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2、 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3、 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4、 安全施工措施与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
5、 安全奖惩制度 6、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7、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8、 安全防腐装备管理制度 9、 尘毒、射线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0、 防火、防暴安全管理制度 11、 机械、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12、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3、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14、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科学管理、精细施工,为业主建设高质量的质量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生产方针、增强职工质量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各职能部门/单位及各级人员在施工、及服务活动中的安全质量职责及权限,旨在保证质量体系有效的运行,以实现项目安全质量方针和目标。
第三条 本制度依据公司程序文件《公司有关部门/岗位安全质量职责和权限》,并针对项目工程施工管理特点,对其进行增加补充。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承建的星园二标段的项目工程。
第二章 .质量职责及权限
第五条 总经理职责
(一)公司法人代表,对公司最终工程项目/产品和服务的安全;质量负责。 (二)制定公司总质量方针/目标,建立/完善公司质量体系,并领导实施。 (三)批准公司各项质量管理文件,组织安全质量检查/审核机构,授予其相应权力。
(四)任免公司主要安全;质量管理责任人,并授予相应权限。
(五)检查和了解内/外部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必要时也可委托他人进行。
(六)批准安全;质量奖罚单位/人员。 第六条 副总经理职责
(一)作为总经理代表,直接领导所分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施工管理及协调,并对其施工安全;质量负领导责任。
(二)依据工程承包合同及公司质量方针/目标,批准项目工程安全;质量目标。领导及协调安全;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转。
(三)批准重大项目工程的质安全;量管理文件。组织领导各项安全质量活动的衔接、控制与协调工作。
(四)组织全过程管理,对重点工程的关键部位或关键环节,采取专项组织预防和纠正。
(五)向总经理提议所分管施工项目工程奖罚的主要管理人员名单。 第七条 总工程师职责
(一)主持领导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审查公司各项质量管理文件,并主持/领导质量内部审核和外审的迎审领导工作。
(二)审查及批准施工重大技术方案及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及运用。 (三)领导处理公司内部和分承建单位的质量纠纷及重大技术问题。 (四)主持/领导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对质量事故的处理,提出技术裁决意见。
(五)组织/领导公司科技、QC小组成果和小改小革成果的评审及发布工作。 (六)协助总经理与业主之间有关质量纠纷的谈判。 (七)向总经理建议各级质量管理人员的任免。
(八)组织/领导公司承建的输变电工程的内部竣工验收及质量回访工作。 第八条 副总工程师职责
(一)在总工的领导下,对所分管的工程/工作质量负技术领导的责任。 (二)审查分管工程的技术措施及管理性文件。
(三)组织/领导施工图内部会审,以消除因设计带来的施工隐患及返工损失。
(四)对分管的工程实施过程管理,及时查明实际或潜在的隐患问题,提出预防及纠正措施并领导实施。
(五)组织/主持公司质量事故分析,参加公司内部和分承建单位的质量纠纷的处理。
(六)主持分管工程的达标投产、创优工作,主持/参加公司科技、QC成果和小改小革成果的评审及发布工作。 (七)参加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第九条 质量管理部职责
(一)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质量管理文件及公司日常的质量管理工作。
(二)负责公司SHEQ管理体系的内审及外审迎审工作; (三)负责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及交付工作。
(四)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单位对所承建的工程进行达标投产自检及优质工程的自查工作。
(五)负责组织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奖罚单位/人员的草案提议工作。 (六)负责质量记录、竣工资料的督办和审查工作。 (七)负责公司技术/管理标准的收集及管理工作。
(八)负责汇集、处理客户的投诉,组织消缺和服务工作;组织合同规定的质量回访工作,并将相关信息整理、分析后责成相关部门/单位执行/改进。
第十条 工程管理部职责
(一)负责组织制定公司技术管理文件及公司日常的技术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施工图内审、会审的组织工作,保证向执行部门/单位提供正确的施工图。
(三)为改进工程质量提出新技术、新工艺的施工措施,同时对工程质量提供/审查技术保证措施。
(四)参加重要设备订货合同的技术协议审核及谈判工作。 (五)参加工程的达标投产工作。
(六)负责组织技术创新、小改小革和QC小组活动的评审及成果发布工作。
(七)负责公司SHEQ管理体系的纠正与预防工作 (八)协助公司质量管理部进行售后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 物质管理部职责
(一)负责工程材料/设备采购、订货及其管理工作,并建立合格分供方档案及有关评价资料,对采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二)订货/加工前,认真校审定货清单及有关技术文件,核准所需采购/定货的规格、型号及数量,以保证其准确性及完整性。
(三)材料采购及加工、设备订货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同时应提出供货日期、试验项目、包装方式等有关条款协议。并要求在供货时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订货合同、出厂编号、合格证、说明书及相关试验报告等。
(四)重要关键设备,应派员/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监造,并对其运输的特殊要求全面进行了解后,书面上报总工。
(五)组织设备/材料的接运、开箱检查及抽检工作。协调处理对进口设备/材料的商检和质检工作。
第十二条 机具管理部职责
(一)负责公司施工机具/设备、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施工机具/设备、计量器具的采购及分供方的评价工作,并建立
合格供方的档案及评价资料。对采购的施工机具、设备和计量器具的产品质量负责。
(三)机具/设备订货或加工前,认真审定有关技术文件,核准所需采购机具/设备的规格、型号及性能。其机具/设备订货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需求和国家标准。同时应提出供货日期、试验项目、包装方式等有关条款及协议。并要求在供货时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订货合同、出厂编号、合格证、说明书及相关试验报告等。
(四)负责组织相关专业部门或人员对采购的机具/设备进行现场测试、检验及移交。
第十三条 项目部材料站职责
(一)在公司物管部合格供应方名册的范围内,负责执行物质采购活动,对所承办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零部件的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的各环节处于受控状态。受公司物管部委托(或授权)的自采/加工的物资必须向物资部及时传递订货合同,并做好其管理工作,对采购/加工的物资质量负责。
(二)负责对承办物资/材料质量的进货检验及验证工作。收集/归档原材料批量检验及相关材质证明及检(试)验报告,并及时向项目部专职质检负责人传递。
(三)负责设备/材料的接运工作,检查外包装是否完整,并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部门反馈,涉及索赔事项的做好记录并备案。参与进口设备/材料的商检和质检工作,认真进行开箱检查及抽样检验。 (四)设备/材料运抵施工现场后,必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库.
(五)对入库材料/设备应妥善保管,做好其防护、标识及资料管理工作。 (六)设备/材料在交付施工单位时,交接双方应认真检查核对,并办理供应交接手续。
第十四条 经营部职责
(一)负责公司合同评审及管理工作,监督公司单位/部门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及规定。
(二)建立公司分承包方档案,对特殊分部工程的分承包方进行严格审查和选择,并定期或不定期(按工程情况)对分承包方进行评审。 (三)协助公司质量管理部进行工程质量的回访工作。 第十五条 市场开发部职责
(一)负责公司市场开发,收集外部信息。 (二)负责组织公司施工项目的投标工作。
(三)协助公司质量管理部进行工程质量的回访工作。 第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职责
(一)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确保施工、施工和服务所需的人力资源。
(二)负责组织各类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以保证公司员工能力满足岗位的要求.
