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报警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ZCD-JTYH-2015028)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
-××年×××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 - 3 -
投标邀请书 .................................................. - 3 -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 - 5 -
投 标 人 须 知 资 料 表 ..................................... - 5 - 投标人须知 .................................................. - 5 -
一、总则 ................................................. - 6 - 二、招标文件 ............................................. - 7 -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 8 - 四、投标文件的送交 ...................................... - 10 - 五、开标、评标与定标 .................................... - 11 - 六、项目合同的授予 ...................................... - 14 - 七、有关规定 ............................................ - 15 -
第三部分 资格审查要求 ............................................. 18 第四部分 招标内容及相关技术规格要求 .............................. 20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 25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填报式样或大纲) ............................... 35 第七部分 招标文件附件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投 标 邀 请 书
(被邀请单位全称):
×××公司受××的委托,对“×××监控、报警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采用专家评议的方式确定承担单位,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监控、报警设备采购及安装 2、项目招标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合同包;
3、 项目招标范围为:
按照招标要求完成本招标项目中监控、报警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及质保期间的售后服务;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具体监控、报警设备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已入围××施工备案的企业;
2、需提供经年检有效的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招标范围相关类似内容; 3、投标人须具备安防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4、投标的主要设备或产品须提供产品的相关检测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在金融系统独立完成过不少于3项类似供货或安装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所投标的货物,必须在疆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交的安装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和承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持营业执照(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于 年 月 日至 2015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10 时 00 分至 19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下午 时 分(北京时间),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4 份递交至地址:×××
五.确认
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你单位在24小时内以传真方式回复招标人以确认收到,并表明有无投
标意向。
六.联系方式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投 标 人 须 知 资 料 表
序号 条款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1 1-4 2-1 5-2 7-1 7-2 10-1 11-1 13-1 13-1 15-1 24-1 5-3 7-3 招标人: 项目名称:×××监控、报警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合同包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合同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标前会议或现场踏勘: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书面质疑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48小时前。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期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24小时前。 投标有效期为:90天。 特别提示:投标文件可按以下方式装订并递交:商务技术及经济报价装订为一本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递交;其中: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共伍份; 投标文件送交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 月 日下午 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 月 日下午 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签署项目合同的期限: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澄清、解答、修改,都将以发出编号的补遗书的形式传(送)给所有投标人,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收到以上补遗书的书面函件或传真后,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 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支票或网银。 帐户名称:××× 开 户 行:××× 帐 户:××× 咨询电话:×××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最高限价为:××万元 内 容 14 9-6 15 16 17 18 9-5 24-1 履约担保:签约合同价5%的 20-2 评标标准:采用综合评估法 9-4 计划工期为暂定为:30日历天(招标人要求:实际工期须按该支行装修施工的进度执行); 注:表中未填内容请见投标邀请书。
投 标 人 须 知
一、总 则
1、项目情况 1-1 招标人: 1-2 招标代理机构: 1-3 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监控、报警设备采购及安装
(2)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任务书”(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1-4 合同包划分: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相关内容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为分行集中采购项目,本项目工程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投标人的资格
3-1 合格的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已入围××施工备案的企业; (2)、需提供经年检有效的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招标范围相关类似内容;
(3)、投标人须具备安防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4)、投标的主要设备或产品须提供产品的相关检测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在金融系统不少于3项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所投标的货物,必须在疆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必须提交详细的安装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和承诺; 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详见第三部分
3-2 投标人必须针对项目的全部标的投标,只对项目的某一或某些内容响应者,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3-3 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
3-4 每个投标人对每个项目只能提交一份投标书,组成联合体的任何一个成员不能同时参加针对同一项目的两个投标联合体,也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同一个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5、标前会议或现场踏勘
5-1 标前会议或现场踏勘的目的,是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
5-2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的时间和地点,自主决定是否派授权代表出席招标人组织的标前会议或现场踏勘。
5-3 投标人应在标前会议或现场踏勘召开以前,准备好要求答复的问题,会上招标人将组织有关人员据以作出澄清和解答,会后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要求,正式补发编号的补遗书予以书面答复。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内容
