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三中全会关于“发展农村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决定精神,全面准确掌握全市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布局、办学规模、师资结构、教职工配备等情况, 以保障中小学教育教学为重点,推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教职工结构,提高质量,减轻
财政负担。我办于今年11月份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机构编制基本调查的通知》(泉委编办〔2008〕134号),组织开展了对全市中小学机构编制基本情况及机构编制管理专题调查研究,并深入到基层和中小学校进行实地调研,听取基层学校对中小学核编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全市中小学机构编制 基本情况
(一)全市中小学机构编制现状。截止2008年11月底,全市共有中小学1617所,其中中学328所、小学1289所、教学点76个。共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57516名,其中高中部教职工编制12269名,初中部编制19852名,小学编制25395名。
(二)全市中小学在校生情况。截止2008年9月底,全市中小学在校生共980568人,其中:高中部在校生150320人、初中部在校生312534人、小学在校生517714人。
(三)执行编制标准情况。自2002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文[2002]121号)文件下发后,各级编办高度重视中小学教职工核编问题,每学年开学后牵头组织教育、财政等部门,深入到各中小学校,详细核查在校生数、班级设置、师资队伍结构及学校教职工配备等情况,认真了解基层学校在核编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准确、合理地核定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几年认真、细致的核编工作,全市中小学教职工人员编制数根据在校生逐年减少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核定,编制数由2001年底的70170名, 降至2007年底的61654名,共精简编制8516名,有效地减轻了各级财政负担。
(四)全市中小学校撤并情况。根据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关于清理整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通知》(闽编办[2001]61号)精神:“教育事业单位要继续做好结构和布局调整,适当撤并大中专学校和中小学。”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因地制宜调整学校布局,结合事业单位清理整顿工作,积极稳妥做好撤点并校工作。几年来全市共撤并中小学573所(2008年全市共撤并中小学71所),其中:中学17所、小学556所。 二、中小学校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问题及原因
从调研和分析年度中小学机构编制的变化情况上看,全市中小学校在校生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且地区分布不均,而现有中小学校教职工超编现象仍然居高不下,学科缺额仍按各校需求继续补充,造成了超编人员难以调整分流、教职工队伍仍呈上升的态势。究其原因,除在校生数减少和定编标准由原以班生数定编调整为以学生数定编的客观原因外,在管理上缺乏总体布局、规范管理,其主要表现在:
(一)中小学教职工管理不规范。从政策层面上来讲,尽管对中小学机构设置、教师编制核定与管理等机构编制有专项的政策规定,但对中小学校教师岗位设置、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有效调动教师积极性、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及教职工补充、转岗等方面缺乏明确的规定,造成了中小学教职工队伍管理工作无章可循。一方面中小学校超编,另一方面学科缺额又继续补充增加,已经超编的教师没有及时的调整分流安置,造成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仍然自聘雇用临时人员。
(二)中小学落实核编制度不到位。市委编办早在1999年就已出台《关于教育系统全
面实施核编制度的通知》(泉编办[1999]18号),从调研的情况看出,我市部分县(市、区)目前仍停留在“编办只管数字增减”的方式上。编办对中小学撤并、教职工调配等实际运转情况难以及时掌握,有的县(市、区)并未按照规定的核编程序执行,缺编学校继续对外招录,超编学校人员难以调整分流,中小学校整体用编计划缺乏统筹规划、合理流动调剂的办法措施,把“先办理核编手续、后办理招考调配手续”执行为“先补充录用、后补办核编”。造成了对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不够到位,超编人数逐年累积上升。
(三)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全市中小学整体超编问题严重,但超编部分大都集中在基础学科的专任教师,音、体、美、信息技术、英语等专业教师却比较紧缺,且由于教师知识更新步伐较慢、部分在早期由民办转公办的教师学历层次、专业知识较为单一,无法有效进行转岗,造成了一方面大量超编,一方面个别专业的教师却严重缺乏的结构性缺编现象。同时,由于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滞后,造成中小学后勤工作实现社12全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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