污泥下料废气(G8)产生于出储库干化污泥的下料管,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风量为2000m3/h,浓度约为1500mg/m3,采用布袋收尘处理后于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约为15mg/m3,能够达到北京市《冶金、建材行业及其它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238-2004)中关于水泥行业的B区Ⅱ时段的标准限值(“破碎、粉磨、包装、贮运及其他需要通风除尘的过程”排放浓度30mg/m3)。
转运站下料废气(G9)产生于皮带输送机转运站下料管,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风量为2000m3/h,浓度约为1500mg/m3,采用布袋收尘处理后于18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约为15mg/m3,能够达到北京市《冶金、建材行业及其它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238-2004)中关于水泥行业的B区Ⅱ时段的标准限值(“破碎、粉磨、包装、贮运及其他需要通风除尘的过程”排放浓度30mg/m3)。
污泥配料仓废气(G10),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风量2000m3/h,浓度约为1500mg/m3,采用布袋收尘处理后于28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约为15mg/m3,能够达到北京市《冶金、建材行业及其它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238-2004)中关于水泥行业的B区Ⅱ时段的标准限值(“破碎、粉磨、包装、贮运及其他需要通风除尘的过程”排放浓度30mg/m3)。
3
投加干化污泥后1#生产线窑尾废气(G11)中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即二噁英,13.1pg/m3;铅,0.13mg/m3(0.012kg/h);镉,0.014mg/m3(0.001kg/h);汞,0.0014mg/m3(0.00013kg/h);氯化氢,5mg/m3(0.462kg/h);氟化氢,1.8mg/m3;臭气浓度,2291(无量纲)。1#生产线窑尾废气风量为92420m3/h,经布袋收尘处理后于100m烟囱排放。二噁英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04)中的排放限值(100pgTEQ/m3);铅、镉、汞和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限值(铅,排放浓度0.7mg/m3,排放速率0.33kg/h;镉,排放浓度0.85mg/m3,排放速率3.28kg/h;汞,排放浓度0.012mg/m3,排放速率0.092kg/h;氯化氢,排放浓度100mg/m3,排放速率15.63kg/h);氟化氢满足北京市《冶金、建材行业及其它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238-2004)中关于水泥行业的B区Ⅱ时段的标准限值(排放浓度2mg/m3);臭气浓度满足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排放限值(排放浓度60000)。
2、无组织排放污染源分析
湿污泥受料仓、湿污泥储罐、污泥干化车间在运行过程中会有少量恶臭气体散逸,以各污染源风量的1%估算。干污泥输送过程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以风量的1%估算,浓度为1500mg/m3。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恶臭气体,主要为NH3和H2S。湿污泥输送系统无组织排放的NH3、H2S为0.00004kg/h、0.00041kg/h;污泥干化车间无组织排放的NH3、H2S为0.00030kg/h、0.00283kg/h;干污泥输送系统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为0.09kg/h;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的NH3、H2S为0.01612kg/h、0.000624kg/h。 2.2.2. 水污染源状况
拟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碱式喷淋塔产生的生产废水,产生量约200m3/d,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和CODCr;另有高压放水阀、设备检修和常规清洁产生少量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和SS,污水量分别为4.8m3/d、35m3/d和3m3/d。本项目污水产生量为242.8 m3/d。
另外本项目的液压系统、浓浆泵、引风机和成品污泥冷却的循环水系统会定期排放少量清净下水,直接进入雨水管网排放,排放量约16.2m3/d。
4
2.2.3. 噪声污染源状况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来自项目运行中的高噪声设备,具体包括引风机、排风机及抽取臭气的离心风机,噪声级约为70-80dB(A),此外还包括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污水处理站的水泵、风机等也属于高噪声设备,噪声级约为70-85dB(A)。 2.2.4. 固体废物污染源状况
拟建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来自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剩余污泥,产生量约为204.4t/a,全部进入污泥干化系统处理,干化后作为水泥原料进入1#生产线。
3.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3.1. 环境概况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房山区位于北纬39度30´-55΄,东经115度25´-116度15´。房山区北邻门头沟区和丰台河西地区,西、南与河北省涞水县和涿州市接壤,东隔永定河与大兴区相望。境内有京广铁路、京原铁路、京石高速公路、京保107公路、京周路、房易公路、京原公路等放射性交通干线经过,是北京的西南门户。
拟建项目厂址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车站前街1号,北京市琉璃河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
距离拟建项目最近的居住区是厂区西侧的鑫秀家园,距离水泥厂厂界160m。拟建项目周边1500m范围内无珍稀景观和文物保护单位。 3.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对评价区内环境空气中TSP、PM10、SO2、NO2、臭气浓度、H2S、NH3、HCl、Cl、F、汞、砷、铬、铅、铜、锌、镉、镍、二噁英的监测结果表明:
1、TPS、PM10日均浓度存在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现象,TSP最大超标倍数为0.4倍,PM10最大超标倍数为0.133倍;
5
2、SO2、NO2、臭气浓度、H2S、NH3、HCl、Cl、F、汞、砷、铬、铅、铜、锌、镉、镍、二噁英的监测结果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引起TSP、PM10超标或偏大的主要原因是周围道路交通扬尘所致,北京市琉璃河水泥有限公司粉尘的无组织排放对其也有一定的影响。 3.3.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引用《北京市琉璃河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粉磨系统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09年7月9~10日对大石河水质现状的监测数据,三个监测断面分别为琉璃河大石桥下、水泥厂排污口下游500m和京石高速大石河桥下。
