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降水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本工程降水施工专业分包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工程量的确认、工期要求:
(一)承包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降水井定位、埋设护口管、安装钻机、钻井成孔、清孔换浆、下井管、填砂砾料、井口封闭、洗井、安泵试抽、排水、移机等。
2、回灌井的定位、埋设护口管、安装钻机、钻井成孔、清孔换浆、下井管、填砂砾料、井口封闭(含进水阀门,不含进水管)、移机等,但是不含回灌井的供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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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包方式:包设计、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税金完成本协议书约定指定分包范围内工程及本协议书约定义务。(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1、降水成井综合包干单价为: 元每个井(小写: 元/个井),该单价包含降水井的材料、制作安装人工、机械等费用。
2、降水井每口抽水台班按 月包干单价为: 元每井(小写: 元/个井),该包干单价包含水泵安装、电缆、控箱、水管布设、人工抽水、维护等费用。若甲方自行派人负责抽水,则在该单价基础上下浮 元做为结算单价。
3、若抽水时间超出 月包干时间,需要延长抽水时间时,则按 元每台班(小写: 元/台班)另外计取。
4、深 米的回灌井综合包干单价为: 元每井(小写: 元/井),该单价包含回灌井、观测井的材料、制作安装人工、机械等费用。
5、乙方根据施工图纸设计的降水井数量进行施工,如有新增降水井,则新增降水井的综合包干单价为: 元每井(小写: 元/井)。该单价包含降水井的材料、制作安装人工、机械、水泵安装、电缆、控箱、水管布设、人工抽水、维护等费用。
6、以上单价为一次性包死价格,包括完成承包范围、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承包单价不可调整,单价中包含处理地下障碍物等一切不可预见因素所发生的费用。
7、合同暂估总价 元(小写: 元)。
(三)工程量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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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降水井、回灌井的数量按现场实际施工数量以现场签证的形式作为结算数量。
2、降水井的抽水时间以甲方的通知开始抽水、停止抽水的时间为准,经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作为结算依据。
(四)工期要求:
1、必须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
2.1不可抗力。
2.2不明地下障碍物
2.3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需在以上情况发生后 工作日内,提出工期顺延要求的报告,超过 工作日甲方认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在接到报告后 工作日内予以签认或提出拒签理由。
第三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1、甲方不支付乙方预付款。
2、在乙方完成全部降水井、观测井、回灌井的成井后20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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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完成本合同全部工程内容后30天内,乙方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含签证单、计算式、合同等),甲方项目部收到后30天内审核完毕并出具初审意见,乙方接到对账通知后一个月内核对确认。逾期为默认甲方的审核结果。核对完成后30天内甲方付至已完工程量的 %给乙方,余下 % 付清。
3 、工程款的支付通过劳务公司采用转帐形式支付,但乙方必须缴纳劳务公司的管理费用(不超出合同总价的1.2%;如有超出,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视情况选择)
4、乙方每次申请进度款时,必须提供完成工程量计算书及劳务工签字的每月工资发放清单,经现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生产副经理(安全总监)和技术副经理确认当月是否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扣款(若有)后,由甲方预算负责人审核,最终由项目经理签字后支付。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进度款。
5、乙方若发生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等问题的处罚决定,乙方必须以现金方式上交给甲方财务,否则,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直接双倍扣除。
第四条 工程质量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范、规定和标准的要求,严格按照图纸要求施工。
2、如乙方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处罚合同造价的 %。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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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施工区域内地面障碍物的清除工作,对已知地下障碍物(电缆、管沟等)做出明显标志,并向乙方提供地下管网、已知障碍等的示意图。
2、开工前,甲方负责设计图纸技术交底和质量、安全交底,并协调乙方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施工班组间的工作配合。
3、负责对进入现场的乙方人员进行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相关的教育和指导,并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4、负责对乙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对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5、负责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二)乙方工作
1、负责人员、机械设备、工器具的组织、进场,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组织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2 、服从甲方有关管理人员协调、指挥,积极配合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检查,及时落实甲方提出的纠正、整改措施,严格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
3.乙方必须自带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并提供合格证,并自备末级开关箱以及相应的电缆,做到“一机一闸一漏”。若乙方自备的末级开关箱以及电缆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甲方有权强制更换,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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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方必须做到加工场内材料堆放整齐、作业面内工完场清,保持施工现场与作业面的整洁、文明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于300-500元/次的罚款。
7.乙方进场后需提供人员花名册、特殊工种操作证、身份证给甲方备案,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严禁无证上岗和违规、违章操作。对于无证上岗和违规、违章操作,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于500-1000元/次的罚款;对于违章操作造成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
8.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乙方必须提供并严格要求佩带好安全帽和劳动保护用品。同时,乙方工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到甲方安全员处登记,严禁使用在逃犯罪人员;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于300-500元/次的罚款,并提交警方处理。
10.材料进场前,乙方必须进行独立标识,以防班组之间发生混用。材料进场后,乙方必须通知甲方仓管员、有相同材料的班组共同对进场材料进行数量盘点,并形成确认记录,三方存档备查。否则,如发生材料丢失,甲方概不负责。
11.材料设备进出场时,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出门条》和《材料设备进出场登记表》的填写工作,以确保自身的材料设备不被他人盗走。
14.乙方在生产、服务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的发生,同时应确保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安全性能要求。
9、乙方进场的机械设备、检测装置、安全防护设施须经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对噪声污染严格控制在国家和地方标准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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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必须选用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照规范使用。对特种作业人员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配备齐全;
11、施工中要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对粉尘、废水、废气、有毒有害及固体废弃物进行控制排放,减少污染;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完成约定承包范围的工作内容,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违约金为每天 元。
2、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图纸、规范、标准要求,乙方应承担造成的返工返修等全部损失,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分包合同。
第七条 双方联系人及其联系地址
1、双方地址及联系人员发生如下,若有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若无变更通知则视为按如下地址发送的函件,视为收悉。