6-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七个部分: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资格审查要求、招标内容及相关技术规格要求、合同条款、投标文件(填报式样或大纲)、招标文件附件; 6-2 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编号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合法组成部分。
6-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符,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重大不符合的投标文件,将按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办理。
6-4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7、招标文件的澄清、解答和修改
7-1 标前会议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仅对招标文件)如有其他新的疑问,可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限定的时限内,以书面方式(包括传真、信函)向招标人提出。 7-2 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1天之前,招标人可能会因上款的原因或其他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7-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澄清、解答和修改,均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的要求向所有的投标人发出编号的补遗书。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有约束力。
7-4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纳入上述补遗书的内容,必要时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3-2款的规定,酌情延长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内容和编写要求
8-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含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全部内容。 8-2 编写时都必须使用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中提供的格式或大纲,除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修改。
9、投标价
9-1 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招标任务书中所规定的全部工作量的报价。各投标人根据施工承包内容和具体情况,依据招标文件、及相应的现场考察情况及相关报价依据,结合企业自身的竞争实力,充分考虑优惠条件,自报工程单价、合价;投标人没有报出单价和合价的项目,招标人将认为此费用已包括在工程报价单的其它单价或合价之中。
9-2 投标人自报的单价、合价应均已包括了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调试、缺陷修复、售后服务、保险、管理、利润、税金等费用,以及合同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投标人应根据本地区相关要求加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中标报价合同为总价合同,由投标人包干使用,除招标人同意的经济签证外,其他不作调整;
9-3投标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拆卸、拼装等的费用以及材料二次搬运驳运费用均已包括在投标人计报的单价、合价中。
9-4 本工程在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即开始施工,各合同包的计划工期: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投标人在报价中自行考虑物价上涨因素对投标报价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因涨价带来的成本增加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9-5 为了防止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过高,超出招标人为本项目的资金支付能力,招标人为本次招标项目编制了最高投标限价,如果投标报价超出本款规定的各合同包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如果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均高于本款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15条;
9-6 投标保证金
9-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条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招标人只接受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银行保函等方式的担保),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现场以现金形式密封递交。 9-6-2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6-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协议书后5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9-6-4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 9-6-5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未能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10、投标文件有效期
10-1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所写明的时间内,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0-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作出答复。
11、投标文件的签署
11-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8条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份数遵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的规定。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胶装装订成册,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连续标注页码。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2 投标文件正本应用计算机打印(统一用A4纸),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
11-3 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上述签字人在改动处小签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送交
1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密封在一起,在密封件的封面上标明招标编号、投标包号、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公章、正本或副本。招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12-2(1) 收件人(招标人)的全称和详细地址: (2) 项目投标文件 ;
(3) 年 月 日 时(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4) 投标单位名称和详细地址:
12-3 任何不完整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4 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无法控制的事件而导致丢失或损坏投标包装体内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负责任。
注意:封套上不允许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
12-5 因投标人或其他第三方(如邮政服务)原因致使投标文件迟到或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
13、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13-1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地址和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送(寄)达至开标地点由招标人签收。
1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决定推迟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日。
14、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14-1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投标人可以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合法的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投标文件更改、撤回的要求可先传真通知招标人,但应随即补发一份正式的书面函件予以确认。更改、撤回的确认书必须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送达招标人签收。
14-2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14-3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需作澄清时,必须按本须知第19条的规定办理。
五、开标、评标与定标
15、开标
15-1招标人将按投标邀请书和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或按13-2款通知延长的时间)和地址,公开开标。
