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榆林商会大厦
游 泳 池 工 程 招 标 书
陕西榆商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4月日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内 容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承包方式 质量要求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 踏勘现场 工程量计价方式 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 招标书发放时间 规 定 西安榆林商会大厦游泳池项目 榆林市高新区 包工包料的总承包 质量标准:分项工程合格率100%,观感评价全部为“好”,确保“长安杯”“鲁班奖”。 详见工程技术要求 见第三章第3条要求 工程建设地点,时间: 按综合单价填写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人民币万元(于投标时到达招标人账户) 2012年月日 投标预备会( 答疑会) 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并提供一套完整的商务标电子文档光盘13 投标文件份数 (excel文件格式),并在光盘上署名投标单位名称(其中技术标为一份副本) 14 15 投标截止时间 评标标准及方法 2012年月日 合理低价法 单位:陕西榆商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西安市商业银行高新支行 16 招标人 账号:9010129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郝秀珍
二.投标须知
1、说明
1.1西安榆林商会大厦项目由陕西榆商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投资建设。
建设资金已落实,深化设计由各投标的专业公司完成。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和《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的规定,现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取承包人承建本项目的泳池安装工程。
2、特别提示
2.1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前,应认真阅读本招标书及其附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填写和送达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文字和数字应清楚,不得涂改。若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确定或确定其为废标。
2.3 招标文件的任何文字和数字,投标人均不得自行修改。如有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由招标人进行统一解答。
2.4 投标人为完成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自理,所有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2.5 招标人不承诺最低投标价的投标人一定为中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并无义务进行任何解释。
2.6 投标人必须明白,若投标文件存在重大错项、漏项、更改招标内容或要求以及其他不能满足招标人实质要求等行为,将可能被取消中标资格且招标人无需进行解释。
2.7 投标人必须明白,若投标时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所拟定的施工措施、方案或标准等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不能保证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招标人有权确定其为废标或要求其在中标后进行修改,因此而增加的各项费用,招标人不予补偿。
2.8 中标人的投标价并不一定作为合同价签订,合同价经商务谈判后确定。
2.9若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坚持提出附加条件或不合理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且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该中标人负责。
2.10 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候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而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无义务解释原因,但投标保证金将退还投标人。
3、踏勘现场
3.1 招标人将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3.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招标文件
4.1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
标人起约束作用。
4.2 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4.3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预备会前2天,按招标文件中的招标人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
4.4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 (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5、投标文件的组成
5.1 投标文件应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文件组成。 5.2 技术标的投标文件应为明标。
5.3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6、投标保证金
6.1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6.2 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7.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规定编制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7.2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7.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8.1投标人应将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密封.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一层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8.2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加贴封条和加盖公章。 8.3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8.1款、第8.2款规定进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 9、废标条件
9.1 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投标文件即告作废,其投标人立即退出本工程的投标活动。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包装、密封;
(2)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格式明显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不符; (3)投标书逾期送达;
(4)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5)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成本,该投标人又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评标会议及评标原则
10.1 评标原则为经评审的合理价法,且标书经分析予以确认。
三.投标报价说明
11、报价内容
11.1 投标人按标书中明确的招标范围及相应的施工图纸内容进行承包,并合格完成所有指定的全部内容。
11.2 本工程按招标书所有条款及发标范围内的全部图纸内容实行大包干,工程造价一次包定,即包工、包料、包风险(包括材料涨价等各项风险)、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验收、包文明施工,包检测等。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承包范围和图纸,准确计算工程量,并对该工程量的数量计算负责,中标后除非招标人批准的工程变更引起合同价款调整,否则合同价款不再作任何调整。
11.3 投标人所报的各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施工技术措施费、风险费、税金等所有费用。如施工机械费、劳务费、质检费、材料费、安装费、各类措施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管理费、税费和利润,以及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投标人未列细目的费用被视为已分摊在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
11.4 招标人不提供脚手架工程费、垂直运输机械费的计算基础,投标人不报或少报均视为已包含在其他有价项目中,招标人不予补偿。
11.5 本标书的费用为图纸范围内(包括需自行深化的图纸)固定总价,结算时除因经批准的重大设计变更及其引起的施工方法的重大改变,或招标文件与承包合同另有说明外,不因分部分项的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及其它原因而调整。
11.6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表中“现场因素、施工技术措施及配合费”项中所列费用是指除各专
业工程所列措施性费用以外的其它费用(包括但非全部如污水排放处理费用,临时路口开设费用,发包人的营销活动对施工的影响造成的费用,临时环保设施费用,总包配合管理费,间歇性施工或赶工费用、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材料二次搬运费及其他总包或分包交叉施工所需增加的费用等为完成合同内容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不报或少报均视为以包含在其它有价款项中,该部分价款结算是不予调整。
11.7 可以认定,通过现场踏勘和标前答疑,投标人对本工程的一切设计文件、招标文件、施工现场环境及施工条件均已详细研究和完全明了,理解无误。投标报价如有错漏或施工中发生其他费用概由投标人负责。
11.8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情况,自行负责解决生活场地和办公设施,并承担施工过程中的水、电费用。
11.9 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而造成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中。 12、设计
12.1 招标人已委托设计单位完成泳池土建设计和给排水基本预埋。
12.2图纸由各投标单位跟据甲方要求及已方产品自行设计图纸,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甲方要求及甲方提供的图纸,选用招标人指定的品牌进行设计及报价。
13、报价计算规则
13.1 本工程选择使用现行主要标准及工程量计算规则或工程实物量计算规则:
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及补充定额》。劳保统筹费不计取。
13.2投标人可自主确定取费等级或优惠条件,招标人对此不做要求。结算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进行调整。若无相同的投标报价单价时,则根据市场价和投标人的下浮率进行调整.
