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绿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
为全面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巩固扩大绿化成果,加快“美丽沈阳”建设,根据辽宁省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和建设重点,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城乡绿化水平、改善人居生活环境质量为重点,通过全程控制和管理,推动城乡绿化从重数量向量质并举转变,从单一功能向复合功能转变,从重建设向建管并重、管养并重转变,实现城乡绿化面积的拓展、绿地质量的提高和管养水平的提升,促进城市生态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生态优先,科学发展。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加强对城市所依托的山体、河湖水系、林地、生物物种等自然生态资源的保护。坚持生态优先,生态、经济、社会和景观效益兼顾,科学发展。
2.量质并举,功能完善。在合理增加绿量的基础上全面提升绿化品质。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设计,进一步完善绿地系统布局和结构,实现生态、景观、游憩、文化、科教等多种功能的协调发展。
3.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强化顶层设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城乡、系统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重点突破,强化落实,努力营造天蓝、水清、地绿、宜居的美丽家园。
4.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政府责任,强化政府在资源协调、理念引导、规划控制、财政投入等方面的作用,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绿化运营和养护,提升社会公众在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的参与度,实现全民“共建共享”的和谐发展。
(三)发展目标。通过绿化提升行动,使全市的城乡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凸显总量适宜、分布均衡、结构合理、体系完备、功能高效、景色优美的绿化新特色,实现“城市园林化、郊县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公园优美化、社区花园化、庭院盆景化”的目标,为打造沈阳生态宜居之都奠定坚实基础。到2018年末,森林覆盖率达到32.6%,完成造林50万亩,其中:营造和改造提升生态林35万亩、经济林15万亩。
二、主要任务
依据总体布局及发展目标,全市绿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主要开展8项行动、18项工程,具体安排如下:
(一)道路绿化提升行动
1.道路绿化提升工程。以出入境路、出入市及区县(市)路、出入景观区路、市际连接线以及二、三、四环等国家、省级道路为重点,打造特色景观精品示范路。植物配置多样化,规则式、组团式、自然式配置,乔、灌、花、草相结合,三季有花、四季有景、彰显特色。新建绿化里程465.92公里、面积2.058万亩。
(二)水系绿化提升行动
2.河流绿化提升工程。遵循河道总体规划,吸收国内外环境景观设计的先进理念,发
挥中国传统造园思想,以现代艺术构成理论指导园林规划设计,通过园林小品、绿化造景等景观设计,积极改善河道及河道两岸绿带的环境,创造优美的滨河景观。在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浑河、蒲河绿化景观廊道绿化工程建设的基础上,新增27条河流绿化廊道景观工程建设,新建总长度314.3公里。
(三)生态屏障保护提升行动
3.沈西北防沙阻沙带绿化提升工程。以康平县全域、法库县西北部、新民市柳绕地区、辽中区河西地区等风沙危害地区为重点,全面实施防沙治沙工程,并与阜新市合作,构建沈阳经济区北部生态屏障。继续推进和完善沈西北边界防风阻沙带工程建设,新增造林面积22.691万亩、改造提升3.01万亩。进一步加强以固定沙丘为主的风沙源治理,对康平县境内6万亩固定沙丘进行进一步治理,在保护现有植被的基础上,通过改良树种建设防风固沙林基地。对严重沙化耕地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
4.东部山区水源涵养林绿化提升工程。继续坚持全域封山育林工程建设,对现有荒山荒地实施全面绿化,新增造林面积2.83万亩。对疏林地开展补植改造工程建设,因地制宜进行多树种选择,营造混交林,提升改造面积0.058万亩。对低质低效林实施择伐、渐伐等改造。
5.中部平原农田防护林网绿化提升工程。开展断带合拢,对低质低效林带实施升级改造,改变现有树种单一、结构简单的现状,坚持绿化与美化并重的原则,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新建农田林网1.3万亩,改造和完善农田林网0.88万亩。
(四)景观林绿化提升行动
6.“七山两湖”风景林绿化提升工程。“七山两湖”包括棋盘山、陨石山、马耳山、五龙山、莫子山、怪坡、七星山及卧龙湖、仙子(珍珠)湖。其中:“七山”工程开展退耕还林建设,对区域范围内小开荒、坡耕地实施全面治理;对不规整林相及损毁山体开展植被恢复;对有条件的人工纯林实施混交林改造,引入彩色树种,不断增强景观效果。“两湖”工程以完善与改造环湖林为重点,结合道路景观绿化、重点地段湿地恢复与治理,构建丰富的景观环境,提升生态景观功能,新植景观林0.5万亩、改造和完善景观林0.07万亩、湿地栽培植物0.06万亩。
7.城乡结合部环境保护林绿化提升工程。以四环内为重点,坚持城乡一体化的绿化方针,在抓好城区绿化的同时,加强城乡结合部的绿化建设,增添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特色。坚持绿化与美化相结合的原则,以完善、改造、新建小片片林为重点,使道路、水系、沟渠景观绿化与城区绿化浑然为一体。注重乔灌树种、常绿树种、彩叶树种等的合理配置,提升绿化档次。新建环境保护林0.68万亩,完善和改造环境保护林0.01万亩。
(五)“六进”绿化提升行动
8.宜居乡村、社区绿化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大乡村、社区绿化力度,充分利用现有自然条件,突出自然、经济、乡土、多样的特点,大力推进村旁、宅旁、水旁、路旁以及村口、庭院、公共活动空间等绿化美化建设,有效改善农村生态和生产生活环境。国家、省级主要干道两侧及其他重点村庄、社区要实现“绿化、美化、香化”目标,形成四季有绿、特色鲜明、季相分明、层次丰富的村庄绿化景观。