15-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15-3开标时,开标现场投标人需提供:
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除外,但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安防资质证书;4、投标保证金或收据。上述原件资料投标人须携带至开标现场提交招标人监督代表现场进行资质查验,是投标时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如果缺项则视为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所有资质及评标所需的资料证明不接受二次提供。
投标人或其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启封并宣读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主要目标以及其他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内容。招标人应做好开标的会议记录,由招标人、和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存档备查。
15-4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 (1)未密封的;
(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者内容不全的; (3)未加盖单位法人印章的;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派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 无效投标文件应当在开标会当场确认并公布。 16、保密
16-1开标以后,直到签订项目合同为止,凡有关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答辩和评比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有关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
16-2有关管理部门、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尤其是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17、符合性审查
17-1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前,应对其符合性进行审查。 17-2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基本条件是: (1) 满足本须知3-1款对投标人的要求;
(2)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3) 投标文件的签字、印章齐全; (4) 投标文件符合本须知3-2款的要求;
(5)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法人代表的授权书。 17-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也不予评审: (1) 投标人所投项目与其报名的项目不符;
(2) 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中的条款与规定有重大偏离、遗漏或保留,特别在对本项目任务目标等方面有重大改变,或技术方案、实施计划等方面有实质性偏离。而且调整这种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
(3) 对招标人的权利及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有实质性限制; (4) 投标人的条件和能力比报名时已大大下降。
18、算术性复核
18-1对于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对其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性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a) 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b) 当各科目的金额累计不等于合计价时,应以各科目累计数为准,修正合计价。
18-2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
最终投标价。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19、投标文件的澄清和答辩
19-1在评标阶段,招标人认为需要时,可书面通知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的问
题进行澄清、答辩或补充某些资料,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
19-2对澄清要求的答复应以书面进行。招标人认为必要时,亦可组织投标人进行技术答辩。
19-3所有的澄清、说明或答辩,均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阐述与问题无关的内容。
19-4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及材料补充。
20、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0-1评标委员会将只对通过了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0-2详细评审
评标标准(详见附件一)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通过评标报告及综合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出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应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1、定标
21-1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中标人。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在定标前可组织对各候选人进行综合性考察,考察结果供定标时参考。
21-2一般情况下一个项目确定一个中标人,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从推荐的候选人中确定一个以上的中标人。
六、项目合同的授予
22、招标人的权利
22-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而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不解释原因。
23、中标通知书
23-1 定标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以书面告知招标人。
23-2中标通知书是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双方都有约束力。 23-3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即通知其他投标人已落标。
24、履约担保
24-1中标候选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前须向业主提供签约合同价5%的金额作为履约能力的证明。如中标候选人不能提供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需承诺如成为中标候选人能够及时提供该笔资金。
24-2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24-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5、项目合同的签署
25-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须向业主提供履约保证金后,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和投标文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是项目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5-2如是联合体中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签署合同。
25-3如果中标人未能遵守本须知第25-1款的规定,招标人则可宣布其中标无效,并可将项目合同授予另一个候选的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26、纪律约束与监督
26-1严禁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通过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获取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有关的涉密信息。也不得通过各种途径向招标人、评标专家和有关领导施以任何干预和影响。
26-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予与正当投标。
26-3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七、有关规定
27、遵循的有关规定
27-1除本招标文件明确的内容外,招、投标各方均应遵守:
评 分 细 则
一、总 则
(一)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评审程序
投标人现场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符合性审查(重大偏差审核查)→商务和技术详细评审及经济报价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审报告
(三)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中的标准、办法对投标文件首先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通过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可进行下一步符合性审查(重大偏差审核查)阶段;通过符合性审查(重大偏差审核查)的投标单位可进行下一步:商务和技术详细评审及经济报价评审;
(四)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中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的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五)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中标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文件要求且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 (六)未经过符合性审查的最低投标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七)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通过评标报告及综合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出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