2、甲方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乙方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依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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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总部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即 )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生效、终止及合同份数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工程款结算后即告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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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工资支付承诺书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 工程防水专业分包工程现由我公司参与承建,为确保在该项目务工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做出如下承诺: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法》、《合同法》和《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三、做到用工企业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结算时间等。
四、告知农民工享有的合法权益和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的投诉部门和联系电话。
五、当发生以下几种情形时,有权直接在我公司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及劳务工程款中扣除:
1、故意拖延、拒不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义务,超过限定时间的;
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或其它恶性事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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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务承包人规避、逃逸,致使农民工诉求的拖欠事项无法认定的。
4、甲方认定的其他需要动用履约保证金支付的情形。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为确保工程现场内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保证工程顺利进行。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工作的责任划分,杜绝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书。
乙方施工地点:
乙方施工内容:按合同中约定条款执行
经过双方共同协商认可,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责任和义务划分如下: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加强对安全文明生产工作的监督,督促乙方依法履行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职责,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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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应自行负责一切安全文明生产事宜。
2、随时郑重申明对乙方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督促乙方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及时协调解决各工地之间、工地与周边群众之间的矛盾。
4、每月召开一次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参加的安全文明生产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5、甲方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隐患。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进行施工作业。依据地方规定和标准进行施工安全管理和自我教育,设置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2、乙方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制,对现场安全文明生产负总责,制定安全文明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专职安全人员的工作职责,确保本单位安全文明生产制度发挥有效作用。
②检查本单位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及时排除安全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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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
④及时如实向项目经理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3、保证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4、按照国家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乙方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但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乙方负责。
5、乙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乙方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职能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6、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乙方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8、料场需放炮作业的,必须经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放炮作业,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确保《爆破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9、对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管理使用,必须按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0、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乙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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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11、运输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车辆、行人、市政设施、专业管线及沿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防止污染城市环境,对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12、除参加甲方召开的安全文明生产会议外,乙方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文明生产会议,自查自纠不安全因素及隐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会议记录上报甲方工程部备案。
13、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14、控制噪声,防止扰民。
15、施工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清。材料分类堆放整齐,确保现场环境整洁。
16、对整个工程中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金,乙方未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适用的操作规程、规则、惯例,或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造成事故的,乙方负全责。
三、违约责任
因安全文明生产保证措施不力,或违反安全文明生产制度、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或环境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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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为保证 项目 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项目 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之日算起。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如下: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伍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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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维修期前6个月必须在12小时内)向甲方报到,与甲方共同到现场查看,并于现场查看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复杂的维修项目经甲方同意可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
2、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限内报到、或未按约定的时限提出处理方案、或未按约定的时间进场施工,或未按维修时限完成维修项目并达到验收标准的,且无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签字认可的延期原因,每延期一天扣罚乙方200~1000元/天违约金。
3、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金额的 5%,自竣工合格之日起满五年无质量问题全部无息返还。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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