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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案例分析

2021-09-09 来源:钮旅网
案例一:千亿美元顺差从何而来?有何喜忧?

中国外贸在2005年突破14000亿美元,贸易顺差1000多亿美元,已超过了世界上很多国家的外汇储备总额,甚至超过了很多国家的年度外贸总值。种种迹象表明,伴随着巨大的贸易顺差将是新一轮的贸易摩擦,和更大的人民币升值压力,而中国数以万计的外贸企业,和在全球的“中国制造”也将迎来一个越来越紧的国际贸易环境。

国际贸易界人士指出,自上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国际贸易领域最大的亮点当数中国以出口大国姿态重返世界市场。在中国对外贸易问题增长的过程中,贸易差额的演变是其中最令人称奇的戏剧性主题目。1980~1989年间,除1982、1983两年外,其余年份中国对外商品贸易均为逆差。但1990年以来,除1993年外,均为顺差,2005年达到了顺差新的高峰,比2004年多了3倍,在世界贸易史上实属罕见。

表1-1中国历年贸易差额情况 单位:亿美元 年份 1978 1980 1981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出口额 97.5 182.7 220.1 223.2 222.3 261.4 273.5 309.4 394.4 475.2 525.4 620.9 719.1 849.4 917.4 1210.1 1487.8 1510.5 1827.9 1837.1 1949.3 2492.0 2661.5 3255.7 4383.7 5933.6 7620 9690.8 12177.8 14285.5 进口额 108.9 195.5 220.2 192.9 213.9 274.1 422.5 429.0 432.2 552.7 591.4 533.5 637.9 805.9 1039.6 1156.2 1320.8 1388.3 1423.7 1402.4 1657.0 2250.9 2436.1 2952.2 4128.4 5613.8 6601.2 7916.1 9559.5 11330.8 贸易差额 -11.4 -12.8 -0.1 30.3 8.4 -12.7 -149.0 -119.6 -37.8 -77.5 -66.0 87.4 81.2 43.5 -122.2 53.9 167.0 122.2 404.2 434.7 292.3 241.1 225.4 303.5 255.3 319.8 1018.8 17221.2 21737.3 25616.3 资源来源:中国统计年鉴相关年份数据整理。

请分析:1、如此巨额顺差从何而来?

2、分析巨额顺差的喜与忧?

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带来的深远历史意义本报记者采访了农业银行金融市场部李刚、中国银行全球金融市场部方明、交通银行发展研究部吴建环,请他们就与此相关的一系列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以及各界广泛关注的人民币国际化进程问题发表了见解。 记者:此次国务院决定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为做实央行签署的一系列双边货币互换协议搭建了商贸平台。在贸易中用人民币计价和结算,除了能有效规避汇率风险,改善贸易条件外,也扩大了人民币的“活动半径”,那么是否也可以视为是人民币走向国际化的一个重要步骤?

李刚:可以这么说。此举将促进国际贸易并进一步放松对人民币的束缚,逐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人民币国际化最早可以追溯至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要“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有选择、分步骤放宽对跨境资本交易活动的限制,逐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加快推进与港澳地区货物贸易的人民币结算试点。今年“两会”期间温总理明确表态,中央有关部门已经完成制定了关于实行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的方案,经国务院批准以后将尽早实施。国务院《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也明确政府将允许香港非金融性企业发行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支持香港人民币业务发展,扩大人民币在周边贸易中的计价结算规模。另外,自去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国央行已与香港地区以及韩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白俄罗斯、阿根廷等6个国家和地区的央行及货币当局签署了货币互换协议,总金额高达6500亿元人民币。一系列货币互换协议的签订,为人民币跨境结算提供了资金支持基础,为人民币国际化奠定重要基础。不久前,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还原则通过关于推进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2020年将上海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和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

吴建环:理论上讲,一国货币国际化分为三个层面。第一层面是本币在一般国际经济交易中被广泛用来计价结算;第二层面是本币在外汇市场上被广泛用作交易货币;第三层面是成为各国外汇储备中的主要货币之一。不可否认,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是人民币国际化的初级阶段。但是,我国目前对外贸易规模已相当大,边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的需求日益发展。去年1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广东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加快推进人民币用于区域性国际结算的试点工作。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推出,迈出了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一步。 此外,国务院已经通过推进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航运中心的意见。随着上海各项金融功能的逐步完善,上海将可能成为区域性人民币清算中心,并推动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范围和规模的发展。可以说,在人民币国际化已经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的条件下,现在在上述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肯定是进一步扩大了人民币的\"活动半径\"。