(八)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应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竞争性招标文件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及说明
评标分值分配如下:总分为100分,其中: 1、技术商务部分: 60 分。
2、投标报价: 40 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每个投标人的得分为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及经济报价部分得分的总和。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三、符合性审查(重大偏差审查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内容 a. 凡投标文件中要求盖章或签字处,是否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b.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是否有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c. 投标文件提交的份数及装订,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壹正肆副、胶装) 1 2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3 4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需附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等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的报价。
6 投标文件载明的服务完成期限未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7 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不少于3项类似业绩材料;包括签订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8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9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b 投标人未增加买方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服务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E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0 11 12 是否与其他投保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是否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是否与资格审查时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机构上不一致的; 结 论 说明:
(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
(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 (3)投标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
全体评委签字:
监督人员:
四、商务技术评分细则(60分)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投标方在应标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用户需求,在产品选型过程中,提供性能优良、功能先进、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和技术规格要求的产品,满足用户对产品功能、质量、使用、操作等方面的需求,没有实质性负偏离的得基本分25分;主要产品技术指标和性能高于基本招标要求并体现出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更优的可视情况加分,每一项加1分,最多加5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每一项在基本分中扣1分,扣完为止。 近三年内在金融系统独立完成过不少于3项类似供货或安2 投标人业绩资信、综合实力5% 产品质量证明5% 售后服务10% 项目负责人5%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5% 装的业绩,满足3个业绩的得基本分2分,每增加一个业绩5 加0.5分,最多加至3分;业绩不足3个的,本项为0分。 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 主要产品均提供了检测或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且无实质性偏离得5分;提供不全的,缺一项扣0.3,扣完为止。 对投标人承诺的服务内容,包括标书中要求的商务条款及有合理的故障响应时间、产品质量保证期、售后服务体系等综合比较;最优者10分,依次递减1分,可并列,本项不能为0。 1、 项目负责人有类似工程三年工作经验;得基础分1分; 项目负责人如具备与本工程行业相关上岗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加0.5分,本项最高加分至2分; 对投标文件编制的内容是否完整、齐全、叙述是否严谨;标书是否有涂改、错页、漏页现象等的综合评审;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5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1 技术30% 30 3 5 4 10 5 5 6 5
五、报价部分评分(40分)
投标单位在截止时间内递交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的竞标人的有效报价将进入商务报价评审。
商务标报价得分计算说明: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中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的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本项目的价格权重为40%
第三部分 资格审查要求
特别提示:以下三项为对投标人的最低强制性要求,投标人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满足以下各项要求,其投标文件在评审时,该相关评审分数将不得分;
附件3-1 资 格(资格要求) 项目 要 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入围××施工备案的企业,投标人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招标范围相关类似内容,具有监控、报警设备的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安防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资质
附件3-2 业 绩(业绩最低要求) 合 同 包 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 近3年内在金融系统独立完成过不少于3项类似供货或安装的业绩。 注:1、近年指2012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业表后必须附类似的工程业绩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投标文件中如未付业绩证明资料,该业绩将不予认定;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件3-3 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资格最低要求) 人 员 项目负责人
注:1、项目负责人表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上岗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特种作业证书或其他相关的资格证书等)的彩色扫描件。
资 格 要 求 项目负责人有类似工程三年工作经验;以及提供与本工程行业相关的上岗证书或资格证书; 人员数量 1
第四部分 招标内容及相关技术规格要求
1、本工程完成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
图设计要求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2、本工程的材料检验和质量、工艺试验按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3、本工程相关技术要求及补充说明
A、 招标补充说明
(一)工程施工内容: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报价清单表及现场踏勘内容等相关资料。
(二)工期要求:接到开工通知后即开始施工;各合同包计划工期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三)设备、材料的选购和使用:所用材料必须“三证”齐全,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检测要求。安装时须将设备、材料样品及设备的相关合格证明资料,提供给招标人核查确认后方可使用及安装。
(四)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明细表内容及现场踏勘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五)施工合同:固定总价合同
说明:如有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3条;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已入围××单位施工备案的企业;
2、需提供经年检有效的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招标范围相关类似内容;
3、投标人须具备安防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4、投标的主要设备或产品须提供产品的相关检测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在金融系统独立完成过不少于3项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所投标的货物,必须在疆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必须提交详细的安装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和承诺;