(三)负责组织公司从事特殊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资格考核及认可工作。 第十七条 质量管理部主任/副主任职责
(一)负责组织制定各项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工程质量的综合管理工作。
(二)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工程的达标投产及报优工作。
(三)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分析、处理施工/施工的重大质量问题/事故。 (四)制定本部门质检计划,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及评定工作。 (五)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质量回访和售后服务工作。
(六)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质检人员的培训工作,审核质量岗位人员上岗资格。
第十八条 工程管理部主任/副主任职责
(一)负责公司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提供和保证施工/施工的技术条件和质量保证能力。
(二)负责技术创新及组织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并在施工施工中推广和使用新的施工工艺/方法。
(三)负责参与公司小改小革和QC小组活动及成果发布工作。 (四)组织工程的达标投产自检工作,参与达标投产的复检工作。 (五)负责组织解决售后服务中的技术问题,协助总工处理施工、施工中的重大技术、质量问题。
第十九条 主任/专业工程师职责
(一)负责分管工程项目的技术管理、质量控制工作。
(二)负责开工前技术准备工作的审定、检查和督促。负责组织施工图会审工作。
(三)负责组织编写或审核分管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纲要(或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审核重大单项技术措施等重要技术文件;负责组织分管工程的技术交底工作。
(四)负责审查/督促分管工程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五)负责/协助分管工程的达标投产和报优工作,参加分管工程的质量回访、售后服务工作。
(六)协助总工及部门主任对分管工程质量问题及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七)协助推动分管工程QC小组和小改小革活动的开展。
第二十条 分公司经理职责
(一)对分公司承接的施工/施工项目和服务的质量负责。
(二)为实现公司总的质量方针/目标,负责分解分公司质量目标。确保工程质量而合理配置资源。
(三)批准分公司质量管理文件。
(四)负责任免分公司各级质量管理人员,并授予相应权力。 (五)批准分公司质量奖罚名单,并上报备案。
(六)参加公司组织的分公司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并负责按期上报。 第二十一条 分公司项目部质量工程师职责。
(一)负责制定工程质量管理类文件及质量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承建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检验及评定统计工作。
(三)严格进行进入现场材料/设备的检验及检证工作;严格进行工序质量的控制与检查工作,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不许下道工序施工。 (四)负责工程使用的检测设备及计量器具处于检定合格的受控状态。 (五)负责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参与制定施工缺陷处理方案并严格监督实施。
(六)负责组织工程的自检、复检工作;参与配合公司质管部组织的专检、施工全过程的中间/竣工验收、交付工作。负责工程资料及达标投产、报优资
料的收集、审查、整理、归案工作。
(七)积极推广新工艺和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并参与公司组织的成果发布。
第二十二条 分公司的主任/专业工程师职责
(一)负责承建工程的施工图内审工作。参与公司组织的内审和专业内审;负责编制施工组织大纲(或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强制性条文执行措施及施工技术措施,并组织参与公司级及项目部级的技术交底工作,对施工质量提供技术保证。
(二)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三)负责组织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协助公司相关部门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整理。负责组织质量缺陷的消除及提供技术保证措施。 (四)积极稳妥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组织项目工程的QC小组活动。
(五)负责收集、整理竣工技术图纸/资料,审查施工记录和试验报告。 第二十三条 施工队长职责
(一)负责本队承建的施工任务中,单元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合格率及优良率,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分解目标的实现。
(二)负责工程施工/安装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工序自检和报检工作。
(三)积极开展本队的QC小组活动,增强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 (四)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工作。 第二十四条 施工队技术员(兼队质检员)职责
(一)负责执行/落实施工组织大纲(或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装按规定要求和标准实施。
(二)负责组织施工全员的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培训及考试工作。 (三)配合质量工程师负责本队施工质量的检查及验证。严格执行上道工序质量检查,确保下道工序顺利进行。并对本队施工/安装记录的填写和收集、整理、上报工作负责。
(四)发现质量事故/问题立即上报,并参与调查、分析。 (五)落实质量缺陷消除方案,并督促实施、检查、上报。
(六)积极参加“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和QC小组活动,并将活动情况及时上报。
第二十五条 施工人员职责
(一)严格按设计、施工规范和国家标准进行施工,主动接受技术、质量、安全的交底。对自己施工/安装/调试的质量负责。
(二)在上道工序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下,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或有权拒绝下道工序的施工。
(三)在工序施工作业中,发现材料、设备、零部件有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上报,在取得处置方案后才可继续施工。 (四)积极参加QC小组活动。
第二十六条 物资管理部/材料站质检员职责
(一)负责采购、订货材料/设备的进货检验,负责对业主提供物资的验证。及时向厂家及时索取相关材质证明和试(化)验报告。
(二)对所采购、订货的材料/设备,如发现质量缺陷,应向有关部门及时反映,进行更换(或索赔)。 (三)认真做好进货检验记录。 第二十七条 物资采购人员职责
(一)对所采购、订货的材料/设备,必须满足设计和国家的标准/规程/规范并在签订合同中加以明确。
(二)认真进行物资采购的检验工作,严格进行检验交接手续。 (三)对所采购物资的质量负责。 第二十八条 库工及保管员职责
(一)对入库(或进材料站)的物资,须认真进行保管,做到帐、卡、物相符,并按规定进行标识及存放。 (二)维护库容,库貌的整洁及安全。
(三)认真办理物供交接的相关手续。
(四)如发现存放物资的质量有问题(或疑问)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人员报告。
(五)负责仓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十九条 项目经理职责
(一)项目工程的质量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 (二)为实现公司质量方针和项目工程质量目标,负责制定并报审项目工程质量的实施规划。合理调配项目工程的资源。
(三)批准项目工程质量控制及管理文件,组织工程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查工作。
(四)负责组织施工人员技术、质量、安全的交底培训及资格持证上岗工作。 第三十条 项目总工职责
(一)项目工程的质量、技术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工程质量/技术管理文件及措施,负责工程日常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二)认真组织实施施工图会审工作,保证提供正确的施工图。
(三)为改进质量提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施工措施,并组织相应试验工作。
(四)负责组织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及交付工作。
(五)负责工程的“达标投产”和申报优质工程工作。
(六)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奖罚单位/人员的草案提议工作。 (七)负责质量记录、竣工资料的督办和审查工作。
(八)负责组织和开展项目工程的QC小组和小改小革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 项目部管理部门/管理人员职责
(一)在项目工程的管理中负责贯彻执行公司相关程序文件,对项目经理及总工交办的工作负责,并接受公司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二)项目工程部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在工程管理中,承担本制度中公司/分公司相应管理部门/人员的职责。也可参照本制度和公司程序文件《公司有关部门/岗位质量职责和权限》的相关条款,结合具体情况,由项目经理制定。
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项目部建立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广泛开展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使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施工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施工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提高安全施工意识,用全面安全质量管理的思想、观点和方法,使全体人员树立起强烈的安全质量意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把工程安全质量作为工程考核的主要内容,努力提高施工人员的基本素质,以达到提高施工安全质量的目的,自觉遵守各项安全施工法令和规章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施工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施工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
一、开工前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各种安全教育,做到一人不漏,每一单项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对全体职工进行针对工程技术措施、施工方法、方案、工艺、质量标准的教育,以及重点、难点工程的安全和技术培训工作。使每个人掌握在桥梁、路基和既有线等工程施工的基本安全知识,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施工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1-2003)等。
二、项目部制定经常性安全教育制度。经常性安全教育应贯穿施工全过程,按照时间、单位、工种、工序等分期分批分片进行安全注
意事项的提醒教育。利用板报、广播、标语等形式进行安全意识教育。
项目部及现场综合队必须坚持每日班前的安全教育,要针对现场当天的工作实际,强调劳动纪律、作业纪律、安全操作规章、作业标准和注意事项,不断提高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对于一般性的工种和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常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的培训,可以采用“以老带新,以师带徒”的方法。
三、在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时,首先对直接接触和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进行具体的方法、性能、规程等方面的技术培训,然后再上岗。
项目部现场班组对调换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坚持进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否则不准任意调换工作。由于未进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而发生事故,要追究分配者的责任。
四、项目部现场分队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组织培训,并考试合格方可操作。任何人不准分配无证人员动用机械设备,否则发生事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
五、每年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技术学习,把安全技术操作标准作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组织安全技术考试。对全体参建职工进行相关质量目标、创优规划、法规及措施的学习教育,增强全员的质量
责任观念,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使创建优质工程、实现质量目标真正成为每位建设者的自觉行为。
六、坚持“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部、作业队、工程队、班组要对新招用的和转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和掌握本职工作的操作技能和安全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具体工作。否则,不准分配上岗。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分配上岗作业,发生事故要追究分配者的责任。
七、对爆破、电工、电气焊、架子工、吊装司机、机械工、车辆司机等特殊的重要工种,要送到劳动部门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执行,经过培训考核合格,获取《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能持证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者,要进行登记存档规范管理。对上岗证要按期复审,并要设专人管理。开工前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共包括:安全施工责任制、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检查制度、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三同时制度。