13.3投标单位应根据甲方所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深化设计和报价,并对工程量的准确性负责。
13.4招标文件中所列开工时间为暂定,实际开工时间与此不符产生的涨价费用在本次投标中一并考虑。
第二章 投标文件要求
一.商务标投标文件要求
1、商务标投标文件内容 1.1 商务标包括下列内容: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 投标函; (4) 投标报价汇总表;
(5) 投标保证金收据或证明材料; (6) 专业工程报价书及电子文件; (7)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2、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2.1 投标函必须依招标人提供的格式填写。 2.2 招标人提供下列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1) 投标函; (2) 投标报价汇总表。
二.技术标投标文件内容
1、技术标投标文件内容 1.1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方案;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3)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商情况;
(4)泳池设备施工图纸(包括平面图,系统图,详图、工艺流程图等)。 2、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2.1 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阐述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主要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采购、运输、使用、计划安排;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防水施工措施、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2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2)劳动力计划表;
(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3、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3.1 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要求,提供一份为本项目配备的管理班子人员资料,该资料必须真实,并对项目的全过程具有约束作用。
3.2 未经招标人许可,中标人不得更换投标时列明的人员。 4、其它:
4.1近三年来承担的主要类似工程 4.2泳池设备运行的经济分析。 4.3泳池设备水过滤标准及泳池水质标准 4.4 锅炉功率要求及耗用燃气量。
4.5锅炉配合附助加热设备运行的经济分析。 4.6只采用锅炉加热运行的经济分析。 4.7恒温恒湿设备运行的经济分析。
第三章 工程承包范围
1、工程承包范围
1.1 以下给出的工程承包范围和说明描述只是概括的,不应认为是全面的、无缺的,承包人应研究图纸、招标书以及其他文件,以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实际范围。
1.2 承包人被认为已详细阅读过构成本工程合同文件的其它有关文件。尤其是已充分研究了合同、图纸和招标文件了解工程的内容。
1.3 本工程承包项目包括:
⑴除非是发包人自己负责的项目或本招标书中列明的由其他承包人完成的项目,承包人须按图纸内容和招标书要求负责整个工程所有的施工任务,包括材料设备的采购、施工、保护及保修,不论是永久性质的或是临时性质的;
⑵作为简单的介绍,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① 泳池处理设备安装工程;【含游泳池的电线管预埋、泳池处理设备、泳池水温控制设备及控制设备采购与安装,给排水套管预埋和管道施工,因管道安装必须的开孔、防水封堵】。池水温度控制在26-28C。
② 泳池辅助加热设备安装工程:含游泳池辅助加热设备(如空气源热泵、加热循环泵、换热器等,各投标单位跟据自已产品特征自行配置)。此系统投标单位应单独列表报价,计入投标总价
0
③ 恒温恒湿系统:含恒温恒湿处理设备及配套的附属设备安装,相配套的管、线、电气的安装,此系统投标单位必须单独列表报价,列入投标总价。注:投标人对泳池温度及湿度的控制必须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④ 锅炉加热系统:投标单位只提供以下数据:A:采用辅助加热设备,锅炉所需要的热负荷(含淋浴房用水、泳池室内空气加热)。B、不采用辅助加热设备,锅炉所需要的热负荷(含淋浴房用水、泳池室内空气加热)。C、泳池室内空气加热所需要的热负荷。此系统投标单位只提供数据分析,不做报价。
⑥ 配合土建施工进行管道或设备的预埋和预留以及安装完毕后的封堵、修复;
⑦为招标人指定的管理人员提供4次共24小时的技术及操作培训。 ⑧各专业技术要求所界定的内容:
给水:A、冷水与总承包单位提供的冷水供水口相接,具体位置见图。
B、热水接至甲方指定给水口,并与锅炉房出水口连接。 排水:排水接至甲方指定排水口。
电:池壁的线管预埋,必要时的桥架安装,电线电缆安装,并引入甲方提供的配电箱或控制箱。
土建:所有设备安装所必须的开孔、预留孔和施工要求的管道封堵等。 ⑶ 承包人还应包括下列工作:
① 按发包人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之要求,于适当时间完成提交有关所需之文件,以便发包人能照上述规定申请及领取所需之有关文件;
② 于工程竣工时提交所有的工程竣工文件(包括电子文件); ③ 对其他承包人的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和成品及半成品进行保护;
④ 泳池水质应符合国家的相关卫生标准,并保证能获得和提供政府批准的卫生许可证。 ⑷ 预留或预埋图纸中所有管线的孔洞、套管和管道。 2、承包方式
2.1 本工程承包方式为 :包工包料的总承包。 3、工期
3.1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通知为准。
3.2、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合同工期包括开工至竣工期间的节假日及非不可抗力造成的风雨天。
3.2 投标人可自报工期,但必须接受总工期和阶段工期的要求。 3.3 施工组织设计中要分阶段标明以上各阶段的完成时间。
3.4 工程保修期以双方在移交证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二年。 4、现场条件
4.1通过答疑和现场踏勘,可以认为投标人对现场环境、地形、地貌、地质、水文、地震烈度及气温、雨雪量、风向风力、现场的对外交通、现场道路等级、场地平整及拆迁情况、周围建筑及公共设施等情况等条件已明了,并在投标报价中予以充分考虑。
4.2 现场内除设置必要的值班人员用房外,不得安排其它生活设施,在投标报价中应考虑到相关费用。
5、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及文明施工
5.1 承包人必须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采取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安全员的任用、安全规程的考核和执行、安全栏网的设置、劳动保护、防火、照明、信号灯等,制定施工安全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5.2 承包人必须按照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文明施工,包括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现场围栏、现场工程标志牌、临时建筑物和道路、现场污水处理排放、粉尘和噪音控制、现场卫生及安全保卫措施等。
5.3 由此造成的费用,投标人在报价中列入。少列或未列均视为投标人的让利行为,招标人不再进行补偿。
6、图纸
6.1泳池建筑平面图,结构图及给排水及电气平面图。 7、各专业技术要求的统一说明
7.1 各专业的技术要求与设计图纸有矛盾时,以本招标书中各专业的技术要求为准。 7.2 各专业的技术要求未涉及部分仍按设计图纸要求执行。 7.3 设计图纸中无明确要求时,按有关规范的要求执行。
7.4 承包人采用的材料、设备和操作工艺应符合图纸、招标文件或合同所规定的相应类级,并符合监理工程师指令要求。
8、工程技术规范
8.1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1) 测量规范(GB50026);