(七)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安全防护措施费,高空保险制作费、预算及结算费用、消防验收及相关的检测费用、维护费用等
(八)工程保修期:本招标范围内的项目保修期限执行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
年;
(九)投标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内相关内容;
1、招标人规定:所有经济签证及变更须在签证及变更发生时3天内,即报招标人同意后实施,并经招标人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进入决算,否则,不予认可。
2、招标控制价:为了防止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过高,超出招标人为本项目的资金支付能力,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为本次招标的施工合同段编制了最高限价,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本款规定的最高限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果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高于本款规定的最高限价,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
( 十)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 (十一)参考规范等:
凡本工程项目应涉及的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标准、规范、规程、条列规定的相关标准等,均适用于本项目。 (十二)其他补充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及现场踏勘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2)自行负责建筑垃圾的清理,交工时必须保证场地的干净整齐,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请投标人在报价时考虑。
(3)为确保对前期装修工程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中标人须在进场安装前,向本招标项目装修工程的承包商缴纳1000元的施工现场成品保护押金;如中标人在监控、报警设备的安装过程中,未造成对前期装修成品的施工损毁、或造成损坏后已及时进行了修复且已达到招标人验收标准的,经装修工程的承包商和招标人共同确认合格后,在审计决算后该押金退还;否则,装修工程的承包商有权将相关损失费用从该押金扣付;若损毁程度严重1000元押金不足以支付相关损失费用时,超过的损毁费用呢将由监控、报警的承包人进行赔付。
(4)承包人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的整个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保险及安全负责,费用自理。
(5)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6)在接到《中标通知书》的次日,中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工程开工报告》申请,并同时提供《供货及安装合同》送审稿。项目开工则以招标人签署批准《工程开工报告》之日起,即开始计算开工日期。
(7)决算审减额超过送审计价10%以上的,超过部分的审价费率在甲方确定的费率基础上上浮1个百分点,且全部审价费由乙方负担,由甲方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B、项目招标内容及相关报价要求
1-1监控采购清单及报价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A B C D 设 备 名 称 混合型硬盘录像主机 品名及规格 单位 台 块 台 台 台 台 台 个 个 个 台 台 台 块 台 个 套 台 个 个 个 个 个 套 米 米 米 卷 米 个 米 米 批 A B C 品 牌 数量 1 3 5 3 1 1 1 4 1 1 1 1 单价 总价 具体数量 由投标人 须以满足 为准,且在 施工中招 予调整。 标人将不施工要求此项材料备注 硬 盘 1080P网络宽动态半球摄像机 1080P网络室外红外一体机 红外半球摄像机 宽动态半球摄像机 枪式摄像机 摄像机镜头 室内护罩 室内支架 针孔摄像机 以太网交换机 显示器 机架式电源 窗口对讲主机 拾音器 音 箱 网络机柜 分体式IP对讲终端 分体式IP对讲面板 红外幕帘 吸顶扬声器 SD-4G 门禁控制器(一拖四) 网 线 视频线 电源线 音频线 金属桥架 摄像机安装背板 金属软管 KBG钢管 辅 材 设备器材合计 安装调试费( %) 税金( %) 投标总报价: 4G XM NT2000-4NS 超五类 SYV75-5 RVV2*1 RVVP4*0.5 150*100 订 做 D20 D20 自报,但必
1-2报警设备采购清单及报价
序号 1 设 备 名 称 报警主机 报警键盘 品名及规格 2316 PLUS 2316 PLUSLEDP 单位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米 米 米 批 品 牌 产 地 数量 1 2 6 1 6 4 4 6 1 1 7 7 1 7 880 650 180 1 单总价 备注 价 壁挂式红外双鉴探测器 BDL2-WP12G-CHI 吸顶式红外探测器 2 手动报警按钮 门磁开关 电子振动探测器 万向节支架 3 4 5 6 通讯模块 警 号 联动灯 联动模块 蓄电池 直流变压器 电源线 7 六芯线 KBG管 8 辅 材 DT6360 PB-68 ISC-SK11-CHI MCM23 SUPERII ES626 LED 干节点输出 12V-10A 12V-2A RVV2*1.0 RVV6*0.5 D20 A 小 计 B 安装调试费( %) C 税金( %) D 投标总报价: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以下合同仅供参考)
合同一般条款
1、定义
1.1 “合同”系指买方和卖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文件,包括所有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答疑纪录、澄清说明、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的所有其他文件。
1.2 “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款项。
1.3 “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
1.4 “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必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义务。
1.5 “甲方”、“买方”、“招标方”均系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自治区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采购单位)及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1.6 “乙方”、“卖方”系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 1.7 “现场”系指将要进行货物安装和运转的地点。
1.8 “验收”系指买方依据国家技术规范及本合同的约定,对内 技术规格规定接受合同货物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2、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 3、原产地
3.1 原产地系指货物的生产地,或提供辅助服务的来源地。 4、技术规格和标准
4.1 本合同项下所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货物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有关权威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
5、专利权
5.1 卖方须保障买方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
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6、包装
6.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空运和内陆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造成的任何损失或费用。
6.2 每件包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各两套,一套在包装箱里,一套在包装箱外。 7、运输标记
7.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印刷字体标明以下各项: (1)收货人 (2)合同号 (3)收货人代号 (4)目的地
(5)货物的名称、品目号、箱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尺寸(长x宽x高,以厘米计) 8、卖方的交货价
8.1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10天以电报、传真或电传等方式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同时,卖方应以挂号信寄给买方详细交货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重、总体积(立方米)和每一包装箱的尺寸(长x宽x 高)、单价和总价、备妥待运日期,以及货物在运输和仓储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
8.2 卖方负责安排自发运地至买方现场的运输,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8.3 交货日期以货物到达买方现场为准。
8.4 卖方装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或重量, 否则,一切后果均由卖方承担。
9、装运通知
9.1 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完成24小时内以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
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载运车次名称和启运日期。如果包装件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达到或超过12米长、2.7米宽和3米高,卖方应将其重量或尺寸通知买方。若货物中有易燃品或危险品,卖方也须将详细情况通知买方。
10、保险
10.1 在合同价条件下,由卖方负责办理保险。 11、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11.1 除另有规定者外,本合同价款将由财政部门直接向卖方支付。 12、技术资料
