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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检验工作人员职责设置程序

2021-10-17 来源:钮旅网
微生物检验工作人员职责设置程序

1.目的

规范工作人员职责设置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工作人员管理及考核。 3.职责

微生物实验室负责人和所有检验人员执行本程序。

4.程序

4.1 微生物实验室负责人职责

4.1.1在检验科主任领导下负责微生物实验室日常业务和管理工作。

4.1.2 在检验科主人授权下,制定实验室质量方针、目标和文件,并写入质量手册。

4.1.3 负责微生物实验室专业专业、学术、咨询、组织、管理及教育等。

4.1.4 组织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完成各项常规任务,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 4.1.5负责对本室专职实验工作人员培训及考核工作。

4.2高级职称人员职责

4.2.1 参与微生物实验室质量方针和目标的制定,编写技术管理文件。

4.2.2 熟悉、追踪本学科国内外最新学学术发展动态,引进先进的技术和方法。

4.2.3 组织承担本学科科研项目,解决本室工作中的技术难题。

4.2.4 承担部分临床检测工作、教学和科研工作。组织制定医疗、科研的实验方案和编写实验指导书。

4.2.5通过学术报告、专题讲座等形式培养本专业的相关技术人员。 4.2.6参与临床会诊、咨询等工作。 4.3中级职称人员职责

4.3.1掌握微生物室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负责本微生物实验室实验技术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4.3.2在上级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制定本专业的技术操作规范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做好仪器设备的保养和一般故障的维修工作,并有记录。

4.3.3 全面参加临床微生物工作,协助并参与科研工作。

4.3.4 承担初级技术人员和实验技工的培训提高和业务考核工作,指导带教进修生和实习生。

4. 4初级职称人员职责

4.4.1 在上级检验人员指导下,全面参加临床微生物检验工作,协助并参与科研工作。

4.4.2 与上级检验人员一起做好仪器设备的保养和一般故障的维修工作。

4.4.3带教进修生和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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