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经济底子薄(这些也常常成为某些人推委社会不公的借口)。国家和政府选择什么样的社会制度,利用什么样的经济学,应该是政府颇为踌躇之事,也许,一招不慎,几十年的社会实践就会付诸东流,误国害民!可以说是百罪莫赎!所以,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制度和国家政府之政策,我战战兢兢不敢下片言妄语。但是,由于世上政治经济之学说汗牛充栋,穷我一生之精力,也不能研究其十分之一;所以,我只能用自己的判断,立我一家之言,纵然个人妄语,也不至于引经据典地误国害民。
一个劳动力在经济社会里,主要表现为学习、积累资本、技术、形成自己的个人优势和消费能力等一系列活动形式;社会却是以教育和知识水平、工具多寡、形成一定的社会分工、交换之自由度和深度等一系列内容来影响着个人。前者是个人的内因,后者是个人的外因。外因虽然通过内因起作用,但是没有外因之条件,内因就无从借力以发展自己。
我用上面的图示,仅仅是想说明这样的社会事实:个人在社会里,必须在社会教育水平下学习,才能提高自己的某些能力;但是,个人能力的提高,并不意味着形成劳动生产能力,必须拥有一定的社会工具和个人技术,如果拥有(个人或社会的)资本更好--而这些也仅仅说明自己有了一定的劳动生产能力,如果要生产产品(创造生产成果)就必须参与社会分工,形成自己的个人(企业)优势,个人的生产成果才能参与交换和消费。一个劳动力要受到这几个环节的限制,这些环节都是影响劳动力实现就业的变量。
我们国家是否能选择这样的制度:首先发展教育,提高每个人的个人能力;在个人能力提高的基础上,提高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提高的基础之上,让每一个人都有象铁饭碗那样稳定的养老保障呢?这里很显然,需要全面改革我们的社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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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更需要对我国人民的生活传统方式进行大胆地创新。
第二节目前有关我国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论述
实际上,一个国家政府,在选择社会制度的时候,都是本着为广大人民谋幸福的愿望来设计宏伟蓝图的。作为中国共产党人更是如此。可是,人民(个人)的幸福只有人民(个人)自己来创造,再好的社会制度,也不能带来天上的馅饼--这是已经为几千年的世界各民族国家的历史所证明的真理。当然,一个好的社会制度选择,必然能够增进人民获得幸福的程度和进度,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可是,什么样社会制度是好的呢?好的标准又是什么呢?
第三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定义
我们如果讨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定义,就不能不研究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主席的三个代表的理论。因为第一、邓小平理论给我们解决了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但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的问题。第二、邓小平理论也给了我们判断使用什么样的发展经济之手段的标准: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用。第三、邓小平理论给了我们思想和行动的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等哲学观点。江泽民主席的三个代表理论更是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地指明了我们前进的方向。为此,我谨以我个人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理论的理解,并本着以我党的与时俱进,解放思想的原则为指导思想,谈一谈我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一个定义:
在农村土地私有化、国有资产股票化的基础上,确立个人财产所有权。通过市场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解放生产力。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基础上,建立、建全全民九年制义务教育和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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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定义,既以建立、建全全民九年制义务教育和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使人民的一生的幸福美满为目的,又以农村土地私有化、国有资产股票化的基础上,确立个人财产所有权--发展市场经济为手段;既有土地流转和国有股减持政策为现实基础,又以大力发展经济谋未来;既以解放生产力为本质,又以社会所有资源--土地资源、人力资源都参与为表象;很好地做到了目的和手段、现实与未来、本质与现象等一系列概念的内在统一。
一个社会制度的选择,要以适应和满足社会发展规律为前提。我们知道,社会是由人类个体加总而构成的,社会发展规律,首先是人的个体或者是个体的人性的发展规律。其次才是社会个体加总后的总体规律。既然人人都存在利己心是不以社会意志或个人意志而改变的,只有充分利用人的利己心,来促进社会总体效益的提高。这既顺应了人性内在之渴求,又实现了社会之富裕。塞而堵之,不如疏而导之。政府在国家政策的选择上,防人之口和利人之欲应该是一样的道理。
第四节定义的进一步解释和一些政策建议
现在,我对社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定义的内容作进一步的解释:
(一)、为什么在我国要实行土地私有化和国有资产股票化?
