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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安装分包合同

2024-07-19 来源:钮旅网


水电安装工程分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鉴订日期: 年 月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福泉市荆阁国际三期项目新建工程水电安装分部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供双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范围:本设计图中主体结构、装饰结构、维护性结构、各种构筑体、零星构件需安装给排水和强弱电预留的洞孔、室内室外等所有(除主合同施工范围外)一切给排水和强弱电预留预埋与安装工作。

上述内容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工具费、机械费、零星用铁丝铁钉费、安全保险费、福利、劳保(手套、工装、卫生用品和安全帽等)和税管费等。

第三条 承包具体工作内容:

3.1给排水工程

3.1.1给水系统施工,住宅给水从市政生活水表表后安装管道至各户内用水点的管道、阀门、支吊架及水龙头等的安装和套管、管槽的预留预埋,热水从户内热水器设计位置安装管道至各户内各用水点的管道(若有),阀门、支吊架及水龙头等的安装和套管、管槽的预留预埋,商业及公用给水从市政商业及公用水表表后安装管道至各用水点(所有房间用水点)的管道、阀门、水表、支吊架、水泵及水龙头等的安装、调试及维护等;

3.1.2室内雨水、污水、空调冷凝水管道及管件安装:排水主管接至室外第一个雨、污水井或沟(含雨污水井、沟砌筑);室内按照设计图纸明示的内容及规范要求需要施工的内容;

3.1.3空调凝结水系统施工:从各排水点施工至室外雨水主干管网接口;所有空调套管洞口均内外设置空调护口圈;浴霸通气孔在外墙上(预留孔);架空层防潮排气管道系统。

3.2电气工程(强弱电):

3.2.1管道井、电井内强、弱电桥架(线槽)孔洞的预留、安装、接地扁钢(或等电位盒)的安装敷设;

3.2.2从一户一表配电箱(不含一户一表配电箱)到各户内强电配电箱(含户内强电配电箱安装);

3.2.3给排水井、电井内(含表间)的电源插座、开关和灯具的安装及相应线管预埋、孔洞预留、电线敷设;

3.2.4从楼栋内(或单元)公共照明总电源箱(含公共照明总电源箱的安装)到楼梯间的线管(盒)预埋、电线敷设和开关、灯具、插座安装;

3.2.5电梯机房从配电箱出线开始(不含配电箱安装)的线管预埋、孔洞预留、电线敷设、照明灯具、开关、插座、排风扇等的安装;

3.2.6其它商业用房、物管用房等公共用房从总配电箱(含配电箱安装、商业含总表箱安装)至照明灯具、开关、插座、排风扇等电气安装及预留预埋;

3.2.7消防工程预埋,原则上由消防施工单位实施预埋,若因消防施工单位进场滞后等原因,需要承

包人提前预埋时,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实施,其完成的内容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贵州[2004]版计价定额相应的分项套价计算。

3.2.8室外强、弱电管网(或车库强、弱电桥架)进入楼栋处穿挡墙套管和孔洞的预留预埋;

3.2.9楼栋内竖井和水平强、弱电桥架的安装;

3.2.10根据供电局二次设计图进行公用配电房、专用配电房和发电机房、储油间的土建施工和供配电设备、设施安装的基础施工、普通水电安装(照明灯具、开关插座、配电箱、排水管、换气扇、防鼠网等)调试,并按期及时提供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进场通道和达到进场所需的条件;

3.2.11其它所有与上述相关的预留预埋、钻孔开洞、后塞修补、安装、调试、测试等工作;

3.2.12上述所有预埋线管包含预留穿线引线丝。

3.2.13乙方承包范围图纸内应完善的其它工作。

3.3防雷接地工程(包括基础防雷、避雷带、避雷针、均压环、接地扁钢、防雷测试点、户内等电位盒及门窗、栏杆、百叶引出线预留等)的安装、测试并通过防雷验收;

3.4弱电、给水、强电表后管洞的预埋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对相关专业图纸进行优化后,由乙方按照甲方签字下发的专业图纸进行预埋管洞,费用按照定额计取并计入总包合同结算中。

3.5室外环境工程中的雨污管网工程;

3.6双方约定原则上补洞工作由乙方完成,除自来水、强电、消防工程、燃气原则上由该分包专业单

位补设外,若实际情况需要乙方进行完善,乙方应进行配合完成。乙方配合完成的部分,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签证,费用将按照贵州[2004]版计价定额相应的分项套价计算若同一洞口内有多个专业工程的管道通过时,补洞工作由乙方完成。

3.6甲方确认的工程施工图及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要、招标书及其附件、工程投标书及附件、工程预算书等所确定的内容均属本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另有约定除外)。