9.绿色机关、企业绿化提升工程。以乡镇机关、驻地机关、大型厂矿为重点,开展机关、企业单位绿化提升工程建设,建设绿色机关、企业433个。
10.绿色学校、军营绿化提升工程。继续开展绿色学校、军营绿化工程建设,在已建140所学校、军营绿化工程建设巩固提升的基础上,新增50所绿色学校、军营。
(六)景观节点与立体绿化提升行动
11.景观节点绿化提升工程。在交通流量大、人员往来密集的道路与道路、道路与河流相交处及重点地段,规划开展景观节点建设,打造绿色景观线的提升节点。小游园、小园林相结合,面积适宜、彰显个性。建设景观节点10个,建设面积0.13万亩。
12.立体景观绿化提升工程。对近城区、近县(市、区)重点道路沿线的立交桥、重点乡镇临街楼房外立面实施立体绿化,引种适生攀爬植物或悬挂吊盆等,打造靓丽风景线,绿化66.64万㎡。
(七)郊野公园建设提升行动
13.森林公园建设工程。利用打造生态宜居城市的发展契机,积极推进郊野市级、县级森林公园建设,拓展和延伸森林公园的内涵,为市民和游客提供更丰富的服务内容,优化全市森林公园布局。到2018年末,新建国家级沙漠公园1个、市级森林公园6个。进行公园主题化、特色化改造提升,不断完善其配套设施。
14.湿地公园建设工程。在现有设施完备、基础良好的水库、河流等地带规划开展社会公益性湿地公园建设,充分发挥其科普教育、生态观光、休闲娱乐等服务功能。
(八)绿色产业提升行动
15.高效经济林产业示范工程。大力发展高效经济林产业,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两区、
五带、一百点”的经济林产业发展布局,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16.林(果)下经济产业示范工程。扎实推进林(果)下经济示范园建设,通过发展一批林(果)下经济示范园区带动林(果)下经济发展。坚持分类指导,针对山区、平原、生态林、经济林、成林地和未成林地,发展不同模式的林下经济。
17.绿化苗木产业示范工程。突出抓好国营林场定向培育苗圃建设,实行造林苗木种源、树种、品种、规格、经营管理标准化生产,全面提高林业重点工程的质量和标准。主要建设项目为:造林工程定向培育林业种苗繁育项目、乡土树种林业种苗定向繁育项目、优良品种林业种苗定向繁育项目和观赏苗木繁育项目。
18.珍贵树种基地建设示范工程。大力引导发展珍贵树种,逐步调整绿化树种结构,培育多树种、高质量的健康森林。到2018年末,依托国有林场新造和定向改培成片珍贵树种5000亩以上,逐步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结构合理、质量优良、效益显著的珍贵树种群落,实现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的目标。
三、时间安排
全市绿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分3个时段有计划、有重点地分步实施:
(一)第一阶段:启动实施阶段。完成各项指标分解和责任落实,加快重大绿化工程前期规划设计、方案论证、土地整备、苗木落实等基础性工作,积极创造开工条件,为后续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二)第二阶段:全力推进阶段。按照项目建设计划,科学排定项目建设时序,全面启
动各项重点工程建设,并按时完成各项绿化工程任务。
(三)第三阶段:巩固完善、深化提高阶段。对建设任务进行全面检查、拾遗补缺,巩固绿化提升建设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政府要把绿化造林工作指标纳入对各地区的绩效考核之中,进一步明确绿化工作是一把手工程。各区、县(市)政府是此项工作的建设主体和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按照市政府统一规划组织实施,按时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全市绿化工作的作用;市城管局负责主城区绿化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管理等工作;市林业局负责涉农区、县(市)绿化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管理等工作;市交通局、教育局、农经委、规划国土局、辽河局等部门负责管辖区域内绿化工程的规划、组织与实施;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负责绿化工程资金的筹集与监督等工作。
(二)落实空间,完善规划。各区、县(市)政府要针对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开展充分调研,结合沈西北防风阻沙带工程、青山工程、寒富苹果等经济林工程、道路河流绿化工程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积极挖掘绿地资源,落实绿化行动计划土地空间。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重点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与实施方案等前期准备工作,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
(三)提高标准,加大投入。市财政局要每年划拨专项资金用于农村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人居环境林建设等,逐年加大资金投入量,加大单位面积的造林资金投入量,全面提升造林绿化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四)创新机制,科学管理。各区、县(市)政府要在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以农民家庭承包为主的造林绿化机制基础上,对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实行工程化和项目制管理,建立政府主导示范、社会化造林多轮驱动的新机制。市绿化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大力开展合作共建、认建认养、部门绿化和义务植树等社会化造林工程,形成全社会共建的绿化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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