(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3)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
(4) 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0-89); (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 (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 (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 (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 8.2 若各专业的技术要求高于规范要求,应按各专业技术要求施工。
第四章 专业技术要求
一、给排水工程技术要求
1、招标及施工范围:
本次招标报价和施工范围各家深化设计图纸、招标技术要求及招标其间发放的全部文件所包括的内容。具体范围如下: 1.1泳池安装工程:
① 泳池水处理设备、池水温控设备和材料的采购、预埋、安装、调试及保修。
② 恒温恒湿处理设备、配套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及保修。 ③ 辅助加热设备、配套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及保修。 ④泳池地暖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及保修。
1.2配合土建施工进行管道或设备的预埋和预留以及安装完毕后的封堵。 2、设备材料及安装质量的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对现场进行仔细的踏勘,对已经完成的施工内容和现场有详尽的了解,对招标人委托专业公司设计的图纸进行仔细研读,确保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2.2 给水管、回水管、布水管采用PE、PPR管或UPVC给水管,工作压力不小于1.0MPa。溢流管、放空管采用UPVC排水管,壁厚不小于3.2mm。
2.3管道采用暗敷(地下室管道可考虑明装,但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的规范及工艺要求),电线电缆必须穿管或桥架敷设。
2.4泳池水处理及温控设备需选用澳洲意万仕、法国戴思乐、西班牙亚士图,消毒、清洗及水底吸尘(吸污)系统等设备和配件各投标单位自行选定品牌。进口设备和产品必须有原产地证明及报关文件。辅助加热系统、恒温恒湿系统投标单位跟据自身品牌特点自行选择。
2.5凡招标人要求材质或技术标准而未指定品牌或供应商的设备或材料,除非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样品或明确的技术标准并被招标人接受,否则,招标人在承建时有权指定同等材质或标准的任何品牌或供应商的产品而不进行费用增加(可据实调减)。
3、其他
3.1 对于在整个工程范围内,但不在本招标范围内的其他工程,投标人有义务给与配合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并应考虑成品保护措施所须的费用,不能对其它专业和土建造成损害和破坏,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工期延误由投标人负责。
二、 电气工程技术要求
1、施工图
1.1招标人所发的关于西安榆林商会大厦泳池工程的相关图纸。 2、电气承包范围
发包内容为:本次所发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⑴ 所有泳池设备、辅助加热设备、恒温恒湿设备、地暖系统必须配电控制箱、插座箱; ⑵所有泳池部分进出配电控制箱和插座箱的电线电缆。
施工单位应仔细研读标书和图纸,熟悉现场环境,充分考虑场地狭窄,各种管线复杂因素,对现有图纸中的预埋管(所有室外强弱电穿线管的预埋由招标人另行安排其它施工单位施工)如与现场情况有出入,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后进行施工,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因地形、施工现场的变化造成的工程量变化,招标方不再补偿此部分费用。
3、工程技术要求
3.1所有电线电缆均采用无锡远东、浙江开开、天津津北等厂家产品,电缆头制作必须使用热缩型电缆头。保护接地导线用黄绿双色线,零线使用蓝色线,各相火线颜色要分开。接头均需搪锡处理。
3.2配电、控制箱为室室型。箱体钢板不小于1.2mm厚,,柜体的外型和颜色应与室内环境协调一致,配电、控制箱均要求带锁。箱内自动开关和漏电开关选用施耐德、ABB,漏电开关必须采用电磁式产品。
3.3穿线管使用PC电线管或钢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埋地钢管除应使用热镀锌焊接钢管外并须刷二道沥青漆防腐。
3.4除上述注明外,其余材料设备选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厂家牌号产品;未注明厂家牌号的材料设备选用国家定点生产厂产品。所有材料设备均应选用优质产品,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明书以及质检证书。施工单位在材料设备进货前应送样品给业主和监理人员鉴定,必要时应会同业主及监理人员前往生产厂家考察,经业主和监理人员认可后方可进货。
3.6上述指定厂商及品牌仅供投标报价用,业主有权在产品档次相同的前提下更换产品的供应厂商及品牌,施工单位不得借此提出增加工程造价,但若产品档次高于或低于原定产品,则工程造价应作相应调整。业主保留更改暂定产品及相应单价的权利。
3.7电缆及导线截面超过6mm2(含) ,其接线端子应用线耳,并做搪锡处理。 铠装电缆钢带、蛇皮管及金属灯具等,一切当导线绝缘损坏时有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均应可靠接地。
3.8管与管之间的连接应使用管接头或接线盒,不得使用蛇皮管代替。线路末端连接用的蛇皮管,应使用蛇皮管专用接头使其紧固在钢管及设备上,禁止随意将蛇皮管直接塞入钢管或设备内。金属蛇皮管采用热镀锌产品,室外照明线路采用阻燃PVC管的蛇皮管也采用阻燃PVC管。
4、施工单位素质的要求
4.1 施工单位必须配备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电气技术监督人员,所有电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市以上劳动局颁发的电气安装资格证,否则不能承包电气安装工程。
4.2 开工前施工单位须将电气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交监理人员查验,严禁将工程交由无证人员施工。
5、验收标准
5.1 按电气、给排水及泳池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国家有关标准验收。
第五章 合同格式及条件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陕西榆商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西安榆林商会大厦”泳池系统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工程概括:
工程名称:西安榆林商会大厦泳池设备安装工程
合同名称:西安榆林商会大厦泳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地点:榆林商会大厦工地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80391m,地下两层,A座26层,B座34层,裙房四层 2承包内容:
2.1、大厦泳池水处理设备、温控设备及附属配套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
2
2.2、大厦泳池恒温恒湿设备及附属配套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 2.3、大厦泳池辅助加热设备及附属配套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
2.4、大厦泳池水处理、池水温控、辅助加热、恒温恒湿、地暖设备相关的电气管线,给排水管线、地暖管线的安装。
2.5、泳池水质检验、调试。
注:给水:A、冷水与总承包单位提供的冷水供水口相接,具体位置见图。
B、热水接至甲方指定给水口,并与锅炉房出水口连接。 排水:排水接至甲方指定排水口。
电:池壁的线管预埋,必要时的桥架安装,电线电缆安装,并引入甲方提供的配电箱或控制箱。
土建:所有设备安装所必须的开孔、预留孔和施工要求的管道封堵等。 二、承包方式:
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人工(含定额政策调整)、包设备材料(含价格调整)、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包检验、包验收合格并交付相关资料。 三、合同工期