一、安全施工责任制
1、规定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 2、规定各部门的安全施工责任制 二、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制度 主要内容: 1、单位或工作场所 2、措施名称 3、措施内容和目的 4、经费预算及其来源
5、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 6、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 7、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具体有以下几种:
1、安全技术措施
2、职业卫生措施,包括防尘、防毒等 3、辅助用室及设施,包括更衣室、消毒室等 4、职业安全卫生宣传教育措施 三、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制度 1、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2、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3、员工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分为上岗前的三级教育,改变工艺和变换岗位教育经常性教育三种形式
4、经常性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四、职业安全卫生检查制度 检查内容:
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和查事故处理。 五、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 1、伤亡事故分类 1)按伤害程度分类
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为一个工作日以上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重伤:指损失工作日在105以上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日
死亡:其损失工作日为6000日 2)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轻伤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 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3-9人的事故
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的以上(含10人)的事故 2、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
报告依据,1989年国务院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
3、伤亡事故统计
按1992年劳动部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实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和1993年发出的“关于印发《企业职工伤
亡事故统计问题解答》的通知”。
(二)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 1、职业病报告办法
按卫生部1988年修订颁发的《职业病报告办法》执行一切企事业单位都应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由他统一上报。
2、职业病处理
按卫生部、劳动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1987年11月发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六、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
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部门,代表政府对企业的施工过程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监察,以政府的名义,运用国家权力对施工单位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和执行职业安全卫生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瘵和惩诫制度,执法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部门而不是其他的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
七、三同时制度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3条规定了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时,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施工和使用。
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
? ?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是清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是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可以发现企业及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施工。 安全施工检查的内容主要是:
? ?——查思想,主要是检查组织领导和职工对安全施工工作的认识; ? ?——查管理,主要是检查组织的安全施工管理是否有效; ? ?——查隐患,主要是检查施工作业现场是否符合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要求;
? ?——查整改,主要是检查组织对过去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 ?——查事故处理,主要是检查组织对伤亡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安全施工措施与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
1.安全施工措施
1.1 工程项目部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作业指导书或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或施工方案内容必须包括专业安全施工措施,安全施工措施可与施工方案一起编写,也可单独编写。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1.2 一般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由施工队(班组)技术人员交底后实施。
1.3 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和多任务种交叉作业等施工项目(见南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范性附录A)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方案,必须经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或班组技术员交底后执行。
1.4 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的作业项目(见南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范性附录B)的安全措施及方案,须经施工技术、机械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审查,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由项目部技术负责或班组技术人员交底后执行。
1.5 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写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施工的危险源、主要危险源,以及有可能带来的危害和污染,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和减少环境污染,主要是指: 1.5.1 针对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1.5.2 针对施工所选用的机械、工器具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加以控制。
1.5.3 针对所采用的有损人体健康或有爆炸、易燃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防护;
1.5.4 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
带来的危险,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
1.6 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1.7 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对负责人进行严肃查处。
1.8 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员应重新根据人员、机械(工具)、环境等条件,完善措施,重新报批和交底。
1.9 安全施工措施及方案在满足公司报批程序同时,还需有关部门的施工管理规定及《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监理表格》的规定执行。 2.安全施工作业票
2.1 为了加强电网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执行广西电网公司桂电建[2005]157《关于电网工程建设中强制执行标准化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通知》号文的精神,在日常的工程施工中认真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
2.2 施工队长安排工作任务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指派熟悉施工工艺流程及了解现场情况的人员担任该工作任务的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并确定作业组施工人员。
2.3 施工队长负责填写各作业组作业票,并选择及补充完善作业票上的注意事项。
2.4 作业票一般由施工队长负责签发,特殊情况施工队长可以指定本队的副队长、技术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审查及签发。
2.5 施工队技术员和安全员在作业票签发前审查各作业组的作业票,并对作业票中的注意事项进行补充完善,并签名予以确认。 2.6 作业组施工负责人接到施工任务和作业票后,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实际情况,补充完善作业票中的注意事项,并对补充事项的正
确性负责。
2.7 施工作业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对参加施工人员宣读安全施工作业票,参加施工人员应在安全施工作业票上签名。
2.8 施工负责人在同一工作时间内只能负责一项工作;一天工作先后涉及多个
工作任务时,可以由同一施工负责人负责,但应按工作开展顺序使用对应工序 的作业票。
2.9 作业票所列主要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施工人员不变时,最多可连续使用五天,经“三交”及“三查”的施工人员签名一次即可;作业票到期,或主要施工内容与作业票的工序不符,或工作地点发生变动时,作业票随之终结。
2.10 施工负责人必须每天携带施工作业票到现场,以备检查。 2.11 作业票使用过程应妥善保管,注意保持作业票的完整性。 2.12 进行特殊项目施工时,可使用空白票(留空的作业票),由施工队长按作业票填写要求自行填写安全注意事项,并严格按以上规定执行。
2.13 对于施工队的重大、危险、特殊作业,项目部总工程师和专
职安全员应参加审查作业票并签名,应亲临现场指导工作。 2.14 项目部每月至少有一次定期检查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情况并有相应的记录。
2.15 公司安全监察部门、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随时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施工作业票执行情况。 2.16 作业票使用要求
2.16.1 本套作业票可与施工队(班组)的《分工记录》或《施工日志》配套使用。
2.16.2 作业票规定由施工负责人随身携带。作业票的存根保留在签发人处,施工完成后5日内由施工负责人交回签发人处,7日内签发人将存根和签发出去的作业票对应交项目部归档。
2.16.3 项目经理每月至少定期组织检查一次安全施工作业票的使用情况并有相应的记录(检查表见检查表)。
2.16.4 作业票使用过程应妥善保管,项目部必须保持作业票的完整性,在工程竣工投产后一个月交公司有关部门存档,保存期限为一年。。
2.16.5 施工负责人必须有明显的标志识别(用红、黄袖套),在作业面上必须设有安全监护人。
2.17 作业票填写说明
2.17.1 作业票填写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蓝色圆珠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签名除外),填写应正确清楚,不得随意涂改。
2.17.2 编号:由3位数字组成,每个施工队的编号均从001开始,同一施工队应保持编号连续性,编号由队长签发作业票时统一填写。 2.17.3 工程名称:填写在建工程的名称。
2.17.4 施工单位:填写施工作业组所在施工队名称,分公司的施工队,工程项目部的施工队。
2.17.5 工作地点:填写实际工作地点。
2.17.6 施工负责人:是指组织、指挥作业组人员完成本项施工任务的责任人员。
2.17.7 安全负责人:是指负责监督、监护施工作业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施工的责任人。
2.17.8 安全监护人:指每个施工作业面必须设立的兼职安全监护人,负责监督该作业面安全施工情况和每天对安全防护用品、工器具进行外观检查。
2.17.9 施工日期:指作业票开始使用时间至作业票终结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2.17.10 施工人数:是指第一天开工直接参与该项工作的总人数(包括施工负责人、安全监护人、吊车驾驶员及参与工作的施工人员)。 2.17.11 工作任务:填写需要做的相应工作。
2.17.12 危险点: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危险点分析,列出存在危险点。
2.17.13 安全注意事项:根据具体工作内容和现场实际情况,在安全注意事项栏中选择对应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序号处用“√”予以标明。
2.17.14 安全补充注意事项:施工队长、队安全员、队技术员、施工负责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补充完善的安全注意事项。
2.17.15 现场交底人员签到栏: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负责人宣读完毕并了解掌握作业票内容后,要亲笔签名确认。
2.17.16 备注:工作存在问题或需补充说明的其他事项。 2.17.17 签名栏:安全施工作业票底部为签名栏,要求作业票签发人、队技术员、队安全员和作业组施工负责人在相应位置亲笔签字。 2.17.18 票号:按作业票类别、工序号、编号的顺序填写。如线路施工机动车运输001作业票,则填写为线路001-001。