12.1 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中另有规定的外,卖方应准备与合同设备或仪器相符的中文技术资料,并于合同生效后15天内寄送到买方,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如本条款所述资料寄送不完整或丢失,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立即免费另寄。
12.2 上述一套完整的资料应包装好随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3、价格
13.1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者外,卖方为其所供货物和服务而要求买方支付的金额应与其投标报价一致。
14、质量保证
14.1 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一流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除合同中另有规定者外,出现上述情况,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0天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造成的损失买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14.2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者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正式验收合格后三年。
15、履约保证金
15.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合同签订前,卖方须向招标方提供5%的履约保证金。
15.2 招标方在收到买方的货物验收合格的报告后,招标方在七个工作日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16、检验
16.1 卖方应在发货之前,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组成部分,但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定论。质量证书应附有写明制造商检验的细节和结果的说明。
16.2 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买方应申请质检部门进行检验,并有权根据检验证书及质量保证条款立即向卖方提出索赔。
17、索赔
17.1 卖方对所供货物与合同约定相一致负完全责任。在买方已于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 卖方同意买方拒收货物并把被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还付给买方,卖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 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价。 (3) 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7.2 如果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的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买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款或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8、延期交货与核定损失额
18.1 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交货(不可抗力除外),在卖方同意支付核定损失额的条件下,买方将同意延长交货期。核定损失额的支付将从未付款或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核定损失额比率为每迟交7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5%,不满7天按7天计算,但是,核定损失额的支付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5%。如果卖方在达到核定损失额的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因卖方违约终止合同,而卖方仍有义务支付上述迟交核定损失金额。
19、不可抗力
19.1 签约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
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19.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等形式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20、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20.1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及时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当事人同意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21、违约终止合同
21.1 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卖方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21.2 一旦买方根据第21.1款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的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的价格差及额外费用。但是,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2、变更指示
22.1 买方可以随时向卖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
(1)合同项下需为买方特殊制造货物的图纸、设计或规格; (2)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 (3)交货地点;
(4)卖方须提供的服务。
22.2 若上述变更导致了卖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格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相应地修改合同。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指示后30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实施意见。
23、合同修改
23.1 欲对合同条款做出任何改动或偏离,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24、转让与分包
24.1 除买方事先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4.2 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通知不解除卖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25、适用法律
25.1 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解释。 26、通知
26.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电报、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7、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27.1 除了卖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买方为上述内容向卖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卖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本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
27.2 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末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和资料给第三方使用。
27.3 除合同本身以外,若买方要求,卖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买方。
28、合同生效及其他
28.1 本合同应在买方(采购单位)和卖方签字后,招标方收到卖方的履约保证金并加盖鉴证章后生效。
28.2 卖方须按技术规格中的规定,向买方提供与合同项下货物有关的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等其他相关服务。
28.3 商务合同应包括买方最后确认的价格条款和付款方式。
28.4 下述文件将作为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具有同等效力;
(1)招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询标过程中的书面答疑记录
第二章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对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不一致之处时,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1、培训:
1.1 卖方的安装调试人员有义务对买方的设备维修人员及使用人员进行培训,使维修人员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一般性故障的查找及故障的排除,使用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设备的各项功能和操作;
2、 检验
2.1 卖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应符合国际及国内通行的标准,并应附有相应的测试报告和合格证书;
2.2 对于卖方提供的所有货物, 买方可按货物的一定比例委托自治区或相关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抽检,验收会格后,所产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经检验不合格时,所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2.3 具体的国际或国内检验标准按卖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并经买方确认的规定执行。
3、 安装调试
3.1 卖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将所有的安装调试条件、需买方配合的事项以书面方式通知用户;
3.2 卖方免费负责设备在买方的安装、调试,买方协助开展工作;
