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对大学生的意义
2010级学生的新生奖学金是9000元,2011级学生却只有2000元。12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78位2011级法律硕士生集体向法院提起诉讼,称校方招生简章中未公布奖学金具体政策的行为违法,并要求补发之前的奖学金。但北京昌平区人民法院,未明确是否能够立案。校方回应称,尊重学生起诉权,奖学金降低是由于教育部拨款取消导致。
硕士起诉学校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从某种程度上讲,学习法律的他们正在课外实践着他们的课程,有助于推进法治进步。这起诉讼主要并不在于获得7000元奖学金本身,而是在于案件之外。
一些网友称:为了一点钱,学习法律的人就不惜与学校对簿公堂,这也未免太丢人了。笔者反倒觉得,这些硕士们的起诉却是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从某种程度上讲,学习法律的他们正在课外实践着他们的课程,有助于推进法治进步。
笔者认为,作为学习法律和今后将要以法律作为职业的学生们,如果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也不会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身的权利,那么,今后如何能为其他公民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如何在社会上为公民维权做出榜样。而且,作为教授法律学科的中国政法大学应当为能培育出告自己的学生为荣,因为这才是实践法治精神的体现,所谓“吾爱吾师,更爱真理”,事实上,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中心相关负责人对此也表示,学生们起诉是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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