3.1、开工日期:开工日期暂定为2012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通知为准。 3.2、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三、质量标准:长安杯、鲁班奖,本工程以水质检测(符合国家游泳池卫生检验标准)等国家及行业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四、合同价款
4.1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元(含税固定总价) 大写人民币元(大写) 4.2 价款约定:
⑴ 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甲方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和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⑵ 本合同约定的价款为综合包干价,除经甲方批准的工程变更或经甲方确认的现场签证外,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
⑶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说明、质量要求、合同条件、现场条件及周围环境、承建风险、现场管理要求等已详细研究并完全明了,
在合同价款中已予以充分考虑。
⑷ 合同总价或单价中已包括了乙方为完成承建和质量保修责任的人员、材料、机械、运输包装、施工技术及措施、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利润等。乙方承诺如有错漏,概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现场使用的水电费由乙方另行向总承包单位支付。
⑸ 按国家及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金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由乙方负责向相关部门缴纳。
⑹合同总价已包括了材料价格的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及当地人工工资、当地定额人工工资的上调风险。
4.3、支付方式 4.3.1 泳池所有设备进场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 4.3.2 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4.3.3工程调试完成验收合格且竣工结算后的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价款的%,余%的结算工程款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两年)。保修期满后支付,不计利息。 4.3.4 甲方可以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本合同的任何工程款。 4.3.5 支付工程款项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符合当地税务部门要求的发票 4.3.6因本工程发生的违约金、罚款、赔偿金等所有费用,甲方可随时在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1.2、将施工所需水电等接至双方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施工及调试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1.3乙方进行水质调试,甲方需派泳池维护操作人员进行泳池日常打理(如投药、清洁等),同时接受乙方提供的免费培训。
1.4 甲方或其委托的监理负责现场的配合管理和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工程质量、隐蔽工程的验收,负责设计问题的处理和工程变更的签认。
1.5 根据合同约定,对本工程发出工程变更要求或进行现场签证。
1.6 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和结算款的支付。
1.7 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移交等手续。
1.8向乙方提供设计施工图纸或监理认为必须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图纸等。
1.9可随时到乙方的制作工厂对产品或配件质量进行检查。
1.10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或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10天内,如乙方仍无明显改进,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1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违约索赔。如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该项违约金经甲方和监理确认后即可生效。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2.1乙方负责办理本工程的开工许可手续,缴纳相关的规费。
2.2 按发包方及总包方的要求组织施工,并在合同签订后提供3份大厦泳池设备施工图,同时提供电子版图。尽管有监理或发包方的批准,乙方应对全部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应、稳妥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
2.3 提交进口设备的报关单复印件、原产地证明书原件、商检证胆等相关证明、工程竣工图纸及有关验收报告。
2.4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以及规范、设计的要求,精心组织施工,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保修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不得影响发包方的正常施工需要及工程进度。为此,乙方应提供所需的全部监督管理、劳务、材料、设备、施工装备和其它物品。乙方对自己的施工队伍、现场、原材料、设备实施管理;负责材料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施工记录和各项施工技术资料,做到与工程进度同步,竣工结束后15天内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
2.5乙方在查阅合同文件或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有责任对工程设计、技术规范与补充技术规范、图纸或其他资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其中有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应在其有关的单项工程开工前及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否则对有经验的乙方应能发现但其未能发现的错误造成工程的任何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6 乙方应该严格遵守与执行甲方或监理就涉及该工程实施的任何事项所作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
2.7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的整个过程中,乙方应该:
⑴ 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在现场工作的人员的安全,采取有效措施,使现场和本工程的实施保持有条不紊,以免使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
⑵ 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确有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应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并承担相关费用;
⑶ 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避免由于施工操作引起的粉尘、有害气体、噪音等对环境的污染,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并承担相关费用。维持现场清洁、道路