2.17.19 施工时间:填写作业票开始使用时间,如×年×月×日。
2.17.20 终结票时间:填写作业票实际终结时间,如×年×月××日。
2.17.21 地点:指工作地点。
2.17.22 工作内容:填写作业组的施工任务。
2.17.23 岗位分工:填写作业组施工人员的具体分工,人数需与“现场交底人员签到栏”中的人数一致,人数多时可将同一分工内容的人员名字写在一起。
2.17.24 平面布置图:线路施工可在平面布置图中画出线路走向和位置名称(含杆塔编号等),注明分工人员位置并画好工作区域;变电施工如不能画可采用补充的固定画好的平面布置图,在平面布置图中手画好施工作业面的区域。
安全奖惩制度
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施工方针,强化安全施工责任制,促进安全施工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施工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施工安全,将安全施工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安全施工奖惩管理。 3.内容与要求
3.1 对全体员工层层签订《安全施工目标责任书》,公司与主管部门签订,车间、部门负责人与厂部签订,班组与车间签订,每一名员工与主管人签订,不留空白,使人人承担安全施工目标责任,事事处处有人员管理安全。
3.1.1 安全施工目标责任书明确标注:
(1)具体时段 (2)负责内容 (3)责任目标 (4)奖惩办法 (5)监督人员 (6)责任人
3.1.2 坚持以规章制度为依据,以具体工作岗位为基础,以岗位操作规程为标准,以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指导,按照“三不伤害”的原则,
明确责任,确定目标。根据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3.1.3 调整工作岗位时“安全施工目标责任书”随时改签。 3.2 安全施工管理部门定期检查,并对隐患整改进行监督。依据奖惩方案,结合整改情况进行奖惩。
3.3 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后,由安全施工委员会组织人员根据《事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3.4 各部门、各级人员的日常管理按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奖惩,按月份汇总。
3.5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年度、季度、月度奖惩。各项奖惩决定均须公示接受全员监督。
3.6 安全施工管理部门编制年度安全施工奖惩方案,公司安全施工委员会审核通过,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实施。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各项目、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施工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 安全工作例会议事原则 1、 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 2、 坚持责权相统一的原则。
3、坚持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原则。 二、安全工作例会议事范围
1、 研究、拟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2、 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施工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指令。
3、 听取各部门和各项目安监部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头。
4、 对公司及各项目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事故责任和严重违章人的处分,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 检查总结前次安全工作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好的要追查原因和责任。
三、安全工作例会的召开
1、 安全工作例会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和主持,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安全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召集和主持。
2、 公司安全工作例会的出席人员: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各委员及各项目安监部负责人。
3、 公司安全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可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
四、公司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
1、 公司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议题,由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确定,各项目安监部经理可提前向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或通过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2、 凡提交公司安全工作例会研究的议题,应事先经安委会分管副主任主持专题会议研究,形成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
3、 公司安全工作例会实行安委会主任负责制。对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
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安委会主任裁定。
4、 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各项目安监部经理向本次工作例会汇报落实情况。
五、 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
1、公司安全工作例会的记录,由公司秘书负责,并整理会议纪要下发有关部门、及时转告因故缺席的会议人员。
3、 公司安全工作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项目安监部按照分工范围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贯彻落实情况。
4、 出席和列席公司安全工作例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过程和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5、 各参加公司安全工作例会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特殊情况需向安委会主任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按公司经营责任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各种电气设备的保险丝禁止加粗或以其它金属代替。电气设备的开关和电线应按规定负荷装设,不得以小代大,架设临时动力线、照明线要经有关部门批准。电动机开关、插座、保险丝座等都必须装设防护罩或防护箱。
二、电气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金属外壳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欧姆。
三、电气设备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进行电气设备操作的人员须经过训练并考试合格,学习人员应在技术熟练的工人指导下方可操作。
2、操作人员衣服潮湿或手潮湿不得操作,暴雷雨天气禁止作业。 3、检修电气设备及电线路前,以及作业过程中发现任何不良现象或事故时,应切断电源,在电源开关处设专人监护或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防护牌。禁止带电修理。
4、在架空输电线附近作业时,机械底盘尽量采取接地保护措施。起重机及货件、人员、工具的任何部位距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少于下列数值:
1 输电线电压 (千伏) 25 110 以下 4 2.5 220 以下 6 3 以下 以下 水平接近距离(米) 垂直接近距离(米) 1 1 2 2 五、电气化铁路装卸作业按《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办理。
六、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 应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路安装申请单”,经安技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架设。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15天,特殊情况下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
七、架设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
1、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应用电杆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4.5米,与道路交叉跨越时不低于6米。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 2、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4、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线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管线间的距离应不小于JBJ6-80《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规定的数值。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应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5、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 如果电线需要保留,应将电源切断,同时把线头用绝缘带包扎好。全部工程结束后,应把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施拆除、清理干净。
八、电气线路接头不可松动和外露。低压照明灯的插销和插座应保持完好,不得绞拧线头代替插销。
九、电动机应独立装置分路开关和相应的保护装置,一组电动机或其它电器应装设分组的总开关和保护装置。各种用电设备保护装置应根据设备容量大小来选择。
十、电焊机金属外壳必须有良好保护接地。焊钳和焊钳导线应完整无损、绝缘良好、电源线一般不超过2米。
各种电气设备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4、变配电所的接地装置应尽量降低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 5、严禁用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蒸气的金属管道做接地线;不得用蛇皮管、管道保温用的金属网或外皮做接地线。
6、每台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与接地干线可靠连接,不得在一根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部分。
7、在进行检修、试验工作需挂临时接地线的地点,接地干线上应有接地螺栓。
8、明设的接地线表面应涂黑漆。在接地线引入建筑物内的入口处和备用接地螺栓处,应标以接地符号。
9、保护用接地、接零线上不能装设开关、熔断器及其他断开点。 十一、移动式电气设备与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截面足够的三芯或四芯多股铜芯橡胶(或塑料)护套软电缆。应采用专用芯
线接地,此芯线严禁同时用来通过工作电流。严禁利用其它用电设备的零线接地。严禁使用绝缘破坏的电缆或几根单芯导线并用。 十二、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时, 必须首先将接地线装好。应正确的使用合格的绝缘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使用过程中需要移动电气器具或停止工作、人员离去或突然停电时,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或拨掉电源插头。
十三、禁止私自改装照明线路及随意更换与原设计不符的照明装置, 严禁在照明回路中乱接其它电气设备。高温、潮湿等特殊环境的电气照明装置,应定期检查装置的绝缘情况。
十四、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十五、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十六、电气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专职人员负责安装、维修;严禁使用电炉;严禁擅自拉接临时电线;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
十七、各施工、办公、生活场所的非长明式照明灯、电扇、空调、电热水器、电视机、电脑等电器应做到人走关闭。各场所在人员下班时,其无人值守区域应拉闸断电。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本厂生产、使用、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安全,全面加强防火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和各部委的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根据生产、使用的化学物品的火灾和防爆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其厂房布置、建筑物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等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第二章 防火防爆一般规定
第三条 厂内非吸烟区禁止吸烟,也不得到厂外吸烟而擅离职守。严禁携带香烟、火种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场所。
第四条 进入生产区、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的机动车必须戴阻火器。
第五条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纱或其他易燃物品。
第六条 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执行厂《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 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包括临时用电设备〉必须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
