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各部门、各单位、各镇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相关规定,为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遏制疫情扩散,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筑工程安全复产复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企业复产复工条件
所有拟复工企业和工程均要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纳入全区疫情防控信息化系统,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制定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方案。复产复工方案应当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
(二)备齐疫情防控物资。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购置配备不少于2周的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三)落实从业人员管控要求。各企业、各园区要在进园进企入口处设置监控卡口,做好员工排查登记;要按照“一人一间”的标准,设置临时隔离区域留观室,安排对到过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返岗员工,到昌后必须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连续14天,省内其他地市返昌的到昌后必须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连续7天。实施制定错峰返岗措施,坚持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
(四)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食堂要具备提供盒饭的能力,避免集中就餐。 二、企业复产复工时间安排
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复产复工时间安排如下: (一)工业企业:
1、2月10日,本地员工为主、本地产业链完整的工业企业。
2、2月17日,来自非疫区员工、本地产业链较为完整的工业企业。 3、2月24日,其他工业企业。 (二)服务业企业:
1、2月10日,具有独立物业管理的总部企业。
2、2月24日,人力资源、科技中介、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
3、暂缓复产复工的服务业企业:经营性培训机构、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小型门店,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 (三)建筑业企业:
1、2月20日,重点民生工程(含市政重点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省市重点工程等)及其混凝土生产、渣土运输等必要配套企业。
2、2月23日,安置房建设等一般民生工程。 3、2月25日,具备条件的其他工程。 三、复产复工审批监管
1、具备复产复工条件的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建设工程由企业或业主单位向南昌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承诺书和其他必要的相关材料。由南昌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企业工作组在2日内(自然日)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向企业或业主单位下达复产复工通知书。
2、具备复产复工条件的企业,提交的复产复工申报材料(附件1、2、5,附件6、7企业自己留存备查),企业复工申请报告。可通过纸质或网上申报,由南昌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统一受理。企服通平台网址(http//www.*********** ,申报材料在企服通平台上下载);联系人:尚发荣,***********;咨询电话:闵一纯***********;胡凯莉***********;地址:南昌高新区火炬五路899号南昌高新区企业办事服务大厅。
3、区各部门、各单位、各镇处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产复工、不满足复产复工基本条
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对在复产复工过程中出现的懒政怠政、失职渎职等行为,由区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4、视疫情防控情况和管控要求,适时调整企业复产复工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附件:1. 企业复产复工备案表
2. 企业疫情防控安全责任承诺书 3. 企业复工复产审批流程图 4.企业员工体温测量登记表 5.企业疫情防控标准对照表 6. 企业员工健康信息登记表
南昌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代章) 2020年2月8日
南昌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工作组 2020年2月8日印发
附件1:
企业复产复工备案表
申请企业 (盖章) 企业法人 (实际负责人) 企业具体负责复工 工作的联络人 申请复工时间 行业类型 主要产品 (内容) 防控预案是否到位 员工排查是否到位 防疫物资是否到位 是否有湖北籍人员 是否有两周内去过湖北 等重点疫区人员 是否有与疫区人员有接触史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接触史人员 消毒消杀是否到位 区块责任人审核意见(签 是否有发热、 咳嗽、 乏 力等相关症状人员 区块副总指挥意见 人 人 人 人 申请复工人数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字) 区块长审核意见(签字) 南昌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组 备案意见 签名 (盖章) 备注: 此表一式二份,南昌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工作组、企业各存一份。
