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镇小学学校
楼梯通道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楼梯、通道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火炬镇小学特制订楼梯、通道安全管理规定:
一. 各校的新建教学用房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栏杆、扶手的高度、密度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对已经使用的必须加强维护,使栏杆、梯步稳定、牢固。栏杆高度不低于1.2米。通道要达到规定的高度,楼梯、通道必须有消防设施。
二. 教学用房楼梯、通道的电线必须规范,开关保险完好,灯泡(管)亮度必须达到规定要求,晚上学生全部离开后,才能关闭楼梯、通道电源。学生宿舍、厕所的楼梯、通道必须通畅明亮。
三. 在楼道明显处设立醒目的慢行、避免拥挤的警示标志。
四. 各校要切实加强学生的养成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要有序缓慢右行;上下楼梯有礼貌。在楼梯、通道上不得拥挤、不追逐、不嬉戏、不打闹、不攀登栏杆、不系鞋带、不扔东西、不在走廊上齐步走;要爱护楼道设施、不污染楼梯、通道的墙壁和栏杆,保持楼梯、通道的整洁。
五. 楼梯通道管理实行分段负责制。每周值周领导负责新教学楼通道安全,值周教师负责旧教学楼的楼道安全,宿舍楼由寝管员。其中新旧两幢教学楼口边班级的班主任具体负责;课间活动楼梯、通道的管理由上一节课的任课教师直接负责管理,疏散学生。课间
操由上午第二节课任课教师负责有序地带到操场;课间结束,分班回到教室。
六. 学校一律不搞紧急集合一类的活动。
七. 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各楼段负责班主任随时检查、楼梯、通道的线路、灯泡、栏杆是否有损坏、楼道是否通畅。
八. 不准集体站在阳台上休息或就餐。
九. 全体师生共同遵守规则,对各环节、各时段、各楼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细致的管理。
通江县火炬镇小学
200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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