记者:去年年末以来,为解决短期流动性问题,有效应对金融危机,维护金融体系稳定,中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金融合作步伐加快,双边货币互换安排密集出台。在当前全球经贸增长乏力、外汇市场波动加剧、贸易融资萎缩的情况下,这种货币互换除了有利于降低各自融资成本,锁定各自汇率风险外,是否也客观上推进了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

吴建环:的确,上述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主要目的是为了应对流动性问题,以便更有效地应对金融危机,维护金融体系稳定。而另一方面,人民币互换规模和范围的扩大肯定有助于推动

人民币国际化,因为货币互换表面上是一种央行之间对等的货币相互拆借,但事实上多数是外国央行借入人民币用于与我国之间的贸易结算或者作为其外汇储备。

记者:我国目前是世界第三大经济体、第三大贸易国和第三大债权国,但我国在国际经济金融舞台上话语权严重缺乏,当前危机给了中国一个机遇,争取与经济实力相称的国际地位和应有的话语权,这对我国经济长远发展乃至中华民族复兴都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所以说,人民币国际化是大势所趋,应该是一个共识。 方明:中国在国际货币和金融事务中的重要性,客观上增加了我们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迫切性。另外,在过去一年半的全球经济变化中,美元作为国际垄断性的交易货币和储备货币,其信用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质疑。尽管美元在可预见的将来仍然是全球主要的交易货币和储蓄货币,可是美联储为拯救经济不惜代价地大幅扩张基础货币,对于中国来讲,保障接近2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安全,对中国经济的稳定运行有着重要意义。因此,我认为,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应该是中国和欧盟都要成为关键货币国,而人民币国际化是必要的基础条件。

吴建环:人民币国际化的确是大势所趋。首先,我国经济发展的外向程度很高,与全球经济的融合程度越来越紧密。去年,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和实际利用外资余额占GDP的比重分别高达58%和20%左右。其次,这场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暴露了国际货币体系的弱点。在以美元为中心的后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美元是最主要的国际储备货币,这就导致美国为了刺激本国经济的发展而长期执行宽松的货币政策,最终导致流动性过剩。而且,危机爆发后,美联储继续采取非常宽松的货币政策,向市场注入了大量流动资金,在全球范围内分摊危机的成本,把各国拖入了这场可能没有赢家的全球浩劫之中。因此,积极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提升人民币的国际地位,有利于逐步改变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抑制其弊端和负面影响。同时,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具备一定的客观基础。一是居民和非居民对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有明显需求,二是人民币汇率和我国通胀率较为稳定,三是我国金融市场较为发达并逐步开放。而且,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也是十分必要的。以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为例,不仅有利于我国企业有效规避汇率风险,而且有助于我国企业营运成果清晰化,当然还节省了企业进行外币衍生产品交易的有关费用,节省了两次汇兑所引起的部分汇兑成本,加快结算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李刚: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对于降低我国在对外贸易、储备等方面对美元的过度依赖,保持我国经济、金融的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金融机构、企业乃至整个经济体规避汇率风险,解决债务与收益货币不匹配的问题。一旦人民币被广为接受,中国的进出口企业就可更多地直接用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汇率风险也将由交易对手承担,我们可以更好地利用国际资源实现生产与消费的稳定;二是有利于减少美元汇率波动对我国和周边地区贸易的干扰。次贷危机爆发的根本原因是美元流动性的泛滥,美元汇率的巨幅波动及贬值风险对我国对外贸易产生了许多不利影响;三是有利于我国适度降低外汇储备规模,实现资源更有效率的使用,减少巨额外汇储备对货币政策的制约,并降低储备自身的风险;四是有利于减少储备货币发行国发行过量货币的冲动,以获取所谓的\"铸币税\"收入。

