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武部部长主要职责
1.教育部属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 2.根据上级指示意图,适时提出军事工作任务和要求,领导部属贯彻执行;领导民兵组织整顿、训练,协助地方做好学生军训工作。
3.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完成战备、执勤、抢险救灾等任务,参加“四个文明”建设,配合公安、国安、武警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4.了解本地区兵要地志和敌社情,组织拟制战备方案和战时兵员方案,领导战时动员工作,组织协调要地防空,组织指挥民兵及其他力量参战支前。
5.领导兵员征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工作。 6.协助地方有关部门做好交通战备的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工作。 7.协调军政军民关系,发挥桥梁作用。 8.领导本部信息化建设和装备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部长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根据上级或部长的指定代行部长职责。人武部政治委员主要职责
1.教育部属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宪法、法律,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 2.研究、审定政治工作计划,领导部属坚决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
3.组织领导民兵组织整顿、训练、兵员征集和战时动员政治工作,协同部长组织指挥民兵作战.训练和完成其他重大任务,与部长共同签署各项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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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领导干部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做好对专武干部的培养、教育、考核和选配工作。 5.组织开展民兵思想政治教育,发动民兵积极参加“四个文明”建设。 6.组织开展拥政爱民工作,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7.协同地方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 8.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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