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支付证书
工程名称:九城•公园里一期景观工程 (二标、三标段) 编号:B3 01 致: 绍兴市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根据施工合同的规定,经审核承包单位的付款申请和报表,并扣除有关款项,同意本期支付工程款(大写) 肆拾壹万元整 (小写: 1773925.60 元)。请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其中: 1、 承包单位申报款为:2217407.00元 2、经审核承包单位应得款为:2217407.00元 3、本期应扣款为:2217407.00×20%=443481.40元 4、本期应付款为:2217407.00×80%=177.3925万元 附件: 1、承包单位的工程付款申请表及附件。 2、项目监理机构审查记录。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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