第八条 禁止使用氧气代替氮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和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容器、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氧气。
第三章 防火防爆技术要求
第九条 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连锁装置等设施。
第十条 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
第十一条 所有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第十二条 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连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设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的设施,但不宜单独采用单向阀。
第十三条 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槽等措施。
第十四条 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
第十五条 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范》(CD90A3—83)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生产停车前要将相应设备、管线吹除干净,使用易燃易爆物料的系统进行充氮保护;
第十七条 停车期间各单位要坚持巡检制度,作好记录;长期停车装置要切断电源,如临时需使用电源可接临时线路。
第十八条 严格实行盲板制度。在开车前,要将闲置设备、无关系统及其辅助系统(公用工程等)与运行系统断开并打上盲板。并行的独立系统,亦应做相应的合理的切断处理。
第十九条 易燃易爆区域低压灯实行定置管理,由技安处对全厂范围内低压灯的位置、连接线长度作出规定,各使用岗位要避免大幅度移动和野蛮移动灯具装置。
第二十条 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储存设备,应有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第二十一条 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尚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间设置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道。
第二十二条 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
第二十三条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出厂时,必须有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说明书中必须有经法定检验机构测定的该物品的闪点、燃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和防火、灭火、安全储运的注意事项。
第二十四条 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储存应根据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存放。参见附件二十一《有反应危险的非互溶物质》
第二十五条 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要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
第二十六条 化学性质、安全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混合装运。
第二十七条 遇热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物品,按夏季限运物品的安排,宜在夜间运输。必要时采取隔热降温措施。
第二十八条 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物品,不宜在阴雨天运输。若必须运输时,除具有良好的装卸条件外,还应有防潮遮雨措施。
第二十九条 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辆,其安全标志及槽罐的颜色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894—82),并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备。
第四章 消防设施要求
第三十条 厂内的消防设施,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有关单位的消防协作条件等综合考虑。
第三十一条室外消火栓,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且宜靠近路边。其间距和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米。
第三十二条除全厂性消防设施外,还应在生产装置、变配电所、仓库等场所,设置一定数量的小型灭火器和简易灭火器材。小型灭火
器设置的种类、数量,应根据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占地面积及有无消防设施等情况综合考虑。
第三十三条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方,灭火器放置的地方应当干燥,远离热源,不受高温辐射、阳光爆晒、温度适宜、不受化学物质侵蚀,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保卫处。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 选购的机械和工器具必须是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
品,并有出厂证明和试验报告。
2. 工程开工前,必须对所有工器具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安全规程规定需要实验的工器具、设备要进行试验,并认真做好记录。
3. 对发给项目抱杆、滑车、链条葫芦、手搬葫芦、机动绞磨、地锚、牵引走板、抗弯连接器、旋转器、连接网套、卡线器,在出库前均要进行外观检查,要求使用单位在安全规程规定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使用,在检查中不合格品要做标识。
4. 个人使用的安全带安全帽、扳手的要自行妥善保管,因故毁坏不能使用时要及时更换,安全带、安全帽要有“三证”。
5. 施工生产过程中,要有专人对机械及工器具进行维修和管理。
6. 应该报废的一定要及时报废不留隐患,工具设备短缺时,要按工程需要及时补齐。
7. 物资供应部门和各施工队要建立领取、回收、报废等台帐,并及时做好记录。
8. 定向承包工具管理:
根据施工班组的人员多少和所承担施工项目的需要,给各施工班组配备常用的生产工具,并规定出各种工具的数量和使用期限,固定给各班组使用、保养和保管。各类工具超出规定的使用期限时,可以旧换新。定向承包给班组使用的工具,班组只有使用权,产权属于项目部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转借或处置,每个人都要爱护集体财产,管好、保养好、正确使用好工具。工具发放领用,严格执行“工具本”领用制度,以使用人或班组为单位,建立《工具领用手册》,实行以旧(坏)换新原则领用。
9.借用工具规定:
(1)“非”常用的大型工具、专用工具,统一由项目部工
具保管员负责保管和保养,不得随意外借。
(2) 在施工生产中,班组定向承包的工具满足不了施工需要,可办理租借手续,经项目部主管领导批准后,到工具库借用,借条上必须注明租借和归还时间,如到期还需使用,则必须向工具保管员说明情况,在借条上注明延长使用的期限,逾期不还者,由工具保管员汇报主管领导,做出处理。
10.消耗性工具发放规定:
(1)工具保管员根据班组承担任务的性质,规定数额把消耗性工具发放给班组,并建立相应台帐,领用人在台帐上签字,以使用人或班组为单位,建立《工具领用手册》,并办理出库手续。
(2)班组领到消耗性工具,必须以旧换新,否则,不予其领用。如发现有丢失现象,责任者要按实际价格赔偿。工程竣工后,班组应将旧品或未用的新品交回工具库,并在台帐上核销。
(3)电珠、大锤把、手锤把等消耗性工具,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11.工具的使用和保养:
(1)定向承包工具由施工小组负责日常保养和维修,延长工具使用寿命,施工中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好各种工具,对精密仪表、量具应专门保管,不得与其它工具混合堆放。 (2)班组应对借用的工具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
(3)项目部物资部门应汇同技术部门,向施工人员讲解新型工具的基本原理、构造、正确使用方法和日常保养常识。 12.工器具考核办法:
(1)由物资机械科、工程技术科和电工队成工具验收小组,对发放和回收的工具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证明。
(2)定向承包工具在未到使用期限被损坏,则由责任者负责赔偿后期内的价值(在任务书中扣除),办理赔偿手续后,可重新领取新工具,新工具的记帐日期从领到之日算起。
(3)在归还借用工具时,先由验收小组进行验收,符合入库条件的工具由工具保管员回收入库,损坏不能入库的,由责任者负责赔偿。 (4)定向承包或借用的工具如有丢失,则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书面报告),及时应想法寻找,寻找未果,仍由责任者负责赔偿。如纯属被盗,必须有公安部门确定,并提出书面材料,由分公司领导认可,可不负责赔偿,工具管理员可补发工具。
(5)在年终,物资机械部对各施工队、施工班组工具使用情况进行总结,报分公司领导进行评比、奖励。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文明施工的规定,并依照IS0014001标准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按大竹县建委的文件执行,把环境保护列为主要内容之一,制定出以“方便居民生活,利于生产发展,维护环境卫生”为宗旨的环境保护措施,达到文明安全工地标准。 一、项目部环境管理目标:
满足环保排放要求,节约能源,杜绝恶性环境事故。 二、文明施工措施
1. 在施工过程中协调好与当地居民、当地政府的关系,共建文明施工窗口。
2.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文明施工宣传,加强教育,统一思想,使所有员工认识到文明施工是企业形象、队伍素质的反映,是安全生产的保证,增强现场管理和全体员工文明施工的自觉性。 3. 健全各项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经济责任制、奖罚制度、会议制度、专业管理制度、检查制度和资料管理制度。
4. 明确各级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和个人的文明施工的责任和义务,从思想上、行动上、管理上、计划上和技术上重视起来,切实提高现场文明施工的质量和水平。
5. 在开工前,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文明公约,遵守公约中的各种规定。
6. 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生产管理符合施工技术规范和施工程序要求,不违章指挥,不蛮干。对不服从统一指挥和管理的行为,按条例严格执行处罚。
7. 对施工现场不断进行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和素养,有效地实现文明施工。
8. 按照工程特点,加强现场施工的综合管理,减少现场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干扰和影响。
9. 加强检查监督,从严要求,持之以恒,使文明施工现场管理真正抓出效果。项目经理组织对文明施工现场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对照评分,严格奖惩,交流经验,查纠不足。
10. 合理布置场地,各项临时施工设施必须符合大竹县标准要求,
做到场地清洁、道路平顺、排水通畅、标志醒目、生产环境达到标准要求。 11.
在施工现场做到“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设置在工地围挡的
醒目位置上,标明项目名称规模、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和联系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2.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审定批准的平面布置图
进行场地建设。临时建筑物、构成物要求稳固、安全、整洁,并满足消防要求。按设计架设用电线路,严禁任意拉线接电,严禁使用电炉和明火烧煮食物。 13.
要求施工现场坚持做到工完料清,垃圾、杂物集中堆放整齐,
并及时处理;坚持做到场地整洁、道路平顺、排水畅通、标志醒目,使生产环境标准化,严禁施工废水乱排放,施工废水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 14.
施工场地采用全封闭的围挡形成,施工场地及道路按规定进行
硬化,其厚度和强度要满足施工和行车需要。施工场地和道路要平坦、通畅并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15. 按要求进行工地主要出入口设置交通指令标志和警示灯,安排
专人疏导交通,保证车辆和行人安全。合理安排施工,尽可能使用低噪音设备严格控制噪音,对于特殊设备采取降噪音措施,以尽可能减少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6.
工程材料、制品构件分门别类、有条有理地堆放整齐;机具设
备定机、定人保养,并保持运行正常,机容整洁。同时在施工中严格按照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各道工序,做到工完料清,场地上无淤泥积水,施工道路平整畅通,以实现文明施工。 17.
现场施工人员一律佩戴胸卡和安全帽,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
度,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18.
加强土方施工管理。弃渣不得随意弃置,并运至规定的弃渣场。
外运和内运土方时不准超高,并采取遮盖维护措施,防止泥土沿途遗漏污染马路。施工场地外撒落的渣土派人及时清扫干净并进行冲刷,以避免尘土飞扬,运输车辆在出场前必须进行轮胎的冲洗,防止轮胎上的泥土污染路面。 19.
加强内业资料的管理,在工程施工中, 文明施工的主要内容
之一是内业资料的管理,各种资料做到分类合理、齐全,字迹端正,内容详实,手续完整,存放有条有理。
20. 及时调整设备、机具和材料的位置,保证摆放整齐,保持工作
面宽敞,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施工现场坚持工完料清,垃圾杂物集中堆放,及时处理。施工废水严禁乱排,必须严格按照当地环保规定排放。 21.
加强施工现场的检查与监督,从严要求,持之以恒。使现场文
明施工管理真正抓出成效,同时经常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监理对文明施工的批评意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切实搞好文明施工,争创“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三、施工环保水土保持方案
1.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建立与质量
安全保证体系并行的环境保护保证体系,配备相应的环保设施和技术力量,争取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的指导监督,全面控制施工污染、减少污水、空气粉尘及噪音污染,严格控制水土流失,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2.
施工方案同时要具备环保防范措施,以保护现场环境,避
免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环境污染和破坏。
3.