畅通。设备材料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做到工完场清;
⑷ 按主管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采取相关措施并承担相关费用。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保证现场人员不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由于乙方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指控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乙方负责。
2.8 从开工之日起,乙方应全面负责照管本工程及将用于或安装在本工程中的材料、设备,直到本工程交接证书签发之日为止。
2.9 在乙方负责照管期间,如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将用于或安装在本工程中的材料、设备等发生任何损失或损害,不论出于什么原因,除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风险外,乙方均应自费弥补上述损失或损害。 乙方有权就上述的损失或损害,向有关责任方要求赔偿,甲方应予以配合或监督责任方的赔偿。
2.10 乙方有义务对其他承包人的用于和安装在本项目中的材料、设备、产品进行保护和照管。如果监理或甲方发现和认为乙方的行为已经或可能对其他承包人的材料、设备、产品造成任何损失或损害,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改正或加强保护。由此不善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关的责任。
2.11 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对本合同工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进行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可终止本合同且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12 乙方应在开工前向监理提供有关人员的上岗证、设备的审查合格证等按规定应予提供的证明文件并在获得监理的同意后才能作业或使用。
2.13 乙方负责免费指导和培训甲方操作人员,直至合格为止。乙方负责每半年对该项目进行一次现场回访。
2.14 乙方按甲方通知的时间进行水质调试,期间如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用水用电,造成水质变质,则乙方需视情况进行换水或其他方式水处理,将水质重新调试正常,甲方承担重新调试的水、电费用,其它费用(如人工费,药品费等)由乙方承担。
2.15 甲方将根据销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外开放,乙方应在开放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为配合销售而提前的施工项目,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按时施工完毕。
2.16 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或审计单位的结(决)算初审和复审工作,否则甲方可拒付相应款项。
2.17 乙方在要求甲方付款前,须先将相应数额的发票提供给甲方。乙方逾期提供发票的,甲方可拒付此款。如甲方已经付款,乙方拖欠发票的,乙方每延迟一日,按应交付发票金额的1%
承担违约金。
2.18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向发包人交付之日起,免费保修贰年。质保期内,如发生维修,48小时内承诺给予修复。 六: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① 六级以上的地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
② 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国家调整与本工程有关的重大政策; ③ 由于甲方或总包方的原因不能施工; ④ 非乙方原因造成连续停电8小时以上时。
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7天予以确认,同意顺延工期。
2、非因上条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造价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乙方在施工中连续15天未能完成施工计划,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竣工及结算
7.1、 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或甲方批准的顺延的日期竣工并通过验收。
7.2 、乙方在竣工验收前7天内且至少在规定工期结束前14日,书面通知甲方、监理准备验收,监理认为符合验收条件后,甲方应在7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7.3、工程竣工验收前14天,乙方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记录资料、竣工图及报告肆套(包括符合档案管理规定的电子版竣工资料肆套),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才进行验收。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必须准确、完整反映实际施工情况并符合档案管理的规定。
7.4、 竣工验收通过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经验收检查证明工程有较大的翻修时,则以翻修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工程通过验收后,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负责工程质量保修。
7.5、 乙方应及时配合总承包方向档案管理部门办理工程资料和移交。属于总承包方应提供的资料由总承包方负责及时提供给乙方,乙方未按规定向档案部门移交资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6、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时,从验收合格之日起7天内,乙方应提交工程移交书,经甲方和物业管理验收通过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如乙方不能按时移交,按逾期竣工处理。
7.7、乙方不得因工程经济纠纷而拒绝移交。工程在未移交之前,乙方应负责看管和维护;如
甲方提前使用,因甲方使用不当或看管不当造成的损失或损坏由甲方承担,但不免除乙方的保修责任。
7.8、 乙方应在办理完毕工程移交手续后28日内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资料。乙方若不按时申报结算资料,则甲方可自行进行结算,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结算结果。乙方未办理结算的,甲方可以拒付相应的工程款。
7.9、乙方安排与甲方进行结算的预决算员,必须有乙方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如乙方预决算员无乙方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甲方可以拒绝进行结算。因此造成的结算拖延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7.10、为方便双方核对工程造价,减少核对时间,乙方送审价与最终复审核定价的差额部分(下称核减部分),不得超过最终复审核定价的5%。否则,工程全部审计、复审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收取乙方核减部分的5%的违约金,并在应付款中扣除。 八、保修
保修责任、保修期以及保修款的支付等见合同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违约、索赔和争议
9.1违约事件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有关条款解决。一方违约时,另一方不得借故扩大其后果
