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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发行2016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二期)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3-01-31 来源:钮旅网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发行2016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二期)有

关事宜的通知

【法规类别】债券

【发文字号】沪财库[2016]46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6.08.08 【实施日期】2016.08.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发行2016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二期)有关事宜的通知

(沪财库〔2016〕46号)

2015-2017年上海市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支持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5〕64号)、《关于做好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 》(财库〔2016〕22号)等有关规定,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意,本市决定发行2016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现就本期债券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1 / 2

(一)发行场所。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

(二)品种和数量。本期债券为5年期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计划发行面值总额为107.4亿元。

(三)时间安排。2016年8月18日下午14:00-14:40招标,8月19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8月19日进行分销。

(四)上市安排。本期债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上市交易。

(五)兑付安排。利息按年支付,每年8月19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1年8月19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本期债券由上海市财政局支付发行手续费,并办理还本付息事宜。

(六)发行手续费。本期债券发行手续费为承销面值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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