记者:我们知道,一国货币如果要实现真正的国际化,其必要条件是该货币必须是可自由兑换的货币,而货币自由兑换改革必须循序渐进、分段实施。因此,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急于求成,盲目推进。人民币国际化顺势而为是不是较好的选择? 方明:人民币国际化必须要有明确的整体战略,要有恰当的路径选择。人民币汇率机制是人民币国际化的核心,因此,要将人民币的可自由兑换、国际化和储备化与中国国际资源、能源和市场、机构与企业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还要把内外资源能源和经济空间的使用有机地结合起来考虑。这需要借鉴其他国家的货币战略,制订适合中国长远利益的国家货币战略。 李刚:人民币国际化必然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建议人民币国际化可以分三步来实施:

第一步,积极地推进经常项目下用人民币计价、清算,并为经常项目下人民币的流出和回流提供制度上的保障。在积极组织引导外贸企业、商业银行用人民币计价、清算的同时,建立经常项目下本币清算中心,尝试允许境外人民币到境内直接投资,允许用境外人民币支付我国出口商品货款,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各类外贸人民币信贷工具等。第二步,大力发展人民币债券市场,抓紧建设人民币衍生品市场,逐步开放国内金融市场,建立开放式短期外汇借贷市场、人民币清算市场以及外国人民币债券市场。第三步,当国内经济总体规模足够大、国内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对外经济的影响足够大、对外依存度比较小时,全面开放国内金融市场的条件基本成熟,人民币国际化才能迈出最终一步。

吴建环: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过程,也就是实现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过程。一般而言,货币的自由兑换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稳定的宏观经济、健全的微观基础、完善的金融体系、有效的金融监管、良好的国际环境。而要推动人民币的国际化就应当进一步推进我国市场化进程,为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可兑换创造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和必备的微观经济基础。主要就是要进一步维持我国宏观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提高国内企业特别是金融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国内金融体系和完善金融监管等。 目前全球金融危机为人民币国际化提供了良好的机遇,近期人民币货币互换协议的频繁签订也有力地提升了人民币的国际地位,但人民币要真正走向国际,成为国际\"硬\"通货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对于这一点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

采访后记:签署人民币货币互换协议,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是我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综合国力大幅提高、经济和金融实力提升的结果。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但牵涉到人民币怎么结算,还牵涉到人民币如何汇回、如何投资等,因此我们将面临一系列体系的构架,这些都将为人民币国际化打下坚实的基础,并积累丰富的经验。 我们相信,随着我国与世界各国多项互利合作的顺利进行,稳定国际金融市场将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因此,人民币国际化将是大势所趋。

分析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目的及两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不同 资料: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动态

2006年9月15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局5部委联合发出通知,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这次退税新政可概括为三大变化:取消退税、降低退税率、提高退税率。

1、取消了除盐、水泥以外的所有非金属类矿产品、煤炭、天然气等出口产品的退税; 2、降低了钢材(142个税号)、陶瓷、玻璃、部分有色金属材料、纺织品、家俱、塑料等的出口退税率;如钢材出口退税率由11%降至8%;陶瓷、部分成品革和水泥、玻璃出口退税率分别由13%降至8%和11%;

3、提高了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将有重大技术装备、部分IT产品和生物医药产品以及部分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出口的高科技产品等,出口退税率由13%提高到17%,部分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品,出口退税率由5%或11%提高到13%。

2009年4月1日起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09年4月1日起,提高部分纺织服装、轻工、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和电子信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其中,纺织服装整体出口退税率从14%上调到15%;家电、家具、皮革、五金等轻工631项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最高调至13%;彩管、玻壳等25种重点电子产品出口退税比例升至17%;高精铜管类、高精铜板带类、高档铝箔类、高档铝型材类、高档铝板带类的平均出口退税率由5%提高到13%,对能够以国内生产的产品顶替进口产品的深加工产品可提高到17%,铝合金型材的出口退税率从0提高到5%;提高高附加值的钢铁和化工产品出口退税率。

这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属结构性调整,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顺差过大、国内资源、环

境日趋紧张等问题,有保有压,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外贸转变增长方式,推动进出口贸易均衡发展。