9.2本工程要求的功能,是乙方承诺必须满足的功能,若乙方未能实现上述功能,将构成违约,甲方将扣除乙方部分工程款,工程款数额为实现该功能所必须的费用,并且乙方向甲方支付一至两倍该费用的违约金。
9.3清单视为乙方仔细核对过并已满足招标文件所述的全部功能要求,因此清单有误以及遗漏都将视为乙方的责任,甲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会作出任何造价上的增补。由乙方负责购买的设备以及材料,若经鉴定为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甲方有权扣除此项设备或材料价款(按正品计),并将视情节恶劣程度,要求乙方支付设备或材料价款二至四倍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9.4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拖延工期,由甲方视具体情况予以签证,适当延长工期,但甲方不承担乙方因工期延长而造成的损失。
9.5如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施工进度的,甲方书面提出要求后,乙方仍然不予积极配合的,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乙方2000元至5000元违约金
9.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进度延误,或实际房屋交付日期拖延,则乙方必须按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本施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20%。同时乙方全部承担因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而引起的业主索赔(注:业主索赔金额不在合同总额20%范围内)
9.7乙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保证工程质量,并保证符合的规范要求。工程结束需经当地有关部门进行质量验收并达到合格,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直至整改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为止,且由乙方赔偿甲方遭受相应的所有损失。并向甲方交纳违约金2000至5000元;
9.8经甲方核准的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名单必须常住现场,不得变更。若有违约乙方必须承担合同总价的2%违约赔偿金,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出场,乙方并承担一切损失。
9.9如果乙方施工人员不服从甲方现场施工代表及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正常的施工管理或不配合甲方施工的,经检查书面责令整改拒不执行的,每次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2000元;对甲方提出的变更及现场调整,乙方须立即执行,如乙方不执行的,甲方有权安排其它施工单位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2000元/次的违约金。
9.10如果乙方不规范施工(如野蛮施工任意打孔开洞等),首次出现,须向甲方交纳2000元违约金,如再次发现,破坏工程主体结构的,乙方除须向甲方交纳1万至5万元违约金外,并承担甲方相应的损失,同时必须按甲方、设计、监理、质量监督部门及有关国家行政部门要求无条件进行恢复。
9.11乙方安装完毕后必须按时对安装部位的墙体、套管等进行封堵和修复,并符合土建要求,如没有封堵和修复,或不符合土建要求,首次出现,须向甲方交纳2000元违约金,如再次发现,乙方除须向甲方交纳1万至5万元违约金外,并承担甲方相应的损失,同时必须按甲方、设计、监理、质量监督部门及有关国家行政部门要求无条件进行恢复。
9.11如果乙方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不随做随清,影响现场文明施工及甲方施工形象的,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未及时整改每次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2000元。
9.12如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内工作量,经甲方二次书面通知无效的,甲方有权将该部分工作量分包给第三方进行实施,乙方须向甲方交纳2000元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该部分工作量的施工费用。如工作量在合同范围外但与消防相关,经甲方通知而乙方拒不施工或不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甲方有权将该部分工程量分包给第三方进行实施,乙方除承担所有费用外,同时向甲方交纳2000元/次的违约金。
9.13在保修期间,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提供,若乙方不能及时修复的, 甲方可委托他人, 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质保金中扣除。
乙方不配合办理竣工验收、交付资料、结(决)算手续的,甲方可拒付相应款项且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9.14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调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合同修改与终止
10.1欲对合同条款作出任何改动或偏离,均须有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0.2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甲方即可要求终止合同:
⑴ 实际进度一直落后于计划进度,合同工期可能无法实现;
⑵ 安全事故不断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乙方无合作诚意或拒不服从管理。
10.3由于乙方原因,乙方停工连续5天以上或累计8天以上,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退出施工现场,退场后按实际完工的工作量的50%结算。
10.4 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提前解除合同。
10.5除以上有关条款明确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解除合同外,双方都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解除合同或使合同的执行成为不必要时除外。
10.6解除合同后,甲方不支付乙方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已经订货的设备、材料等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
10.7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工程和已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现场。因乙方未完成移交手续擅自撤场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已完工程的价款在乙方撤出现场并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
十一、合同份数
11.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
12.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2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12.2 除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甲方结算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12.3 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当履行保修、协助、保密等业务。
发包人:(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保 修 协 议 书
发包人:陕西榆商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