强化环保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使环保意识全面深入人心,
真正认识到环保的重要作用。
4. 把环保作为文明施工的首要工作来抓,抓措施、抓设施、
抓落实,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目标责任书,定岗定责,责任到人。 四、环保水土保持措施
1.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
1) 开工前组织全体员工进行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知识的学习,增强环保意识,保证环保工程质量,采取有效措施,使施工过程对生态环境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施工期不影响当地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使用,不影响群众的通行,不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和工作。施工中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施工道路、弃渣场地经常洒水处理,减小粉尘对大气的污染。
2) 开挖边坡严格按设计要求防护,防止水土流失。
3) 施工用地统筹规划,合理布置。生产生活设施均应布置在用地线以内,尽量不破坏原有植被,不随意砍伐树木,并在其周围植草或植树绿化,创建优美环境。
4) 做好生产、生活的卫生工作,保持工地整洁,定时打扫,垃圾定点存放,定期运到环保部门指定的位置,定点投药,防止蚊蝇鼠虫滋生传播疾病。
5) 在施工前做好各类市政管线的调查,施工中做好防护,防止施工破坏管线,并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管线进行监测,发现过量变形,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6) 爱护和保护现有文物古迹,发现地下文物,保护现场,及时上报。 7) 严格履行各类用地手续,按规定的施工场地组织施工,不乱占地、不多占地。
8) 在施工工地地界处设实体围挡,不在围栏外堆放物料、废料。 2.水保措施
由于施工场地位于乌木水库旁,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种污水如果不加处理即进行排放,不仅对施工场地周边环境造成污染,而且可能对大竹饮用水源造成污染,因此,施工场地污水排放前进行一定的处理是必要的。 a.主要污染源
(1)洗车废水:在冲洗车辆以及汽修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将有部分泥沙、油污排出的水中,形成水体的污染。
(2)生活污水:施工场地的施工管理人员的饮食,起居等均要产生一定量的污水。主要包括食堂排水、粪便污水、洗涤废水等。 b.施工中对水体污染的防治对策
(1)洗车废水
针对排水中的泥沙、油污,统一收集洗车场地的排水,设置隔油除沙池,并定期对其进行清掏。敝油除沙后的污水可直接排入污水管道。
(2)施工排水
针对施工排水的污染特点,首先控制灌浆材料等的放置和减少施工中,材料漏损,减少污染物进入水体的机会,必要时安置导水管或流水槽,将施工水合物导入沉淀池,经过处理后再派入市政污水管道。 (3)生活污水
生活区(即民工住宿、伙食团)不搭设在现场内。现场内禁止随地大、小便,采用移动厕所按施工场地分开布置,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清理出场。 c.其他措施
(1) 施工期间生产场地和生活区修建必要的临时排水渠道,经废水池处理后与市政管网相接,不至引起淤积冲刷。
(2) 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混凝土搅拌设备清洗产生废水。 (3) 雨季避免废水无组织排放、外溢。堵塞城市下水管道等污染事故发生,制定排水应急工作方案,备足抢险物资。
3.大气污染及粉尘、噪音污染防治
工程地处于东柳乡和朝阳乡之间 ,周围居民较多,从而使得防止大气污染、防尘、防噪成为首要解决问题,为此我们根据IS014001制定了相应的环保制度和措施。
a.对易松散和易飞扬的各种建筑材料用彩条布、蓬布等严密覆盖,并放于居住区的下风处。
b.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保养,减小噪音污染。
c.施工现场严格按GB12523-90《建筑施工场噪音限值》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对于噪音影响大的施工,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避免夜间施工扰民,对于减少施工对当地居民的不利影响。 d.严禁再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以及有可能产生有毒、烟尘、臭气的物质。
e.采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水泥粉风尘对大气的污染,噪音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为做好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有效预防人身伤亡事故以及职业病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本工程施工(生产)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安全设施作为防止工伤事故,消防职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必须讲求时效性。如安全网、脚手架、井字架、防护罩、通风防尘设施,各种限制、保险装置以及安全标志、标牌都必须齐全有效。
2、项目部组织制定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更新发行安全设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3、施工(生产)过程中,随工程进展及时投入使用有关安全设施。安全设施不全、不完善,不得进行作业。
4、安全设施作业部门(班组和人员)都必须认真遵照审定批准的措施方案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5、各种安全设施设置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其安全可靠。 7、施工(生产)中,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移动或挪作它用。 8、因施工(生产)需要改变时,必须经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以及专职安全员同意并需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在完工后立即复原。 ?9、各施工(生产)任务完成后,安全设施、防护装置确认不再需要时,经批准方可拆除。对拆除复杂和危险性的设施必须按拆除方案和有关拆除工程的规定进行,并派专人安全监护;同时要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告标志。
9、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同时完备相应的安全设施。 规定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以及变电站)《建设施工安全技术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的有关条文制订。 10、施工现场工作中经常遇到一些设施如:栏杆、沟、洞上盖的盖板、警告术语、应急工作灯、红绿指示灯、安全工器具等。这些都是用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重要设施,是确保施工人员在工作中不发生伤亡,鉴定设备的状况,判断设备的合格与不合格。为此对这些设施必须加强管理,作好超前的预防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特作出如下规定。
11、施工现场永久性的平台、楼梯、临时搭设的脚手架外侧均应设(1)05米高的栏杆和18厘米高的挡脚板,且坚固美观大方。
12、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悬崖、陡坎、深坑及高压带电区等均应有防护设施及警告标志;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可靠的围栏、挡脚板及警告标志。
13、现场设置的各种安全设施严禁挪动或移作它用。由于施工人员乱动或挪作它用,所发生的后果概由人员所在的单位负责。
14、施工场所临时照明线路应相对固定,并经常检查、维修。照明工具的悬挂高度不应低于2.5米,任何人不得任意挪动,低于2.5米时应高保护罩。
15、重要场所、危险场所、安全通道中装设了事故照明或应急灯的应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无缺。
16、电气绝缘工具应设专人管理,绝缘靴、绝缘手套、验电笔、令克棒、绝缘绳每六个月由专业人员检查试验一次,并登记上台帐(包括领用日期、试验日期、试验人)。凡不合格的工具一律报废。预试后的电气绝缘工具应张贴试验合格证、试验日期、下次试验时间。 17、安全警示牌要有专人管理,购置的警示牌尺寸大小应符合国家的标准。场所悬挂的警告标志方位醒目、具体。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贯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结合本站工作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为做到进一步规范化、统一化、标准化,提高工作票、倒闸操作票的质量和合格率,特制订本规定。 一、工作票 1、第一种工作票
1)为统一和规范第一种工作票的办理程序和书面格式,特作如下规定:文字规定:整个票面字迹要工整、清晰,禁止使用繁体字及已废止的简化字。
2)根据第一种工作票的票面格式,规定如下:变电所:填写“330kV成县变”。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核对公司安监部下发的年度工作负责人名单,确认其资格有效。
工作班组:应写全称;工作班人员如有外单位人员,应写明其单位名称,并应有本公司相关的工作班组配合。
工作班人员:基建单位和设备厂家的工作人员名单的正确性、工作资格及安全由工作负责人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外包工程及本站安排的工作人员,确认已通过本站安全员的安全教育。?? 共???? 人:包括工作负责人。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注明双重编号):本栏所涉及的设备名称均要使用标准术语,有双重编号的应写双重编号。如: 220 kV II母、#3联变.1111成康线等。
3)每项工作内容均应已申请并已得到相应调度部门的批复;并记录时间和许可调度员姓名等内容。
4)工作内容的描述必须准确、完整。计划工作时间:应与调度批复的时间核对,确认其在调度批复的有效时段内无误。 5)安全措施:
(1)应拉//已拉开关、闸刀和熔丝 必须保证所有的条目内容都一一对应。
??? 术语要统一:如“拉开……开关(闸刀)”、 “取下……保险”等。
因受对现场熟悉程度的限制,检修单位工作票签发人所填写内容的措词有时不十分准确,在没有错误的情况下,工作许可人可在对应的条目内根据本站实际情况进行规范调整。
??? 母线或线路检修的状态下,必须分别拉开和取下母线或线路PT二次侧的空气小开关。
?? (2) 应装//已装接地线地点
???? 必须保证所有的条目内容都一一对应。
???? 临时接地线格式为:“XX kV XX号”,如“35kV01号”,如同一电压等级的接地线不止一组,则按顺序编号。为统一起见,工作票和操作票中两者须一致。
? (3)应设//已设遮栏、应挂//已挂标示牌……
???? “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线路转检修时,即线路(包括在站内的线路压变或线耦)有试验或检修工作,线路闸刀操作把手上应挂的标示牌为“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如检修单位签发人未将此标示牌与“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区别开,工作许可人应在相对应的条目内将线路闸刀与开关、母线闸刀等分开写。 ??????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站内检修工作所做安全措施所涉及的开关、非线路闸刀,等。
?????? “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在工作地点装设围栏,则应写“面向内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如检修单位签发人未
写,工作许可人应在相对应的条目内加上该内容)。所设置的围栏应完全封闭,留一活动进出口。
???? “在此工作”标示牌:在工作票中工作内容所涉及的(检修、试验、检查等)设备上明显可见处悬挂。
???? “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一般固定设置在变压器、电抗器等设备和设备构架、高层平台的登梯上;必要时,在工作地点周围的设备基座等处临时悬挂。
?????? “从此上下”标示牌:在工作内容所涉及的变压器、电抗器等设备和设备构架、高层平台的登梯上悬挂,以解除其上原有的“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必要时,在工作内容所涉及的设备基座等处临时悬挂。 ??????
