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加强企业外来人员管理,确保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内部员工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进入企业的所有外来人员(包括外来参观人员)。 3、职责
3.1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此规章制度并对此规章制度的实施进行考核。
3.2各部门负责此制度的实施,对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厂区进行安全教育和进入厂区后的安全监护。 4.定义
4.1外来参观人员:到企业参观考察,不安排到生产岗位的外来人员。 4.2外来培训人员:到企业培训学习,安排到具体的生产岗位跟班学习的外来人员。
4.3外来施工人员:到本企业从事施工作业的外来人员。 5、内容
5.1 外来参观人员的管理规定
(1)凡外来参观人员进入企业时,首先到门卫处联系接待部门。在获得同意进入企业的通知后,凭有效证件在门卫进行登记,登记后,门卫值班人员按来宾人数发放通行证。
(2)进入厂区前,接待部门要对外来参观人员进行安全须知专题教育,要求严格遵守,对不服从管理的外来参观人员,要求其退出生产
区,终止参观接待。
(3)进入企业的外来参观人员只能在企业接待厅等待,未经允许严禁进入生产区域、仓库区域。若因工作需要需进入上述区域,必须得到生产技术处负责人批准,进入仓库区域必须得到财务劳资处负责人批准才可进入。
(4)相关部门必须做好外来人员的安全监督,做到“谁接待谁负责”;进入现场须有本企业人员陪同,告知遵守现场安全制度,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严禁外来参观人员自行在生产区内活动。
(5) 外来参观人员必须佩带企业统一制作的通行证,离开企业后将通行证如数归还。损坏或丢失,每张赔20元。 (6)在参观过程中
①外来参观人员不得动用岗位上的工具、开关、阀门等。 ②外来参观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在安全敏感区域内照相、摄像。 ③外来参观人员要爱护岗位用品用具。 ④生产现场严禁吸烟,违者按照企业要求处罚。
⑤进入企业的外部人员要讲究卫生,有随地吐痰、踩草皮、乱丢纸屑或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者,按照企业规定处罚;
(7)参观人员只能从企业大门进出企业,若发现翻围墙等其它手段进入企业,一律按偷窃行为论处。 5.2外来培训人员的管理规定
(1)凡外来培训人员进入企业流程同5.1。接待部门对外来培训人
员进行入厂前培训,上岗前培训教育。相关内容有:企业基本情况、本厂安全生产特点、禁火禁烟管理、劳动保护与个体防护基本要求、劳动纪律管理等。
(3)培训学习过程中,接待部门负责在岗位期间的安全监护和业务培训。
(4)外来培训人员在岗位上未经允许不得动用岗位上的工具、开关、阀门等。遵守企业劳动纪律相关要求,不得串岗、睡岗以及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5)培训结束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培训考核。 5.3外来施工人员管理规定
(1)进入企业施工的单位人员入厂流程及要求同5.1。接待部门负责人必须对其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告知外来施工人员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特点、作业的注意事项、需要办理的安全票据、办理程序和基本要求。
(2)企业相关单位必须对外委施工单位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
①验证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②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③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签订的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在签订合同时要签订相应的《安全协议》。
(4)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企业各项有关规定。遵守本企业的规章制度,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票证,并服从本企业的安全
监管,具体内容如下:
①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
②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企业外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现场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③没有安全防护装置的作业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相关要求佩带防护用品。
④进行动火、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有限空间、设备检修、盲板抽堵、断路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按本企业制度规定办理作业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企业相关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⑤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企业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⑥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
⑦遵守本企业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企业制度处理。
⑧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⑨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本企业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⑩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我企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企业安全生产的作业,有权令其纠正、处罚或停止作
业。 6 处罚
外来人员违反本企业相关安全规定的将按照规定处罚,相关部门监督不到位,也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7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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