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精神,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杜绝或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特与总务处制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食堂、小卖部、卫生室安全。
1、是否办理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等相关证件。
2、食堂采购是否实行定点采购和索证制度。学校小卖部是否出售“三无”和过期食品。每餐食物是否留样。
3、食堂、小卖部的各种卫生条件是否达标,各种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购进的原料要妥善存放并合乎卫生要求。食用物品和非食用物品要分开摆放,防止误食。食堂工作人员对购进的米面、肉、油等发现异常要拒绝使用;
5、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好厨房、餐厅、库房的防盗、防鼠、防霉等措施。注意防破坏,防投毒,食堂开门后保证不离人不离岗。每天下班前,要将材料入库、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各处检查无误后才能离岗。
6、食堂物品要登记造册,管理责任到人。 二、 设施设备消防安全。
1、学校的房屋、围墙、门窗有无安全隐患;用电、及线路是否安全规范;通道是否有照明;楼道、走廊是否通畅;锅炉是否定期检测。
2、各种功能室消防设施是否合格,消防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是否能正常使用。
3、学校在安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
三、 对因忽视安全工作,管理不善,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学生受到伤害、学校的财物受到损失的责任人视情节分别给以责令
书面检查、赔偿损失、行政处分等处理。对当事人同样依据责任的大小给予相应的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限期一年,即2011年度。
校长(签字): 安全副校长(签字): 总务主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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