3.3 卖方安装调试专家人员应及时到达买方现场,直至安装调试结束、通过验收; 3.4 卖方负责安装调试期间(包括错发或运输中)可能损坏的元器件、测试材料的准备,如因时间关系,买方可以考虑使用随机的易损件进行更换,但卖方应及时给买方补齐(中间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5 上述安装调试完成后,买方按相应的卖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指标进行验收;
3.6 卖方如不能按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应赔偿由此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3.7 最终的测试验收报告由买卖双方代表签字认可后生效。 4、 质量保证
4.1 因卖方原因造成买方不能按时使用(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所购买货物(设备)时,卖方应根据合同规定向买方做出赔偿;
4.2 卖方对合同项下设备提供为期三年的免费质量保修服务,质量保修期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时算起。在质量保修期内,卖方需提供免费的维修零配件及维修服务。
5、 售后服务
5.1 提供给买方详细的设备清单及相应的使用、维修、故障查询手册及电器、电路图;
5.2 设备若出现故障,在买方发出要求服务通知的2小时内,卖方指派的服务人员必须到达买方现场,卖方承诺在4小时内恢复其正常工作状态(须提供备机服务,否则更换新机);特殊情况下,卖方承诺在24小时内恢复其正常工作状态(须提供备机服务,否则更换新机),否则由卖方承担买方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5.3 在保修期内,如设备出现较大故障,必须在最迟1个日历日内完成维修工作,否则更换新机;
5.4 保修期满后,卖方承诺给买方供应的设备配件价格不得高于同类产品价格。 5.5 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承诺(需要设备生产企业协助的部分,须由该生产企业做出相应的服务承诺),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6、 其他
6.1 投标报价:设备使用地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后的交货价 6.2 投标货币:人民币
6.3 列出详细的易损件、专用工具的清单,并分项报价(应包括在总价内)。清单内容应包括:名称、数量、单价、总价
6.4 付款币种及方式(见第三章)
6.5 设备交货及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后所有本招标设备及安装须于接到进场通知后50日历天(招标人要求:实际工期须参照装修施工的进度执行)内完成供货并安装验收合格完毕
6.6 交货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7、补充条款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人委托了专业的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本次招标工作。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执行“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文件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单位支付。
第三章 付款币种及方式
1、付款币种
本次招标所述的项目资金均以人民币支付
2、付款方式:
A: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合同项下的全部供货及安装内容,并经甲方及相关部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80%;待项目审计决算后,付至决算总价的95%; B:余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三年;在使用三年、无质量问题或根据相关质保规定按招标人要求完成质保内容且经再次验收合格、并出具质保期间验收合格证明手续后,由招标人支付;
第四章 售后服务承诺
在交付使用后,卖方应对保修期及其以后的服务做出承诺(包括:故障响应时间和维修预案等),并具有切实可行的服务措施。不能及时兑现服务承诺内容而影响买方使用时,卖方应给予补偿的承诺,在投标文件中均应明确说明。卖方售后服务人员应是卖方派出的具有一定专业技术和服务水平的人员,并具有卖方的法人授权委托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
2、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为实施 (项目名称) ,己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 )对该项目 (合同包名称) 标段项目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l)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己标价工程报价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 4.承包人项目经理: 5.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_日历天。 9.本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_日 年 月_日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填报式样或大纲)
投标文件编制顺序
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排列和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开标一览表
四、投标保证金(财务收据复印件) 五、投标方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资格审查资料)
六、制造厂家的专项授权(如有) 七、对所投产品专业制造厂的简介
八、有关投标产品的证明、检测报告或产品鉴定证书 九、有关投标产品的制造、验收标准
十、售后服务承诺书(含优惠条件)及维修、培训等计划(详述) 十一、产品分项报价汇总表
十二、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一览表 十三、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 十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十五、近三年在国内及新疆地区的销售业绩表 十六、提供其它有利于投标的资料
十七、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其他有关附件格式范本
一、投 标 函
致:(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 项目第 合同包的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 份。
(1) 投标报价一览表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3) 规格、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 (4) 商务条款偏离表
(5)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技术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提供有关文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7) 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网银或现金),金额为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
2、投标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方已详细阅读并理解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 个日历日。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同意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的约定。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 址: 邮编: 电 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 标 人 名 称: 公 章:
20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 第 合同包的投标,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20 年 月 日签字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人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20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本《法人代表授权书》后须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本人作为公司代理人前来参加投标的投标方,可不提供此项证明文件,只带法人的身份证原件。(本授权书原件一式两份,一份密封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一份现场查验)
三、投标报价一览表(单独提交)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招标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编号 1-1 投标报价金项 目 内 容 额(元) 长江路支行监控设备供应及安装 报价 长江路支行报警系统设备供应及 安装报价 合 计 不可预见费(如有) 投标报价总计 供货及安装工期 质保 期限 备注 1-2 说明:1、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本招标文件的格式内容填写,不得修改报价方式和内容,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2、本合同包投标最高限价为20万元(其中含不可预见费:无);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以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的形式,对使用的设备规格或数量按实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配合招标人的工作。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年 月 日
注:此表单独密封提交外,同时密封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两个表须内容必须一致。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此页提供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同时在开标时,将收据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查验,未提供后果自负。