?????? 所用的各种标示牌均要写明数量;并按工作票编号在取用、收回时和其它所有安全用具一起登记,并保证数量一致。
? (4)工作票签发人签名:工作许可人应核对公司安监部下发的年度工作票签发人名单,确认其资格有效。
???? 收到工作票时间:要求检修单位必须提前一天将工作票送达;考虑到调度批复的时间经常在计划工作时间前一日的下午,检修单位来不及准备好工作票且送达,此情况下,按实收时间填写。 ????? 值班负责人签名:当值值长收到手工签发票时认真审核票内内容完毕后签名。
????? 手工签发票时,如有附页且有工作票签发人填写的内容,则工作票签发人和值班负责人均要签名。
? (5)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位和补充安全措施:
?????? 当有综合性工作时,如同一份工作票中相同的工作范围内兼有试验和检修工作,或在检修工作范围内有另一份试验工作票时,应在检修工作票和试验工作票中分别注明:在开工前检修(试验)工作班组负责人应与试验(检修)工作班组负责人联系,做好协调工作。同时当值值长须派出一位正值或以上人员作为不同工作
间的协调人,跨值时接班值长要续派协调人。以确保不同工种不会在同一工作地点产生安全方面的冲突。
?????? 交代临近带电设备,必须完整、准确地写出该带电设备的名称及带电位置。如交代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则须明确地写出电压等级与距离,如“安全距离:“ 220kV大于3米,35kV大于1米”。
? (6)工作许可人签名:工作许可人按照国电公司(部)、网、省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程、规定、制度,结合工作现场实际情况和票面上的一次接线图,认真审核1----5项内容,按照本规定的格式填写相应栏目,完成后签名以示负责。手工签发票时如有附页,工作许可人必须签名,表示已确认附页中的内容无误。
? (7)值班负责人签名:在工作许可人审核签名后再审,确认无误后,签名以示负责。
??? 手工签发票时如有附页,值班负责人同样必须签名,表示已确认附页中的内容无误。
? (8)检修设备电气一次接线图:工作许可人与值班负责人在(电子)签名前应认真审核该接线图,确认其正确无误。 (9)接线图应与一次模拟图一致。
? (10)图中的母线、线路、开关、闸刀、临时接地线等全部设备均应准确标明其名称或编号,线路、母线、线路闸刀必须使用双重编号。如:220kV I母、等。
? (11)工作票中所提及的设备(第3、5项内容)在图上均应画出,且正确标示其名称或编号。
? (12)临时接地线上不必画斜杠,以区别于接地闸刀。
? (13)作业范围和带电部位按票中的规定标出。
6)、许可开工时间:应在计划时间以内;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完成签名后,才能开始工作。
??? 为保证交接班的正常进行,交接班时不办理第一种工作票许可。 ??? 交接班前收到工作票,交班值应审票,如有错误,及时发回签发人重新签发。
?? 工作许可人签名:应和工作负责人一起去工作现场,实地参加工作班组的班前会,详细向工作班组交代站内接线的薄弱环节和工作时的注意事项,会同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符合要求,在工作负责人清楚无疑问后,方可签名。
??? 手工签发票时如有附页,工作许可人必须签名,表示已经向工作负责人交代清楚附页中的内容。
?? 工作负责人签名:工作负责人在和工作许可人一起共同完成上述工作后,签名。
?? 手工签发票时如有附页,工作负责人必须签名,表示已经明了工作许可人就附页内容所做的交代。 7)、每日上工、收工记录:
??? 第一日开工许可人必须和工作许可人签名一致,每日开工前、收工后必须完成该项书面记录。
??? 必要时,如检修或保护方面工作与试验工作相冲突,经当值值长所派正值及以上的协调员协调后须收回某一份工作票(工作间断)时,须在被收回的工作票中实时记录收工时间。 8)、工作负责人变动:
?? 应核对由公司安监部下发的年度工作负责人名单,确认新工作负责人的资格有效。
?? 应有变动时间和工作票签发人的签名,由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中的工作负责人变动栏内填写、签名,并电话通知值班人员负责人。 9)、工作票延期:
??? 应得到相应调度的批准。(在备注栏内填写、调度人员、原因) ??? 应有工作负责人和值班负责人(当值值长)的签名。
10)、工作终结:工作班人员已全部撤离,现场已清理完毕,经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双方共同确认后记录工作终结时间并分别签名。 上述工作完成后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加盖已 执 行章,位于第三项“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栏的右下角。然后工作许可人将第二联交与工作负责人,第一联保留。
接地线(地刀)共???? 组已拆除:所有接地线(地刀)全部拆除,则记录;部分清除时,由当值值长在备栏记录已拆除地刀的编号、时间并签名。
??? 值班负责人签名:所有接地线(地刀)全部拆除,则当值值长签名;否则,不签名,留由拆除最后剩余地刀的值长签名。该值长同样应在备注栏记录最后拆除地刀的编号、时间并签名,还须对整个票面完成最后审核并加盖评价章、签名。评价章位于第十一项“备注”栏的右下角。
11)、备注栏:用于分批拉开(拆除)地刀(接地线应有编号)时,或其它必要的内容,在此备注。 2、第二种工作票执行细则
1、为统一和规范第二种工作票的办理程序和书面格式,特作如下规定:
文字规定:整个票面字迹要工整、清晰,禁止使用繁体字及已废止的简化字。
2、根据第二种工作票的票面格式,规定如下: ???? 变电所:填写“330kV成县变”。
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核对公司安监部下发的年度工作负责人名单,确认其资格有效。
??? 工作班组:应写全称;工作班人员如有外单位人员,应写明其单位名称,并应有本公司相应的工作班组配合。
?? 工作班人员:基建单位和设备厂家的工作人员名单的正确性、工作资格及安全由工作负责人保证;外包工程及本站安排的工作人员,应确认已通过本站安全员的安全教育。 2)、工作任务:
?? 本栏所涉及的设备名称均要使用标准术语,有双重编号的应写 双重编号。?
?工作内容的描述必须准确、完整。工作票种类与工作内容相符 3)、计划工作时间:如工作所涉及的设备需得到调度批准时,应在调度批准后方可工作。计划工作时间应在调度批复的有效时段内无误。
4)、工作条件:
?? 一般情况下,应为“不停电”。
?? 当工作所涉及的设备以当前一次设备状态为准(如一次设备已经在检修状态,则工作条件应为停电)。
5)注意事项(安全措施):
?? 应认真审核所填写内容能否满足要进行工作的安全需要。必要时在现场做好安全措施。
??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工作许可人应核对公司安监部下发的年度工作工作票签发人名单,确认其资格有效。
6)许可工作时间:应在计划时间以内;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完成签名后,才能开始工作。?
