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履行职责确保对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2、建立培训制度,对全院医务人员以及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教育。
3、医疗单元须做到定位收集、存放使用后的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4、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全院统一规定医疗废物使用黄色有标识塑料袋盛装、生活垃圾使用黑色塑料袋盛装,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中。
5、加强医疗废物的院内交接管理。各医疗单元的医疗废物袋必须使用有医疗废物标识的黄色垃圾袋,指派专人每日与垃圾运送人员进行交接,并做好记录.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6、垃圾运送人中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7、医院设有醒目标志区分的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并在医疗废物贮存区进出口加锁由专人管理,严禁拾捡垃圾。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每日定时搬运、定时清洗、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8、每日收集的医疗废物交由卫生局指定人员集中处理,并做好交接登记。
9、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工作人员应遵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主管部门。
10、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私自转卖医疗废物。如有发生或有人举报,一经查实将予严厉的处罚.
概念简介
标准预防是指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需进行隔离,不论是否
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预防措施.
标准预防是将普遍预防和体内物质隔离的许多特点进行综合,认定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需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根据传播途径采取空气,飞沫,空气隔离,是预防医院感染成功而有效的措施 1 隔离对象:将所有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视为有传染性,需要隔离. 2 防护:实施双向防护,防止疾病双向传播。 3 隔离措施:根据传播途径建立接触、空气、飞沫隔离措施.其重点是洗手和洗手的时机。
标准预防措施1
1、洗手: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后可能污染时,脱手套后,要洗手或使用快速手消毒剂洗手.
2、手套:当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及破损的皮肤黏膜时应戴手套;手套可以防止医务人员把自身手上的菌群转移给病人的可能性;手套可以预防医务人员变成传染微生物时的媒介,即防止医务人员将从病人或环境中污染的病原在人群中传播。在两个病人之间一定要更换手套;手套不能代替洗手。
标准预防措施2
3、面罩、护目镜和口罩:戴口罩及护目镜也可以减少病人的体液、血液、分泌物等液体的传染性物质飞溅到医护人员的眼睛、口腔及鼻腔粘膜。 4、隔离衣:穿隔离衣为防止被传染性的血液、分泌物、渗出物、飞溅的水和大量的传染性材料污染时才使用.脱去隔离衣后应立即洗手,以避免污染其他病人和环境。
标准预防措施3
5、 可重复使用的设备: (1)可复用的医疗用品和医疗设备,在用于下一病人时根据需要进行消毒或灭菌处理。 (2)处理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仪器设备时,要防止工作人员皮肤和黏膜暴露,工作服的污染,以致将病原微生物传播给病人和污染环境。 (3)需重复使用的利器,应放在防刺的容器内,以便运输、处理和防止刺伤. (4)一次性使用的利器,如针头等放置在防刺、防渗漏的容器内进行无害化处理。
标准预防措施4
6、物体表面、环境、衣物与餐饮具的消毒 (1)对医院普通病房的环境、物体表面包括床栏、床边、床头桌、椅、门把手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定期清洁,遇污染时随时消毒。 (2)在处理和运输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被服、衣物时,要防止医务人员皮肤暴露、污染工作服和环境。 (3)可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清洗、消毒后再使用,对隔离病人尽可能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4)复用的衣服置于专用袋中,运输至指定地点进行清洗、消毒,并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污染。
标准预防措施5
7、急救场所可能出现需要复苏时,用简易呼吸囊(复苏袋)或其他通气装置以代替口对口人工呼吸方法。
8、医疗废物应按照国家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无害化处理。接触隔离1 接触传播指通过接触而传播的疾病,接触传播是医院感染主要而常见的传播途径,一般包括直接传播和间接传播。
对确诊或可疑感染了接触传播病原微生物如肠道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皮肤感染等的病人,在进行标准预防的基础上,还应采用接触传播隔离预防。1、病人的隔离 (1)病人安置在单人隔离房间,无条件时可将同种病原体感染的病人安置于一室。 (2)限制病人的活动范围。 (3)减少转运,如必须转运时,应尽量减少对其他病人和环境表面的污染。接触隔离22、防护隔离(1)进入隔离病室接触病人包括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时,应戴手套。(2)离开隔离病室前,接触污染物品后摘除手套,洗手和/或手消毒。(3)进入病室,从事可能污染工作服的操作时,应穿隔离衣;离开病室前,脱下隔离衣,按要求悬挂,或使用一次性隔离衣,用后按医疗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处置。(4)隔离室应有隔离标志,并限制人员的出入.空气隔离1 空气传播是指病原微生物经由悬浮在空气中的微粒(粒径小于5um)一气溶胶来传播的方式,这种微粒能在空气中悬浮较长时间,并可随气流漂浮到较远处,所以可造成多人感染,甚至导致医院感染暴发流行。因此,病人所处的环境需要屏蔽,可使用单人房间、专门的空气处理系统和通风设备防止空气传播。