五、投标方资质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名称)
关于贵方20 年 月 日第(招标编号)招标公告关于“ ”的招标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有能力提供 (项目名称) 项目中的(包号及货物名称)招标货物及相关服务,并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说明是真实和准确的。
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受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被授权人姓名 地址: 签字人姓名、职务:被授权人姓名、职务 传真: 邮编: 电话: 盖章:
20 年 月 日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资格审查资料)
企业基本情况简介
企业注册名称 企业法人代表 企业资质等级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成立机构 经 营 范 围 企 业 简 历
注:1、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许可经营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相关资质或许可证书及本招标文件投标资格要求的内容等资料的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均为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必须完整、清晰可辨、有效。
职称 经营方式 建立日期 企业性质
3、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职 务 专 业 性 别 职 称 年 龄 学 历 相关上岗证或资格证书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码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近三年内内似工程经历一览表 质量 备注 我单位承诺以上填报内容真实。如不真实,将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附: 1、职称证书复印件(如有);
2、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国家规定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复印件(如有);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要求:应满足““资格审查要求”之“附件3-3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六、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如有)
致: (招标人名称)
作为设在 (制造厂家地址)的制造/生产
(货物名称和品牌、型号)的 (制造厂家名称)在此以制造厂的名义授权 (代理公司名称和地址)用我厂制造的上述货物就 (项目名称)第 合同包招标公告递交投标书并进行后续的合同谈判和签署合同。
根据合同条款第14条规定,我们在此保证为上述公司就此次招标而提交的货物承担全部质量保证责任。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厂家名称:
制造厂家法人代表亲笔签字: 制造厂家单位(公章): 出具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书的格式可以修改,但不得对其实质性内容做修改或补充。是生产厂商的不需要提供此授权。
七、对所投产品制造厂家的简介
注:1、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的彩色扫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章)、(ISO)(如果有)
2、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的彩色扫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章)(ISO)(如果有) 3、附所投设备在节能、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有) 4、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利的资料
八、有关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或产品鉴定证书
注:附投标中主要及关键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检测报告或产品鉴定证书的彩色扫描复印件(并加
盖投标单位章)等相关证明资料。
九、有关投标产品的制造、验收标准
十、售后服务承诺书(含优惠条件)及维修、培训等计划(详述) 说明:承诺书格式由投标商自行确定,但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商报价应含其成本和相关的一切费用;
2、是否在乌市有常设售后服务点、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后的服务预案,如产品出现故障,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解问题;(具体承诺内容结合参照本招标文件“合同特殊条款”第5条售后服务相关条款及“第四部分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第五项进行编制) 3、技术服务措施及培训安排;
4、其他投标商认为必要的承诺内容及优惠条件。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十一、产品分项报价汇总表
说明:此表可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招标内容及相关技术规格要求”中的设备采购清单样表填报。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合同包号: 序产品名称及费用规格型号 制造商 数量 单价 总价 号 名称 1 2 3 4 5 6 7 8 运杂费(如有) 其它(如有) … 投标总报价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 此表需详列投标的每种产品。运杂费包括: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过程中所发生的国内外运输
费、装卸费、包装费和运输保险费以及其它可能发生的费用(此项可单独填列,也可将此费用综合计入到产品单价中)。
2.此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必须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总报价一致。
十二、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 项目编号/合同包号: 序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 设备名称 性能说明(详述) 备注 号 (详述) 1 2 3 4 5 6 … 注:此表设备产品须按招标采购清单内容,需详列投标的每种设备,对投标产品规格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详述;后附所投设备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如有)。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十三、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合同包号: 序招标文件规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号 格条目号
偏离 说明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与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对应填写。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在技术部分的差异之处汇集成此表。投标方必须详细填写偏离表,偏离表未声明事项视为认同招标文件标准。
十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合同包号: 序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号 条目号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在商务部分的差异之处汇集成此表。投标方必须详细填写偏离表,偏离表未声明事项视为认同招标文件标准。
十五、近三年在国内及新疆地区的类似销售业绩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合同包号:
货物所在地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电话 合同价格 (供货业绩中含有的:本次投标产品的设备名称、品牌、型号、项目业绩描述 规格、主要配置及数量) 备注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业绩项目,并标明序号。(按招标人要求的范围提供相关业绩) 2. 本表后须附真实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和用户评价报告;(业绩证明材料应满足““资格审查要求”之“附件”)。如未附证明材料,业绩将不予认定;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是否附用户评价报告 有( ) 无( )
十六、提供其它有利于投标的资料(如果有)
十七、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承诺书(1)
我公司承诺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包号)招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
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2)
投标单位(供应商)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次(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包号)投标前三年内,无以下行为: 重大违法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各种行为;
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自愿放弃本次项目的投标、报价资格,若为预中标、成交人,也自愿放弃中标、成交资格。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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