分析中国屡遭国外反倾销指控的原因 对华反倾销的发展态势

1、反倾销诉讼的次数日益增多。自1979年欧盟首次对我国出口的糖精钠提起反倾销诉讼后,西方国家对我国出口商品实施的反倾销措施便层出不穷,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对华反倾销的指控更有愈演愈烈之势。欧盟仅在1996-1997年上半年就发动了10起针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美国在1999年6月开始对中国浓缩苹果汁征收反倾销税,8月中旬又指控中国钢材对美倾销。2000年,国外对中国大宗出口商品反倾销案件多达38起。我国入世后,随着国际贸易的拓展,国外对华反倾销的势头有增无减。

2、被诉倾销产品的范围不断扩大。近些年来,西方国家只要认为危害或将要危害到本国竞争力差的产品,都可以列为反倾销产品的范围。被诉产品从最初的轻工、纺织等传统商品,扩大到机械、电子等新兴出口商品,总计有4000多种商品。尤其是美国的特别301条款和超级301条款,相继把保护的范围由一般商品扩展到劳务、投资、知识产权等,其可诉的范围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3、征收反倾销税的税率明显提高。西方一些国家对我国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非常高,征收幅度低则百分之十几,高则达百分之百甚至上千。1997年7月,美国商务部对我国几家企业出口小龙虾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平均为122.9%,最低的是91.5%,最高的是156.7%。而墨西哥对我国出口商品征收100%以上的税率的就有:家电129%,自行车144%,玩具315%,服装537%,有机化学产品673%,鞋类竞高达1105%。面对如此高的税率,无论哪家企业都无法承受,这意味着中国企业将被迫从该市场完全退出。

4、实施反倾销带有很强的歧视性。根据WTO反倾销协议,构成倾销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产品以低于国内的价格或向第三国出口的价格向进口国进行销售;二是销售的数量猛增;三是销售的产品对进口国造成实质性的损害,且这种损害与倾销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一些西方国家所确定的倾销并不完全具备这些条件,有时甚至根本不具备任何倾销的条件,在确定哪些是倾销产品方面带有主观性。如1998年,欧盟对中国、印度、埃及、印尼和巴基斯坦5国的棉坯布实施反倾销,征收的平均税率是12%,但对中国则是征收为期6个月15.7%的临时反倾销税。再如1999年2月,欧盟宣布对中国、印度、墨西哥、波兰、南非和乌克兰的纲丝绳和钢缆征收6个月的惩罚性反倾销税,其中南非是33%,而中国则是74.8%。

2009年国际对华钢材反倾销案例一览

2009年对中国钢出口来说是异常艰难的一年。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国际钢铁需求大幅下滑,贸易环境日趋恶化,贸易保护盛行。回顾过去的一年,国际方面对中国钢铁反倾销案共计21例,主要集中在美国和欧盟,美国7起,欧盟4起,俄罗斯3起,印度3起。从品种上看,中国的钢管产品又成为各国主要的反倾销对象,总计有12起之多,未来中国钢管出口环境将受到严峻的威胁和挑战。

美国对中国石油钢管征收反补贴税。12月3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表决认定,美国国内钢铁工业受到从中国进口石油钢管产品的损害,该裁决为美国商务部11月24日的终裁结果扫清了道路。美国商务部现已公布对中国石油钢管征收10.49%-15.78%反补贴税令,在之前的10.36%-15.78%裁决结果上进行了修正。此外,11月5日,美商务部裁定对石油钢管征收税率36.53%-99.14%的高额反倾销税,预计未来几个月商务部和ITC就是否对

中国石油钢管征收反倾销税分别作出终裁和损害裁决。

欧盟对中国无缝钢管征反倾销税。10月6日,欧盟宣布对中国输欧无缝钢管征收税率17.7%-39.2%的最终反倾销税。今年4月8日,欧盟开始对中国产无缝钢管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在6个月的临时关税到期后,裁定中国输欧无缝钢管对欧盟产业构成损害威胁,决定向中方征收为期五年的最终反倾销税,税率为17.7%-39.2%。

中国出口商品屡遭国外反倾销指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国际的,也有国内的;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既有经济因素的影响,还有法律因素的制约。综合来说,国外对中国出口产品实施反倾销调查的原因有两类:一是国外因素,二是中国自身的问题。 (一)外因方面