?? 为保证交接班的正常进行,正在交接班时不办理第二种工作票许可。其他时间随到随办,必要时推迟交接班。
?? 接班前收到工作票,交班值应审票,如有错误,及时发回签发人重新签发。
? 工作许可人签名:应和工作负责人一起去工作现场,实地参加工作班组的班前会,详细向工作班组交代站内接线的薄弱环节和工作时的注意事项,会同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符合要求,在工作负责人清楚无疑问后,方可签名。
??? 工作负责人签名:工作负责人在和工作许可人一起共同完成上述工作后,签名。
7)工作结束时间:工作班人员已全部撤离,现场已清理完毕,经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双方共同确认后记录工作终结时间并分别签名。
???? 上述工作完成后,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加盖已执 行章,位于第二项“工作任务”栏的右下角。然后工作许可人将第二联交与工作负责人,第一联保留。最后,由当值正值或以上人员对整个票面完成最后审核并加盖评价章、签名。评价章位于第八项“备注”栏的右下角。
?8)备注:用于工作许可时做安全补充说明或记录其它必要的内容,以及评价。 二、操作票
1、工填写操作票,一律用钢笔、蓝黑墨水,要求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潦草、模糊、难以辨认,不用简化字,不得写错调度员姓名。 2、不得漏填或错填预令日期,调令号,预令、发令调度员和接令人姓名,正令、操作开始、终了时间。
3、操作任务填写时必须使用双重名称,内容要完整、准确,符合调度术语和操作术语(包括省调下达的单相令和综合令的目的)。 4、操作步骤内:设备应按调度命令(编号)使用双重名称。
5、省调下达的调令操作项目中某项有注明“汇报”时,要在操作票中填写“汇报”。“汇报”单独作一条,后面要注明向调度汇报的时间。
6、“上接XXXXXX页”和“下续XXXXXX页”的填写:当一份操作票的内容超过一页时,应接入下页填写。审核无误后,应在正确票的备注栏*左端填写下续或上接。仅有一页的操作票,无须填写。 7、一份操作票因某种原因操作间断后隔班执行时,发令调度员、接令人姓名要补签在第一页操作票的相应栏上,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姓名补签名在最后一页相应栏上。
8、调度下达的口令操作:有正令时间需立即执行时,只在操作票上填写发令调度员、接令人姓名,不填写预令调度员、接令人姓名。 9、变电站各项操作均应由当值人员进行,操作人一般应由填票人或副值担任,监护人应由正值及以上值班人员担任,接令人不得担任操作人(包括预令接令人),填票人不得担任监护人。
10、操作票内容不得任意涂改,个别错别字允许加两平行斜杠删改(不包括操作动词、正令时间和设备名称编号),但必须保持被删改内容清晰。每页不超过一次,每份最多不超过三处。严禁用刀片刮。
11、上一值接令并填写、审核的操作票,接班值接班时应了解清楚操作意图、目的,并认真对操作票进行审核后签上审核人姓名,出现按值移交的操作票,经过值都必须审核后签名。若发现错票,应立即重新填写并审核。
12、作废票应在操作正令时间栏内盖“作废”章,一份作废票操作任务栏内应有内容。作废操作票不得有正令、开始、终了时间,不得摘钩,应按填票顺序填写预令日期、编号、预令人、接令人、填票人、审票人。
13、操作票每执行一步后应在摘钩栏内摘钩(√),应规范书写,不能出格。
14、操作结束后,在操作票的操作步骤最后一步的序号下侧,盖“已 执 行”章,当操作票超过一页时,“已执行”章应盖在最后一页操作票上。
15、已填写好并经审核正确的操作票,因某种原因不执行时,应在首页的正令时间栏内盖未执 行章(不能使用作?? 废章),并在首页的备注栏内注明下达取消命令的时间、下令人和原因(如调度有解释的话),格式为:“X调XXX于XX月XX日XX时XX分,下令取消执行调字XXXXX号(或口令),原因为……。当值值长签名”。
16、操作票在执行过程中,若由于某种原因停止(或取消)部分操作,应在末页的备注栏内注明,格式为:“X调XXX于XX月XX日XX时XX分,下令停止(或取消)执行调字XXXXX号(或口令)第XX条(操作步骤第XXX步---第XXX步)。当值值长签名”。上述未执行的操作步骤不得摘钩。其它操作内容全部完成后,在最后一页盖已执行章。 17、执行的操作票和未执行的操作票均应进行评价,由站内安全员完成。
18、工作票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1)、不是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潦草或票面模糊不清,难以辨认者;
2)、工作地点或工作任务,计划工作时间和安全措施有涂改者,其他栏目涂改超过三个字者;
3)、工作票签发人,未经书面批准者;
4)、使用的工作票种类与工作内容不符者,或工作票任务不明确,工作人员不符合规程要求者;
5)、需要检修的设备安全措施不正确、不具体、不完善; 6)、漏拉开关和闸刀,以及开关和闸刀的操作保险; 7)、装接地线或者装设不合格者,接地线未注明装设地点;
8)、应挂的标示牌未注明名称,应设遮拦未注明确实地点,或数量不足;
9)、电压互感器,站用变检修工作,未将其低压回路断开和取下保险器;
10)、计划工作时间与调度批准的检修期限不符,许可工作时间与计划时间不符;
11)、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或工作任务拦中填写错误,修试设备无设备双重名称编号者(其他栏可不用双重名称编号);
12)、同一工作负责人同时发给两张工作票者、或两张工作票同时一个工作班者;
13)、领导人员、值班人员、基建人员、集体人员、外包人员参加工作不履行工作票(工作许可,工作监护,工作间断,转移,终结等)手续者;
14)、单一班组或多班组工作时,未写全工作班人员姓名和人数,变电所全所停电工作时,对设总工作负责的工作票未写明各班组负责人姓名和总人数者;
15)、值班员填写安全措施安全措施不接《安规》规定填写,或降低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标准要求;
16)、工作场所的带电示意图带电部位不明了,或工作场所保留带电部分未详细注明地点及注意事项;
17)、工作票在许可开工,收工,工作转移,人员变更和工作结束时,不认真执行《安规》规定者;
18)、工作票中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值长漏签名,或代签名者;
19)、工作票不办延期手续者;
20)、工作负责人有变动,在工作票上未办理手续者;
21)、在高压试验的工作票发出后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再发出第二张工作票者;
22)、高压试验工作违背省公司《防触电安全规定》者;
23)、办理工作终结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不填写结束时间和签名者工作票终结不拆除接地线不拉开接地闸刀,或执行后不注明情况者;
24)、执行的工作票未盖“已执行”章,或遗失者;
25)、工作票没编号,未填写所名或用字母代替和其他不符合《安规》要求的。
19、操作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1)、用铅笔填写,字迹潦草或票面不清,涂改者(微机开票除外); 2)、按规定应填写操作票而不填操作票者,或操作不填票,事后补票者;
3)、调度予令、正令、操作开始、终了时间、日期漏填或错填及事后补填者;
4)、调度正式命令接令人为该项操作的操作人者,或操作票由一人兼填票,审票和监护者;
5)、操作任务目的填写错误或不明确,目的和设备名称不具体; 6)、一份操作票超过一个操作调度任务者,操作任务与调度所发命令不符者,操作票任务栏不填设备双重名称;
7)、操作步骤内容错误,操作顺序颠倒,操作内容遗漏(包括检查项目);
8)、设备名称用代号字母和汉语拼音者;
9)、继电保护名称或压板填错,更改保护定值,票面上无具体作步骤;
10)、应装拆的接地线不写编号,或装接地线没有验电者; 11)、已执行的操作票遗失者;
12)、操作项目执行了一部分,部分未执行,需注明原因,可以“已执行”章属合格,未注明原因的操作票称为不合格; 13)、同一所内同一操作,填写内容不一致; 14)、未使用统一的操作术语;
15)、执行错误的操作票(正令调度姓名、或正令时间已填)计为不合格票,不能算作废票;
16)、不是每操作一项打一个勾,或打勾出格(超出本行); 17)、各类人员签名不符安全规程要求,没有签名或没有签全名者; 18)、操作票应编连号,编号有缺页计一张不合格,因故缺页需当即说明,汇报;
19)、操作票不盖“已执行”、“作废”等章者,或操作完毕后不行复查,或其他不符合安全规程要求的;
20)、操作票不唱票,不复诵,不监护,全部操作完毕后不进行复查,或其他不符合安全规程要求的; 三、工作票、倒闸操作票检查及评价制度
第1条? 工作票、倒闸操作票(以下简称为“两票”)是保证电力检修、试验、基建等工作和变电运行倒闸操作安全的必要条件。为确保上述生产活动的安全,330kV成县变变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国网公司、国电西北公司、甘肃省公司、陇南供电供电以及本站关于“两票”管理的各项规程、规定、制度(以下统称为“安全法规”),对全站“两票”实施管理。
第2条? 对正在实施的“两票”进行管理,必须是动态的、全方位的过程管理。运行值值长负责对本班正在执行的“两票”从票面内容到实际运作程序是否符合“安全法规”进行检查、监督。站安全员负责对全站正在执行的“两票”从票面内容到实际运作程序是否符合“安全法规”进行检查、监督。站长随机、不定期地对正在执行的“两票” 从票面内容到实际运作程序是否符合“安全法规”进行检查、监督。
第3条? 当发现“两票”实施过程中存在违反“安全法规”的现象或问题时,发现人要立即向当值值长或现场工作负责人提出,以确保错误能得到及时制止和纠正。
第4条? 对发现的违反“安全法规”的现象或问题,除了要立即制止和纠正外,还要以班后会等形式对发生原因进行分析,吸取教训,并上报工区。
第5条? 对在“两票”执行结束后发现的问题,同样要对发生原因进行分析,吸取教训,并逐级上报至站领导。
第6条? 对“两票”的检查和评价,应对其书面票的内容进行检查、评价。
第7条? 运行值对“两票”进行评价,依据《330kV成县变变电站“两票”管理规定》。
第8条? 站安全员每月5日以前,一般要完成对上月的“两票”进行全面检查、评价、装订工作,并将全月的统计结果上报至公司安监部。另外,站安全员还须将检查出的问题,上报到站作为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材料。
第9条? 站长对安全员评价后的“两票”进行抽查,以监督“两票”的评价工作。
河南七建华瑞紫韵城星园二标段项目
2017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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