在我国要实行土地私有化和国有资产股票化,即要求在农村,以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条件下,实行土地私有化;在城市,除了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国有资产外,以实股转(卖)让的方式,居民所得国有资产股票化。
这是因为,第一,没有产权明晰的市场之皮,市场经济之毛将怎样焉附?我们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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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和其他国有资产一样,都是财富。但是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些财富只有通过市场优化配置,发挥其应有的经济增殖的作用,即放置这些财富于市场之中,才是活的国家财富,而不是管制过死的国家财富。如果把农村土地私有化,城市国有资产股票化,等于我国城市居民和农村农民又相应地拥有了和土地资源等量以及和目前国有资产等量的具有流动性的可变资本。也等于在市场经济里,国家至少又增加了和土地资源等量的、可以通过市场优化配置的资源。可是现在,我国的土地资源仍人为地分散经营在众人的手中。既不能通过市场化进行优化配置,也难以达到买卖增殖和市场优化配置之目的。这样的为某些人所辩护的固孱守瘸、南辕北辙的在农村发展市场经济的方式,实践已经证明:绝对体现不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越性。
第二,国家所有,是人民所有;人民所有,是每个人都有;若每个人都有,只要每个人都照章纳税,多得多交!则保证了国家富有!所以,私有化也是都有化。我们只要界定这种个人与国家的权与利,无恒产者无恒心,在确保国计民生的国有资产外,政府出售其它国有资产与国民,不但保证了搞市场经济,有相应的社会关系与其发达的生产力相适应。也把我国每个个人的聪明才智都充分调动了起来。采取这样制度,何愁国不富,民不强!而西方发达国家的富强之路,已经证明了市场经济作为发展经济之手段的正确性。
第三,我们必须承认:每个人的能力是有差异的,有人善于管理资产,并能产生高额利润;有人乐于打工,能享受更多的闲暇;个人优势是不同的。这样把资产通过市场合理的途径集中到一部分更有能力的人手中,根据多劳多得的原则,虽然少数人富裕了,但社会总财富也必定增加。只有在社会总财富增加的情况下,个人通过市场获得发展和财富的可能性才有可能增加.同时,如果富人们能够多劳多得--多得多交--通过个人所得税等税收政策的调节,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才可能在社会总财富增加的情况下,得以逐步实现。这样,富人富得有理,穷人也能得到经济发展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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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我们所强调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应该包括三个层面的问题:一,原始生产资料的占有问题;二,生产资料的共同利用,即生产过程的全民参与性问题;三,生产成果的共同拥有,即全民怎样分配和消费问题。而我们所强调的公有制,仅仅强调在原始的生产资料的占有这一个环节。几十年的社会实践已经证明,全民占有原始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并不能带来真正的社会主义!所以,我们的社会主义,应该强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过生产过程初次按劳分配后,对所产生的社会主义成果--即对国家税收的全民占有和再分配上。
第五,对于全民所有制还是全民私有化,这些仅仅是实现社会主义目的所使用的手段之条件。它不仅不具有目的性,也谈不上是实现目的的手段,最多是使用手段时必备的基础条件。所以,所有制不能保证社会主义之目的的实现--我国多年的社会主义实践,已经证明了我们不能利用计划经济的手段来实现社会主义之目的,那么,黄鹤一去不复返,此处空留黄鹤楼,我们为何在已经放弃计划经济之手段的情况下,却要固守这些基础条件呢?当然,实现社会主义’目的’的手段应该有多种,例如,计划经济,市场经济等;我们既然选择了利用市场经济之手段,来实现社会主义目的,利用市场经济的基础条件是什么呢--显然不是以占有原始生产资料为己任的公有制!目前我国比较棘手的国有股减持问题、农民土地所有权问题、个人所得税问题,可以说都是因为我们过多强调了和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以占有原始生产资料为核心的公有制,而不强调对社会主义劳动成果按劳分配后的再分配的国家税收,造成的国人多捞多得,多逃多得的纳税意识淡薄。(二)、这个定义要求我国在法律上必须确立个人财产所有权!但是,在我国目前,其中就有这样的悖论:个人财产所有权的确立必须建立在获得的正义、转让的正义(诺齐克原则)的基础之上!但是,我国1%的人拥有着国家40%的财富,而仅上缴个人所得税的10%。