1、“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观念根深蒂固。尽管我国已经对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革,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美国及欧盟等西方国家不顾中国改革开放的实际情况,也不考虑1998年欧共体理事会宣布自当年7月1日起,不再将中国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决定,在反倾销案件处理中一直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实施了十分苛刻的歧视性政策。例如,对中国外贸企业以“国有”为由,普遍实行单一的反倾销税税率,甚至把对个别企业的反倾销当成对整个国家来裁决,即一家企业遭受反倾销起诉,全国同类产品同为被告。又如,采用“参照图”等不合理做法,以替代国价格作为计算基础,而在第三国参考价格选取上又别有用心或不负责任。

2、中国对外贸易额的迅速增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对外贸易以年均15%左右的速度增长,不仅高于同期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而且比世界贸易的平均增长速度高出近8个百分点。这使我国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大大提高,1997年进出口总额排名世界第10位,其中出口排名是第9位,进口排名第11位。1999年更进一步,进出口总额排名第9位。2000年实现4743亿美元的进出口总额,比上年增长了31.5%,创改革开放20年来进出口总额和增长速度两个新高。其中出口2492亿美元,增长27.8%,进口2251亿美元,增长35.8%。全年实现贸易顺差241亿美元。在此基础上,2001年外贸进出口总额首次突破5000亿美元大关,其中出口2662亿美元,增长6.8%。全年实现贸易顺差324亿美元,增长34.4%。与此相反,西方国家(除了美国)近年来经济普遍不景气,为保护本国产品的国内市场,应付国际收支危机,必然把贸易顺差较多的中国列为反倾销的主要对象之一。 (二)内因方面

1、出口结构失衡。就商品结构而言,我国的出口多为轻工、纺织等劳动密集型商品及机电、电子等低附加值的商品,而这些商品大多是与创造就业机会密切相关的。由于主要出口市场近年来经济不景气,失业率上升,进口国政府、工会等出于维持就业的考虑对进口竞争产业实施贸易保护,对进口商品加以限制,因而我国出口的许多商品也就成了其反倾销的对象。就市场结构而言,我国直接出口和经香港转口的出口中有65%是以欧美为目标市场的,出口市场过于集中。对某一地区出口量大且急剧增加势必对当地市场产生冲击,而成为反倾销的对象。如我国金属镁产品向欧盟出口,1993年不足100吨,1996年竟达11000吨,如此巨幅的出口量增长,也就难怪欧盟对其实施反倾销。

2、国际营销谋略不足。中国出口企业大多缺乏对国际市场的深入调研和总体把握,因而制定的国际营销战略往往失误。一是价格竞争过度。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实行“薄利多销”的营销战略,同行竞相压价,以低价求胜,通过销售量的扩大来获利,这就给进口国留下了“低

价倾销”的印象。二是竞争手段单一。中国出口企业单纯依赖低价战略打入国际市场的居多,对非价格竞争手段重视不够,有时由于缺乏对进口国消费者风俗习惯的了解,不注意口味、款式、包装等方面的改进和创新,往往使一些“好货”卖不出“好价钱”。三是缺乏宏观调控。一些企业未能把握国际市场和进口国行情,及时调整出口商品的价格和数量,致使某些商品大量涌入进口国,增大了对华反倾销的概率。 3、法律应诉不力。中国出口企业不积极应诉是导致国外对华反倾销屡屡得手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企业不应诉就是主动放弃法律上对反倾销案件的知情权和申诉权,降低了起诉者的成本,并诱使国际间的竞争对手对中国企业实施更多的反倾销起诉,形成连销反应。1998年以前对华实施反倾销的国家还主要集中于美国、欧盟、澳大利亚、加拿大等4个发达国家和地区,现在则有近40个国家对我国出口商品提起反倾销调查,并向印度、墨西哥、智利、南非等一些发展中国家扩展。1994年,美国裁定“中国大蒜倾销案”之后,起诉方律师看到中国企业不愿应诉,又鼓动美国蜂蜜行业对中国提起反倾销诉讼;在蜂蜜案进行过程当中,这家律师事务所又说服美国自行车生产企业对中国自行车提出起诉,接下来是蘑菇罐头,再接下来是靛兰染料,总共影响中国高达数亿美元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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