监测项目为pH、高锰酸盐指数、CODCr、BOD5、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溶解氧、氰化物、砷、六价铬、铜、锌、挥发酚、氟化物。
监测结果表明大石河评价河段的水质不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和溶解氧,超标范围分别1.02~1.84、2.30~10.74、1.65~8.95、1.96~38.53、1.37~32.67、2.43~45.95、3.7。水质超标的主要原因是沿河两岸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所致,3#监测点(京石高速大石河桥下)严重超标原因是附近屠宰场废水排入所致。大石河水质现状为劣V类。 3.4.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次评价引用2008年6月北京市房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北京市琉璃河水泥有限公司居住区地下水的水质监测报告,对拟建项目附近地下水质量进行分析,监测点位于琉璃河水泥有限公司居住区。监测项目为pH、色度、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CODMn、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挥发酚、氟化物、氰化物、锌、铁、锰、铜、砷、汞、硒、铅、镉、六价铬。
地下水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各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地下水质量良好。 3.5.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6
北京市琉璃河水泥有限公司委托北京新奥环标理化分析测试中心于2009年6月3日在厂区东北侧铁路边、三街村和三街村南侧农田共布设3个土壤监测点,对厂区周围区域的土壤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项目为汞、砷、铬、铅、铜、锌、镉、镍。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的各项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3.6. 厂界噪声现状
本次噪声监测在厂址四周共布设9个噪声监测点。
厂界环境噪声的的监测结果表明监测点1#厂区西北侧昼间、夜间,2#厂区北侧昼间、夜间,4#厂区东侧夜间,5#厂区南侧夜间的监测结果存在超标现象。1#厂区西北侧昼间超标率为50%、夜间超标率为100%,2#厂区北侧昼间、夜间超标率均为100%,4#厂区东侧夜间超标率为50%,5#厂区南侧夜间超标率为100%。其余各监测点的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监测点1#厂区西北侧和2#厂区北侧的监测结果超标主要是由于车站路的交通噪声引起的;4#厂区东侧和5#厂区南侧的监测结果超标主要是由于京广铁路的交通噪声引起的。
4. 污染防治措施
4.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4.1.1. 恶臭气体
拟建项目恶臭气体排放源主要包括湿污泥受料仓和储罐废气(G1)、污泥干化车间废气(G2)、预混合装置废气(G3)、干化污泥输送冷却废气(G5)、干化污泥储库下料废气(G6)和干化污泥储库废气(G7),各股废气用管道引至1#回转窑焚烧处理。
7
4.1.2. 干燥机尾气
污泥干燥机产生的废气(G4)风量为26000m3/h,相对湿度可达到99%,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H2S和NH3,干燥尾气采用碱式喷淋塔洗涤处理后,剩余尾气用管道引至1#回转窑焚烧。 4.1.3. 含尘废气
拟建项目的含尘废气包括干化污泥下料废气(G8)、转运站下料废气(G9)和污泥配料仓废气(G10),主要污染物均为颗粒物,采用布袋收尘处理后达标排放。 4.1.4. 窑尾废气
投加干化污泥后,1#生产线窑尾废气中部分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略有增加,窑尾废气(G11)经布袋收尘处理后于100m烟囱排放。 4.2. 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污水产生量合计259.0m3/d,其中16.2m3/d的属于清净下水,直接进入雨水管网排放;污水量242.8m3/d,采用A/O+过滤处理工艺将生产废水与厂区的生活污水一起处理达到《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02)中规定的“再生水用作冷却用水的水质控制指标”的要求后作为设备循环冷却水回用于生产。 4.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引风机、罗茨风机、水泵等,拟采取的降噪措施如下: (1)在设计中按《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选用性能优、噪声低的设备; (2)主要噪声源尽可能远离厂界;
(3)所有高噪声设备均布置在封闭车间内,并采用基础减震安装,通过车间的建筑隔声,可起到很好的降噪效果;
(4)对风机支架进行减振处理,风机进出口加装消声器。
8
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源强,经过距离衰减后项目对厂界外环境噪声的影响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综上分析,拟建工程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可行。 4.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来自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剩余污泥,产生量约为0.56t/d(204.4t/a),剩余污泥全部进入污泥干化系统处理,干化后污泥作为水泥原料进入1#生产线。
拟建项目的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处理处置措施是可行的。
5. 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由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的结果可知:
1、PM10日均浓度,氯化氢、氟化物、铅、汞、镉、臭气浓度的一次浓度在各关心点的贡献值均很小。除PM10,其他各污染物叠加背景值后的预测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PM10预测值超标是由于现状监测值已经超标所致。
2、通过采取厂房隔声、消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可有效降低高噪声设备的噪声源强,经过距离衰减后拟建项目对厂界外环境噪声的影响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3、拟建项目的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对周围地面水环境影响很小。
4、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
6.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水平较高,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能够实现达标排放且对环境影响较小,公众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无人反对。从环保角度,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可行。
9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