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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报告

2022-05-01 来源:钮旅网


榆林市神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2006~2010年度项目

竣工验收报告

榆林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2006~2010年度项目竣工验收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陕西省榆林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2006~2010年度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验收主持单位: 验收参与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质量监督单位: 运行管理单位: 竣工验收日期: 竣工验收地点: 榆林市水务局 榆林市发改委、榆林市审计局、榆林市财政局、榆林市卫生局 各县水利(水务)局 榆林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榆林市兴榆监理公司 榆林市水利质量监督站 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由受益村社指定专人管理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榆林市神木县 1

榆林市神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2006~2010年度项目竣工验报告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联合文件精神,榆林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指挥部决定由市水务局牵头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等有关单位以及水务局相关科室组织的联合验收组对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验收,验收组于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对神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6~2010年度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的重点是工程项目任务的完成情况,包括组织领导、工程建设、任务完成、工程质量、工程监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等几个方面。

验收组采取抽查项目的方式,实地查看了大保当等6个乡(镇)20个村的饮水工程,查阅了工程相关资料,核实了工程有关数据,并通过座谈会的方式,听取了相关部门对组织领导、工程建设、工程监理、质量监督、水质检测、财务状况、审计工作等方面情况,经过认真讨论,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卫生部制定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验收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了打分,形成了竣工验收意见。

一、工程概况

(一)计划及资金下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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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5~2010年度项目,共下达计划13批,建设工程245处,总投资3579.7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295万元,省级资金1098.3万元,市级资金186.43万元,),解决了9.09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机井工程、泵站工程、高位水池工程、管网工程以及有关管理房等工程。

(三)工程施工过程

工程由神木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由各乡镇组织专业施工队伍进行主体工程施工和管道安装,受益村群众负责投工进行土方工程开挖和回填。所有工程施工过程均由监理单位进行工程质量监理。

(四)工程完成情况

神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5~2010年度项目共245处,目前已经全部完工。

二、工程验收及移交情况

神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5~2010年度项目完成后,已由县水务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自查验收,对在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及时处理。自查验收后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由受益村指定专人管理。

三、工程初期运行情况及工程效益

工程产权明晰,管理制度落实。这批工程的兴建,解放了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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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劳动力,提高了缺水农户的健康水平,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为加快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文明进程打下了一定基础。

四、工程质量鉴定

神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5~2010年度项目规划因地制宜,设计合理,水质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工程质量和外观形象良好。按照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卫生部制定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验收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议,得分为74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工程外观形象、环境卫生较差。

工程整体布局合理,配套设施齐全,但是部分工程外形不美观,环境不卫生,管道安装和机电设备安装不规范。

2、水费收入低,效益普遍较差

由于工程规模较小,供水量不大,加之当地农民的承受能力有限,导致水费收入低,实际供水价格低于或等于成本价,没有维修基金,一旦供水设施出现故障或损坏,水厂将难以为继。

3、水源保护工作不到位

根据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在水源周围划定保护区,并树立警示牌,要求在水源周围100米范围内不允许建造厕所、猪舍等对水源造成污染的场所,并进行种草、种花等环境绿化措施;同时要求在水源补给区内0.5平方公里范围内不得建有污染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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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企业,群众农业耕作不得使用污染比较严重的化肥和剧毒农药;另外还加大对水源保护的宣传和执法力度,让群众意识到水源保护的重要性,能积极参与共同保护水源。府谷县部分水源地没有划定保护区,也未树立警示牌。在水源保护宣传和规划方面做的不到位。

八、建议

1、资金主管部门要完全按《陕西省农村饮水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农村饮改水项目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来管理和使用农村饮水专项资金。

2、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招投标规则实施。

3、农村饮水工程项目要科学合理、立足长远,项目建成后要加强后续管理工作,包括工程维修、养护、用水、节水、水费计收以及水源保护,确保饮水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期受益。

九、验收结论

神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5~2010年度项目全部按计划完成。工程设计合理,施工质量良好,投资控制基本合理,工程安全可靠,水质符合卫生要求,工程运行情况良好,工程资金管理较为规范,到位情况良好,工程效益显著,工程档案资料基本按有关要求整理。项目按基本建设程序验收后可交付使用。验收组成员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十、验收组签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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