为做好西安榆林商会大厦用泳池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工作,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国务院《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招标书》、《施工合同》等相关文件之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发包人、承包人合同约定本工程全部工程范围。具体质量保修内容约定如下:
1.1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图纸、变更及修改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1.2工程及各分项工程质量,经竣工验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如业主入伙时对某些工程内容提出质量疑义,而发包人、物业管理人、监理单位三方确认上述质量问题无误的,承包人仍有责任对其进行返工整改。
1.3因使用不当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于保修责任范围。 1.4以上约定保修范畴之外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为准。
2、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发包人、承包人签发本工程交接证书之日起计算。本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二年并按《施工合同》规定执行,其它未约定的以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3、维修及服务质量的保障措施
3.1 保修期间内,如有保修问题,物业管理人以书面形式(《客户服务联系单》等)、电子邮件、电话、邮件( 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等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的地址以《施工合同》约定的为准, 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否则导致通知信函不能送达,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3.2在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出现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工程质量问题,承包人承诺在收到物业管理人通知后4小时内或约定的时间内赶到现场并于最短的时间内完成维修。例如:渗、漏,供水、供电中断等。
3.3其他情况下,承包人须在物业管理人通知后24小时之内或约定的时间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通知所涉及的保修、维修项目。
3.4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工程成果的购买人或租用人和物业管理人验收并签字后,方为
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
3.5所有维修项目的保修期限自维修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重新计算的期限长度与《施工合同》规定的保修期限长度相同。如再次出现质量问题,则应再次维修。
3.6承包人承诺,对于合同范围内质量缺陷,不论谁的责任,在接到通知后,均遵守时间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与物业管理人及业主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承包人责任的,由责任方向承包人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
3.7承包人承诺,对于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接通知后48小时内给予修复。若乙方48小时内不能给予书面答复并修复或乙方无人留守工程所在小区现场保修的,甲方有权直接派他人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及索赔由乙方承担,并在工程款或质保金中直接扣除无需乙方的确认。另外保修期满后,乙方对本工程实行有偿维修,并优惠只收材料费。
3.8承包人有义务根据发包人或物业管理人的要求提供关于维修工程的技术资料,如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复印件,维修材料代用必须经过发包人、物业管理人或监理单位的审核同意。
3.9维修工作完成后,承包人负责把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应注意保护好各类成品或半成品。如有损坏,应立即向物业管理人现场工作人员及业主报告,如维修过程中故意或过失给业主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应承担相应恢复或赔偿责任,并按第6.2款的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3.10承包人负责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工作人员上门服务时,如果必须修改某些产品,则要征得业主及物业管理人同意,并在维修完毕后恢复原样,得到业主认可。
3.11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发包人、物业管理人的设备、材料等丢失或损坏的,承包人照价赔偿。
4、对承包人维修人员的要求
4.1工程保修期内在发包人指定的维修期间,承包人必须委派壹名全权代表(代表姓名:)在现场办公,专职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如物业管理人认为该代表不能胜任工作,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予以更换,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4.2承包人派驻现场的全权代表具有处理相关质量问题和客户投诉的权限。 4.3承包人保修人员应留有可联系的通讯方式,并保持一天24小时通讯畅通。
4.4联系内容若有变动须及时书面知会物业管理人,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承包人已收到传达之信息。
4.5承包人应按物业管理人的要求在各阶段在现场配备有足够的人力完成维修工作。 4.6承包人维修人员应统一着装,并配带工作卡,否则物业管理人将不允许其进入现场服务,因此而造成保修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4.7维修人员应按发包人制订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服从物业管理人的现场管理,接受业主
的监督,文明施工、文明用语、不得与工程成果的购买人或租用人发生任何争执,否则每人次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
4.8发生有工程成果的购买人或租用人投诉承包人维修人员服务态度或保修工程质量的,如经调查情况属实,每人次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0元。
5、承包人未按要求履行保修责任的处理措施
5.1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发包人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
⑴承包人接到发包人的邮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当面签收的文件和有确知承包人已收到信息的其它通知方式拒不到现场处理问题;
⑵超过规定的到场时间后2小时仍未赶到现场;
⑶超过规定的时间仍未完成有关工程返修任务,且不主动向物业管理人报告; ⑷对同一位置经过二次返修仍未彻底解决问题;
⑸因承包人现场维修人员的行为造成客户书面的有效投诉; ⑹物业管理人认为承包人不能履行保修要求的其它行为。
5.2发包人或物业管理人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的费用计算方法:按照专业维修商的计价取费独立核算,承包人充分相信物业管理人在处理费用计算及支付问题时持有公平和公正的立场。
