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gb/t11836-2009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根据甲方接收货物签收的数量结算。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按规格以米计量。
3.乙方必须每天保证供应甲方 米管道(包括技术监督管理局的检验合格证)。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到货地点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乙方按着甲方计划安排送货
3.到货地点:根据甲方施工要求卸至指定地点,甲方保证道路畅通。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期限
根据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及时供货,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为了防止管道失窃,乙方不能超出甲方计划要货量供货。否则,甲方不收货,也不承担保管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1、产品的价格: 详见下表
2、结算方式:甲方预付定金,每月结算一次,涵管工程经验收合格完工后甲方扣取乙方质量保证金10%三个月,乙方提供全额正规发票。 第六条 验收方法
1、卸货后,甲方依据执行的外观检验标准进行现场验收,在验收过程中未对产品外观质、量提出异议,签收后乙方不再对外观质量承担责任,检验出不合格的产品,由乙方负责调换合格管材。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供货,因此造成甲方施工延误,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的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即时向其他供货商进货。
2.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按照规范覆土,如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问题影响道路上层结构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路面、人行道结构的破除、沟槽开挖、管道混凝土、管道、沟槽回填、路面及人行道的恢复等一切费用)。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自年 月 日起生效,至所有材料款付清之日失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公章) 代 表 人: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篇二:管道供货合同 临泽县平川灌区田间配套工程一工程管道渠 材料采购合同
需方单位(甲方):临泽县平川水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
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产品质量和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材料供应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临泽县平川灌区一工程管道渠道衬砌工程。 2、 工程地点: 临泽县平川镇一工程村 。 第二条 供应的材料名称: φ315upvc管材 。
第三条 材料数量及价款: 860m×132元/m=113250元 价款人民币大写: 壹拾壹万叁仟贰佰伍拾元整上述单价不得因市场行情波动而变化。上述单价包括到交货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税金等费用。最终结算数量按甲方实际签收到的数量为准。
第四条 材料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 1、 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供应材料。有国家或部颁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的按现行的国家或部颁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约定。
2、 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或部颁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和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第五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和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2、验收标准按甲、乙双方上述第四条约定的该材料现行的国家或部颁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3、甲方有提前送材料样品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送审材料样品,样品送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样品本身、还包括提供样品的材料品牌、商标、规格、型号、技术质量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产品准用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一旦甲、乙双方签约后且材料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未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乙方不得作任何变更。正式交货时材料的质量、外观、品牌、商标、规格、型号、标识、生产厂家、产品准用证、技术质量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生产许可证等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应保持和样品一致,如所进材料和样品不一致,乙方属违约,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材料数量以甲方书面签收为准。材料外观质量甲方应及时验收,必要时须经过业主和监理的验收通过,甲方、监理或业主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乙方提出,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
6、经核查该批产品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包括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7、甲方在材料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但在使用时或使用后发现确实因该批材料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如返工、工期延长等经济和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须负责材料正式交货前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在正式交货前,如发生材料受损或丢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乙方对材料质量负责的期限: 自正式交货后壹年 第七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 2009年7月15日 。2、交货地点: 平川镇一工城村 。 3、交货方式:按下列第(①)种方式进行: ①乙方送货;②甲方自提自运。
4、在产品交货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及时做好验收工作和书面交验签字记录,必要时须得到业主和监理的书面验收确认。
第九条 材料结算方式: 以甲方实际签收确认的数量乘以单价进行结算
第十条 材料付款方式: 甲方签收后按实际结算金额的90%一次性付清,其余部分待工程质保期满后全部付清,质保期壹年 。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尝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3、材料交货时间延误或材料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或无力按约定质量标准交货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4、乙方不能全部或不能部分交货的属违约,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按不能交货部分的价值的双倍金额作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材料交货时间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合约总价的1%计算,按天累计。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在交货时间、材料质量、安全文明措施方面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7、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属于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乙方违约后,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解除合同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合同条款全部履行完毕;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第十三条 其它条款
1、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甘肃省临泽县平川镇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日篇三:排水管道购销合同 排水管道购销合同
甲方:唐山市东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嘴东南环路二期工程项目部 代表人:王荣怀 乙方:唐山市七星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代表人:吴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gb/t11836-2009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根据甲方接收货物签收的数量结算。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按规格以米计
量。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到货地点1.产品的交货单位:唐山市七星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2.交货方法:乙方按着甲方计划安排送货
3.到货地点:根据甲方施工要求卸至指定地点,甲方保证道路畅通,乙方必须保证卸管及堆放安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期限
根据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及时供货,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为了防止排水管失窃,乙方不能超出甲方计划要货量供货。否则,甲方不收货,也不承担保管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1、产品的价格: 详见下表2、产品货款的结算:全部使用承兑,按总款的10%先给预付款6万元(取整)承兑,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付至50%;余款半年后全部付清。 第六条 验收方法
1、经业主、监理考察认定合格,并经市级工程检测单位检测合格,管材试验检测费用由厂家负责。乙方必须提供全套自检资料及见证检测资料。 2、乙方负责派人现场管道安装的技术指导。
3、卸货后,甲方依据执行的外观检验标准进行现场验收,在验收过程中未对产品外观质、量提出异议,签收后乙方不再对外观质量承担责任,检验出不合格的产品,由乙方负责调换合格管材。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供货,因此造成甲方施工延误,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的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即时向其他供货商进货。
2.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3. 如由于乙方提供材料的质量问题,影响道路上层结构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沥青混凝土及水稳层的破除、沟槽开挖、管道混凝土、管道、沟槽回填、沥青混凝土及水稳层的恢复等一切费用)。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还己采购的合格产品,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10%的违约金。但是,乙方超计划供货由乙方承担责任。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利息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自2013年4月20日起生效,至所有材料款付清之日失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公章) 代 表 人: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 __ _电 话:____________ ______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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