这种通过偷税漏税等不公正方式,获得的个人财产的所有权又怎样确定呢?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小偷和大盗(贪官)更需要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宪法追认!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做:凡在个人所得税和国家其它税收记录在案的财产所有权,宪法必须保护它!凡是不能暴露在个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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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或受其它税律可稽查范围之内的财产,不能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二十余年的中国改革开放,某些个人所聚之财富,有多少是靠自己的血汗和’聪明’才智正义地获得的呢?正如朱总理所说过的:不交税的私人企业我就不承认是好企业。所以财产所有权的宪法界定不是一句话就可以说完的,更有待于政府教育!(三)、我们通过市场经济之手段,实现使人民的一生的幸福美满即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的社会主义之目的,不能为了手段而忘记目的。特别是我们国家绝对不能完全重复西方国家所走的羊吃人式的发展市场经济之路!所以,国家政府应该普遍实行社会养老(保险)保障制度,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让每一个守法的、爱国的公民老有所养!这不但增加民众对党和国家政府的向心力,增加了全民族的凝聚力,也很大地提高民众对党和国家政府的忠诚度。在经济全球化、西方文化逐渐腐蚀着人们的今天,显然有其无比的重要性。(四)、实行全民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即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孩子是祖国的未来(花朵--每个人都会说,很少人这样做)。一个对孩子充满爱心的社会,孩子长大后对社会也必将充满爱心!每个人老了或者即使在壮年有为时,他在社会上所需要的、所得到的社会上提供的服务,并不仅仅来自于自己的孩子!也不是能用钱买来一切所谓称心的服务!有人责难我国现在社会美德丧失,世风日下。,国家政府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这样做的效果怎么样?上面我已经论述了。国家这样做的资金从何而来?我试着分析和解决这个问题。它应该有五个方面的来源:
(1)国家政府和地方政府投资的教师工资费用。
(2)政府通过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力度获得。
(3)(仅仅)鼓励父母投资助学。
(4)依靠我国教育体制进行观念创新。现在我国教育经济运行模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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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国家资产+国家投资+学生(家长)学费;
若把教育经济运行模式改为:教育=社会资产+国家(税收)投资
即把国有教育设施等资产股份化,由学校董事会管理,国家政府逐年按学校所承担的义务教育的学生人数的比例,用资产股份转让的形式代替义务教育的直接投资。学校董事会再向社会出让学校股份,获得教育运转经费。几年后,学校所有权逐渐归于学校董事会。国家政府所省出的义务教育费用,就可以用于建设其他更多的学校或者改善教学条件,以满足全民九年制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社会办学也有了其合理性。虽然国家资产通过股份与社会投资进行所有权置换,国家政府不再拥有学校资产的产权,但是却拥有是否向学校直接投资义务教育经费的权利。学校董事会虽然拥有学校所有产权,但是这些资产的效益获得,却要受到国家是否投资、社会是否承认其效益--购买其股票等两方面的制约。这样,国家用四两拨千斤的方式就足以影响学校的教育方向和教育方针。其实这也与国家政府直接拥有学校资产一般无异。同时,国家投资的多少又直接有学生在学校受教育的人数多少决定,所以国家政府就不会存在资产浪费或闲置的现象。再者,由于在学校受教育的人数又直接与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有关,因为,孩子的父母是否把孩子送到什么学校,有自己的判断力,当然是根据其教学质量,教师的教学态度来判断。那么学校间的竞争,学校对教师的管理,学校资产等,都是通过市场进行调节,所以,可以达到最优化配置。再说,社会散资(包括学校管理人员、教师等)所组成的股东,因为关心学校的前途(国家投资多少之效益)和发展前景(吸引家长之能力),一般都会尽力把学校办好。为此,国家政府也可以节约大量的事无巨细的管理成本,也杜绝了学校腐败,以及解决了现在学校教师流失严重和与家长的紧张关系的问题。
