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荣幸代表正方做本次辩论的最终总结,首先让我针对对方辩友犯下的几个错误进行纠正。
只有认识和承认选择越多越痛苦,才能拨开迷雾见月明,才能真正找到追求幸福的勇气和动力。
下面我将从以下几点论述我方立场:
第一,所谓选择,无论是行为上的行动还是量化的选择,都是需要我们付出一定精力的。正如孟德斯鸠所言:人不能无限的自由,更不能随心所欲。人的精力自然也是有限的,用有限的精力做无限的选择,当我们身心疲惫,心力交瘁的时候,我们难道不是痛苦的么?第二,选择与欲望有着不可割舍的关系。徐鹤宁老师曾说:“人都有一种企图心”。现实中,灯红酒绿,眼花缭乱,为了脱颖而出,我们不停的做着选择,以至于有多少人面对越来越多的选择不知所措,又有多少人因为错误的选择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呢?美国经济学家夏威尔森曾提出这样一个方程式:幸福指数=效应÷欲望 欲望在增大但是效应却不一定在增加,那是因为建立在选择欲望之上的幸福又何谈永恒呢?
第三,选择越多就意味着放弃的越多,所谓花花世界,有了选择必然就有选了却又得不到的东西。在选择的过程中我们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呢,对方辩友是否真的有权衡过呢?无论得失与否,选择都牵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于失败的恐惧,对于选择之后的焦虑和后悔心理,对方辩友又作何解释呢?是不是对方辩友为了赢得这场辩论就放弃了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感受呢?其实,人生就是这样,不是每个人都是秩序井然,完美的果断,认为我的选择的一切都能幸福啊,您的这种所谓的理想主义幸福在现实生活中又有什么指导意义呢? 对方辩友,最后,容我告诉您,选择越多越痛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不敢承认这样的痛苦,不敢面对这样的痛苦。我方认为选择越多越痛苦并不是悲观地对待人生,而是勇敢的面对现实并且努力地去改变现状。顾城曾经说过“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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