确诊感染的措施
医务人员和进入该环境的人员应使用呼吸道保护装置。如果病人确诊或可疑感染了经空气传播的疾病,如结核、流行性脑膜炎、腮腺炎、水痘、麻疹、肺鼠疫、肺出血热等,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还要采用空气传播的隔离预防,要采用以下隔离措施: 1、病人的隔离: (1)病人应单间安置,加强通风,并注意风向。 (2)无条件时,相同病原微生物感染病人可同住一室。 (3)尽快转送有条件收治的传染病院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收治,并注意转运过程中医务人员的防护;当病人病情容许时,应戴医用防护口罩. (4)限制传染病人的活动范围. (5)做好空气的消毒。空气隔离22、防护隔离 (1)医务人员进入确诊或可疑传染病人房间时,应戴帽子、医用防护口罩。 (2)进行可能产生喷溅的诊疗操作时,应穿隔离衣。 (3)接触病人及其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时必须戴手套。飞沫隔离1 飞沫传播是指经较大的飞沫气溶胶微粒(粒径大于5um)而传播的疾病。在空气中悬浮的时间不长,喷射的距离不过1m左右。
医院标准预防制度
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必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不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其基本特点为: 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2、强调双向防护,即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 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 一级预防:适用于发热门(急)诊的医务人员。
1、 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严格执行洗手与手消毒制度。
3、 下班时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并注意呼吸道与粘膜的防护. 二级预防:适用于呼吸道传染性疾病的留观室、隔离区的医务人员。
1、 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根据传染性疾病的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并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2、 进入隔离区和专门病区的医护人员必须戴防护口罩,穿工作服、防护服或隔离衣、鞋套、戴手套、工作帽.严格按照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的划分,正确穿戴和脱摘防护用品,并注意呼吸道、口腔、鼻腔粘膜和眼睛的卫生与保护。
三级防护:适用于为病人实施吸痰、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的医护人员。除二级放护外,还应当加戴面罩或全面型呼吸防护器。
护理查对制度
护理人员在执行各项治疗、护理等工作之前,必须坚持查对制度,按要求认真查对,必要时须两人查对,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一、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七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方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有无沉淀、混浊、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
标签不清楚,不可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过敏药,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或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二、输 血 查 对 制 度 1. 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
三查: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输血装置是否完好。
八对:姓名、床号、病案号、血瓶(袋)号、血型、交叉配血实验结果、血液种类、剂量。
2. 护士取血时,必须同检验人员一起核对无误后,方可取回;输血前交叉配血报告及血瓶(袋)标签内容必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3. 输血期间严密观察,做好抢救准备工作。输血完毕,应保留血瓶(袋)24小时,以备必要时送检。 三、医 嘱 查 对 制 度
1.转抄医嘱必须写明日期、时间及签全名,转抄医嘱后经查对无误,方可执行。 2.临时医嘱要准确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3.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4.无论注射或口服药,非在紧急抢救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时口头医嘱须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用过的安瓿,经两人核对后方可丢弃。 5.当日医嘱,认真查对,主班护士负责。 6.护士长每日查对当日医嘱. 7.夜班查对当日医嘱. 8.每周大查对医嘱两次.
9.查对者须做好登记,签全名。
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
三 口腔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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