再从社会整体上讲,一代人的养老金和社会保障基金以及国家税收(一部分),如果用于下一代人的大学教育上,而不是投资到股市上,是真正用未来的钱(防老储蓄),办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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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储蓄发展未来经济的人力资源)--从经济学角度上讲,国家这样对义务教育和大学教育进行投资,决不会造成现在的投资过度,反而真正能起到熨平经济波动的作用!进而避免由于现在政府投资过度,引起相对的内需不足的经济(危机)问题!--而这一点是任何经济学上没有论证的问题!正是我国避免过分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一定产生经济危机的后果--美国现代最合理之社会,依然在发生的故事,我们如果步其后尘,能够避免吗?这也同时为我国社会主义之存在作出了坚实的回答!
(五)、在对待青壮年问题上,国家政府通过完全有偿的成人教育。培养每一个成年人做市场经济中的有信心、有能力、有判断力和拥有熟练技术的理性人、经济人。即培养出新一代能够在世界经济格局里,有能力与狼共舞的人才,同时不但一方面能为市场大量提供熟练的、高素质的优秀人才;另一方面由于成人受教育,无形中延缓了我国面临的沉重的就业压力。
(六)、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国家政府选择的国策所在!那么,中央政府可以在地方政府彻底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允许地方政府体制创新,并且引入地方政府竞争机制。例如,一、打破地方市、县等垂直领导关系,甚至弱省强县;二、直接实行民选地方政府长官,再由国家公派地方政府其他公务员;三、高薪养贤;四、根据地方政府人口多少实行财政包干。例如根据地方政府配合中央政府完成的全民九年制义务教育指标多寡、程度如何、地方贫困人口多少、当地工资水平怎样、就业率多少、税收状况等,决定地方政府的规格;如行政费用、公务员工资、配备小车、秘书、部门人员多少等。
第五节小结
总之,我国在经济发展上已经选择市场经济化的今天,上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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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社会主义为目的,以市场经济为手段,很好地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关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在国家经济政策犹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之中,给出了一个在我国社会制度上的突破性的理论创新。同时,实行农村土地私有化、国有资产股票化,是为满足利用市场经济之手段的条件,如果没有农村土地私有化、国有资产股票化作为使用市场经济之手段的条件,只能说我国现在利用市场经济之火车头,来拉经济之列车,虽然是上上之选的政策,但是,由于缺少以农村土地私有化、国有资产股票化为铁轨,就难以达到满载建立、建全全民九年制义务教育和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等发展经济之此行的目的。
解放思想的目的在于解放生产力,要解放生产力就要构筑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构筑社会的生产关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是,这也是一个主动地还是被动地去构建的问题,也是一个政府政策和民间群众互动的问题。所以,在老吾老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之上,把九亿农民的土地私有化,城市居民的国有资产股票化,就解决了我国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问题。也解决了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怎样相互融合的问题。这也解决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公正、民主等问题。这时候,政府放手经济,同时转到政府办教育,全民受教育,对未成年人义务教育的教育的职能上来,通过全民受教育,荡涤掉残留在人们身上的封建思想和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宜的东西,从而构造出我国的信用经济,也即构建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民社会的经济基础。社会稳定将不再成为制约我国发展经济的拦路虎。如果能让每一个熟练的、有判断力和技巧的成年人都在市场经济中舒展一下筋骨,狼来了,我们还需要躲藏在政府的羽翼之下,受到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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