附件2:
企业疫情防控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 年第 1 号公告》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社会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法律责任。
二、 严格遵守南昌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发生疫情、群体性事件或其他突发情况时,自觉服从南昌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属地镇处、社区、园区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安排。
三、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备案表》等资料的填报、记录、存档工作,确保无瞒报、漏报、退报、谎报等情况。
四、 本公司各部门严格遵守本承诺书,如有违反,主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公司 (盖章)
主要负责人 (签字) : 2020 年 2 月 日
附件3: 企业复工复产审批流程图
提前2日申请 做好复工复产相关防护措施 企业或业主单位向南昌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提出复工复产申请(复工复产审批表、企业疫情防控安全责任书各片区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合格 场审核 提交区防控指挥部审核 重点检查企业防控体系方案及应对疫情有预案措施、疫情防控物资、企业内部联防卡口、“一人一间”留观点、“一人一档”员工健康信息表、不合格 按要求整改
下发批复通知
附件4: 区块现场审核工作组分工图
昌东大道以西边区 刘用强 ***********
昌东大道以东边区喻辉 ***********
区块8负责人 区块1负责人 邓瑾平 联系人:候志武*********** 区块2负责人 熊黎辉 联系人:王明毅*********** 区块3负责人 余崇发 联系人:万亮***********
区块4负责人 周小平 联系人:余刚*********** 区块5负责人 冯于夏 联系人:曹释尹*********** 区块6负责人 孙志云 联系人:熊杏敏 *********** 区块7负责人 姚建军 联系人:王寿平*********** 杨任根 联系人梁武、黄
中尧***********、***********
附件5: 企业疫情防控标准对照表
执行情况 (“√”或“×”) 类别 标 准 企业 自查 区块企业挂点责任人初核 是否建立疫情防控机构和管理体系 是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防疫 发现发热等疑似病症情况人员及时送医是否配备专车输送 机制 是否每日报送疫情防控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等) 是否设立处置废弃口罩的专门垃圾箱 厂区、生活区、生产区出入口是否分别设置卡口 是否配备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卡口 卡口 是否配备合格的红外线测温枪并做好体温测量工作台账 设置 是否做好进出人、车、物登记 卡口人员是否做好防护措施 是否“一人一档”详细登记员工旅行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并于复工前提前3日进行摸排 员工 管理 对来自省内且近期未离省的员工是否执行7天隔离期 是否有从湖北返回或密切接触湖北返回人员 对来自省外且近期未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是否执行14天隔
执行情况 (“√”或“×”) 类别 标 准 企业 自查 离期 所有人员是否佩戴口罩 是否储备口罩、消毒水、红外线测温枪、手套等防疫物资 防疫物资数量存量是否能保证两周使用、增量是否有来源 办公楼宇是否每天定期不少于两次消杀 生产车间是否每天定期不少于两次消杀 消杀 作业场地是否每天定期不少于两次消杀 情况 宿舍是否每天定期不少于两次消杀 餐厅是否每天定期不少于两次消杀 其他人员聚集区域是否每天定期不少于两次消杀 宿舍 是否设置单独隔离宿舍 管理 宿舍是否整洁、通风 食堂 是否落实分时分批用餐制 管理 是否设置留观室并达到标准(50-100人的企业设置1个,留观室 设置 是否相对独立、封闭,远离人口密集场所 100-200人的企业设置2个,200人以上的企业设置3个) 区块企业挂点责任人初核 防疫物资储备
执行情况 (“√”或“×”) 类别 标 准 企业 自查 区块企业挂点责任人初核 是否安排专人管理 是否配备必要医疗防护用品 是否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培训(通过微信、电话、书面材料 防疫宣传和培训 等方式向所有员工宣传、学习国家、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知 识、政策等) 企业负责人签字: 区块企业挂点责任人签字: 挂点领导签字字 是否符合复工标准:
附件6: 企业员工健康信息登记表
出生 姓名 性别 民族 日期 现住址 籍贯 何时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返昌工具
返昌 航班号 何处返昌 火车(车次、座位号) 入职 时间 14天内到过地点及时间 城市 社(村)区 商场(超市) 人群密集区 其他 自驾(车牌) 其他 既往病史 个人出行轨迹 接触史是否密切接触重点疫区(含湖北)来源地人员 1个月内是否在重点疫区(含湖北)滞留 是否有接触确诊病例 本人 家庭成员1 家庭成员2 家庭成员3
附件7 员工体温测量记录
测量 序号 日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上午 下午 个人确认签字 测温员签字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附件8:
企业体温异常员工就医操作指南
第一步:在企业厂区和宿舍的主要出入口,每日分两次对企业员工进行体温监测; 第二步:如果体温高于37.3℃,将其送至企业自行设立的留观点,并第一时间报送至企业所在地辖区疫情应急指挥部;并同步将信息报送至本企业挂点责任人员;
第三步:由企业派专人及专车将留观点隔离人员送至高新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发热门诊24小时值班)就诊。
备注:专车应每天定期对车辆进行消毒,在运送留观室隔离人员后应立即再次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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