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家校问题协商机制
xxxx小学
2020年9月
小学家校问题协商机制
总 则
第一条 学校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建立学校问题协商机制,目的在于通过协商手段有效避免、解决学校内外部、家庭、学生、教师与相关制度、政策、安排之间的矛盾问题。
第二条 问题协商机制主体包括:家庭、学生、教职工、社区、学校。
第三条 问题协商机制主要预防、解决学校工作中产生的学校与家庭、学生、教职工、社区四个主体间的人民内部矛盾问题。
第四条 根据《学校章程》规定,问题协商机制坚持“学生为本,教师为本”的办学原则,以及《章程》“学校事务中凡是涉及到学生的事情都属于学校的重大事情,当其他利益与学生利益发生冲突时,以学生利益为本。”和 “学校事务中凡是涉及到教师的事情必须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除学生利益以外的其他利益与教师利益发生冲突时,以教师利益为重。”的有关规定。
沟 通 处 理
第五条 规定如下对外公开内容,方便五个协商主体之间进行交流沟通,公开途径网站和致家长一封信:
校长接待日:每五上午 8:30-11:00
校长信箱:xxxx
校长电话:xxx
学校开放日:每年6月、12月定为学校开放月,分年级、分批进行“家长开放日”活动。
第六条 建立“学校协商问题台账”记录学校与家庭、学生、教职工、社区四个主体之间问题的解决过程和结果。
家 长 委 员 会
第七条 家长委员会(简称“家委会”)是学校、家庭、社会3个主体间不可缺少的纽带和协商机制,从组建到参与学校工作都对学校发展和矛盾化解有着必不可少的积极作用。
第八条 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学校与家庭、社区在学生教育工作中的沟通与配合,营造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便于家长对学校工作的了解、理解和监督,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各种教育渠道的畅通和各种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以便更好地培养和教育学生。
第九条 家委会以班级为单位组建,每班在9月开学初第一次家长会或者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每班选出1人作为学生家长代表成立学校家长委员会,家委会主任负责组织家委会日常工作。
第十条 家委会成员每届任期一个学年,可以连任,学校发聘书。
第十一条 家委会会议组织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由学校出面组织的家委会工作会,一种是由家委会成员自发组织的会议。
第十二条 家长委员会成员责任与义务如下:
(一)遵守国家有关教育法规。
(二)起到沟通家庭和学校桥梁的作用,了解学校的各项情况,优势和困难,及时向其他家长进行宣传,将大家的意见、建议向学校反馈,进行双向沟通。
(三)参与学校、班级组织的家委会成员会议。
(四)将自己的育人心得、家庭教育经验等通过家长会、家长培训等形式向其他家长进行分享交流。
(五)通过与学校协商,尽可能组织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学校举行的校园文化活动,并提供帮助与支持,如艺术节、运动会及元旦庆祝等活动。
(六)家委会成员应起到学校形象的维护者、学校品牌的宣传者的作用,应该真实、客观、公正、全面地宣传、介绍学校教育教学情况。
第十三条 家长委员会成员的权利:
(一)有权参与学生在校的生活和学习管理,例如:班级分班、三好生推选等。
(二)有权代表家长群体通过正当方式,例如:校长信箱、校长接待日、家长座谈会等方式向学校反应情况、提出积极的、有建设性的建议,参与学校管理。
(三)有权参观校园,检查学校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安全教育情况(主要是通过孩子了解),及时向学校反馈安全隐患(重点是学校门口及周围的安全情况)以及可采取的措施,并尽可能为校园安全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有权听取学校领导的工作汇报和参加学校的现场会,表彰会,听课等活动,了解学校的工作,督促学校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改进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 家委会反应的问题和建议,记入“学校协商问题台账”。
第十五条 学校要建立家长学校、开设家长课堂、设立学校开放日、搭建家校互动网络平台,积极的开展家校合作,开放形式鼓励家长在学校治理中积极发挥作用,此项工作由德育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 以上制度经校务会、班主任、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同意的可进行修改。
xxxx小学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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