5.3发包人或物业管理人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的处理结果由工程成果的购买人或租用人和物业管理人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需再经承包人确认(发包人将处理情况知会承包人),承包人并按第 6.2款的原则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违约金从承包人保修款中扣除,但并不等于解除承包人应负任何的责任。
6、承包人的赔偿责任
6.1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承包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2因承包人责任造成返修、赔偿的,承包人应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发包人或业主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按以下标准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费用在1000元以下的,支付1倍的违约金,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费用在1000到5000元的,支付0.6倍的违约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支付0.3倍的违约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
6.3由司法机关裁决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质量鉴定部门认定承包人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不适宜继续使用的,工程成果的购买人或租用人向发包人提出的全部索赔(包括退房或解除合同等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由承包人无条件承担。
6.4如工程成果的购买人或租用人因承包人工程质量问题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要求,承包人应同意由发包人全权与工程成果的购买人或租用人进行索赔谈判并确定赔偿金额,谈判结果经发包
人和工程成果的购买人或租用人签字后立即生效,承包人须无条件承担该谈判结果中发包人应负的各种责任。
6.5上述办法计算出的费用总额经发包人确认后书面知会承包人,无需征得承包人书面签收意见即可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或工程保修金中扣除。承包人须无条件承认。
7、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7.1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先按《保修期满工程验收指导书》办理再按《施工合同》规定执行。 7.2物业管理人负责本工程保修期内返修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及保修款的确认,承包人就工程质量保修向发包人及物业管理人负责,工程保修款最终由承包人和发包人进行结算,相关手续由发包人负责办理。
7.3承包人须填写《工程质量验收表》,由物业管理人签字同意后报发包人作付款审批依据。但并不免除承包人在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
8、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8.1承包人同意在保修期满后至工程有效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适当维修服务,并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8.2发包人保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有关工程质量问题追究承包人质量责任的权利。 8.3本协议书中物业管理人的所有行为均为发包人授权的行为,承包人知悉并认可。物业管理人不承担由该行为所产生的责任。
8.4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8.5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原协议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6在协议履行中,若双方发生争议,经调解仍不能解决时,按合同专用条款第50.1款约定的办法解决纠纷。
8.7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 承包人: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A.投标函
致陕西榆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指定工程施工的图纸以及招标书之后,我们作为签署人,愿按照上述图纸和工程规范和招标书的要求并接受招标书的所有条件,按人民币(大写): (RMB: )的金额承担上述整个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
3、我方保证,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我们将在接到开工令后的天内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并从上述工程开工期限的最后一天算起,在年月日前总工期 日历天内,建成并交付使用合同中规定的整个工程, 质量标准达到。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投标之日起天内遵守本投标函,在此投标届满之前,本投标函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5、在制定并签署及执行正式合同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们发出招标文件及书面中标通知等有关文件将作为我们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6、我们理解,你们并无义务必须接受你们收到的价格最低的或其他任何投标。 7、我们保证,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本工程将由我们自己的施工力量(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施工机械等)进行施工,不挂靠,不转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项目组成员名单见附表。
8、其它附注: 。
投标单位(全称及盖章):
签署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签署日期:
B.投标报价书
预算书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投标人(盖章): 签署人(签名):
内 容 税金 合计 投标价 备注
分项工程报价明细表
序 号 工程 内容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 小计 合计 综合单价构成 单综合综合合数量 位 单价 人工费 主材料 辅材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税金 价 说明 注:1、分项报价表页数不足部分,可按同样格式另添页;
2、若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仅涉及到综合单价中主要材料的变化而不涉及施工工艺变化时,
结算综合单价仅对主要材料进行调整,其它不变。
3、对设备及材料,投标单位在说明栏注明品牌,产地等其它相关信息
易损易耗配件清单
序 号 1 2 … 配件名称 … 小计 税金 合计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计 说明 注:1、所有易损易耗品,投标单位必须注明其使用方法及年限,并标明其单价及采购地点。
2、投标单位必须单独列出设备每年的运行及保养费用(其费用不列入投标总价)。
技术要求
1、砂缸采用不锈钢材质;臭氧采用高浓度臭氧;恒温恒湿采用除湿热泵系统;水处理系统采用可逆式处理系统。 2、主要设备采用进口设备,并提供报关单及原产地证明。 3、除湿热泵系统机房初步定在三层;水处理系统机房初步定在四层空调机房。
4、乙方所选用设备,必须注明规格,型号,产地。 5、乙方必须保证泳池运用后,甲方对水质的要求。 6、水深按 米进行设计;并增加嬉水池15-45cm水深(领导定)
7、泳池初步采用砂缸加高浓度臭氧加除湿热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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