3.7协议约定的乙方的配合工作及责任。

3.7合同中未包含的其他附属工程,如挡墙、生化池结构、游泳池结构、(临时)道路、异地样板房结构、非甲方施工围墙、廊亭结构等甲方需要乙方完成时,乙方不能拒绝。

3.8工程施工过程中临时用电(二级配电箱以上施工内容含二级配电箱安装)由乙方负责安装,包含办公区及工人生活区临时用电,材料由甲方出,乙方需配合甲方做好临时用电管理及检查整改。

3.9工程施工过程中临时用水除三栋高层每四层设置一个给水点,其它楼层一个给水点,临时施工用水水箱及增压泵的安装,材料由甲方出。

3.9上述约定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外,甲方另行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内容,包含竣工前后零星工程的整改、修缮等(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

3.10乙方负责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如被人为损坏由乙方找到损坏人,并由损坏人进行维修处理。

第四条、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1包施工机具、包工期、包质量、包材料、包进度、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

4.2材料单价确定方式:单价的确定由乙方与福泉五月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调确定;具体方式为水电材料采用双方市场询价,包含运输费、卸车费等全部费用,为工地价。所有市场询价的材料价格为用现金购买不用赊账的价格,因乙方原因需要赊账购买导致材料价要高于现金购买价的,其高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4.3水电材料采用双方市场询价,包含运输费、卸车费等全部费用,为工地价。所有市场询价的材料价格为用现金购买不用赊账的价格,因乙方原因需要赊账购买导致材料价要高于现金购买价的,其高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水电材料另按2%计取采保费。

4.4工程所需主材及辅材均由乙方垫资采购并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规格、品牌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和建设单位规定及要求,材料进场需作报验及提供所有进场材料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等质量保证资料;

4.5工程资料的收集及整理;

4.5.1乙方负责工程施工质保资料、工序资料及各种工程施工方案的收集、编制及报送监理及建设单位审核鉴认;

4.5.2乙方自行负责工程进度报量资料的编制及报审工作;

4.5.3施工过程中所发现的鉴证资料由乙方负责编制及报审,鉴证方法详见《福泉荆阁国际三期项目》总承包合同中第四条关于鉴证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4.5.4交工前15天,乙方应将交工资料整理齐全交甲方进行统计成册备案。工程交工资料的整理乙方应与甲方及时沟通协商便于工程资料的完善备案。

第五条、承包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跟随模板、钢筋及泥工工期。

5.1开工日期:甲方提前2天通知乙方进场。

5.2竣工日期:紧随模板、钢筋及泥工施工进度施工,不得影响泥工施工进度,由于乙方施工人员不足,经甲方多次协商不能解决而影响工程进度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3遵循工程总承包合同施工期限要求,与装修工程交叉施工;

第六条、施工质量: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标注的水电设施定位、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合格。禁止在墙体、楼板开洞开槽,若需要开洞开槽的,则需同甲方商讨同意避开承重构件后方可施工,并且应对开洞开槽位置进行修补完善,若私自进行开洞开槽的,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返工的材料和人工及检测费用等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质量要求为合格。

第七条、工程量计算方式及承包价款:

7.1工程总价款暂定为250万元;

7.2工程完工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根据《贵州省四部04定额》及相关配套门文件具实送审,以建设单位(福泉五月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审定结果下浮 8% 为结算价;

7.3合同外即市政给水管网到集中水表箱部分,电力部分为变压器至集中电表箱部分,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根据《贵州省四部04定额》及相关配套门文件具实送审,以建设单位(福泉五月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审定结果下浮 2% 为结算价;

7.4结算时甲方按建设方审定价收取11%税金,乙方凭该工程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据实抵扣;

第八条、工程付款办法: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第七条价款计算支付乙方70%的工程款,余下款项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建设方进入工程审计(按审计报告)后一月内付清(扣除质保金5%)。

第九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9.1甲方提前2天通知乙方进场,进场前乙方对其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文明施工、施工技术交底、进度计划等交底。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设立安全标志、佩戴安全帽,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9.1.2乙方必须有一定操作技术水平、并自行办妥一切手续及保险,保证施工现场施工人数并保持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使工程顺利进行。乙方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人员、违返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及不得带小孩进入施工工地。

9.1.3成品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施工过程中班组必须加强自检并记录,出现不合格品由乙方无条件返工并赔偿有关损失。

9.2文明施工:乙方必须做好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

9.3.1安全:乙方进场前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交底,乙方必需设立质量、安全员,每日召开班前会,负责本班的质量、安全工作。

9.3.2施工现场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杜绝事故的发生。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肇事方承担,若由乙方务工人员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9.3.2乙方人员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根据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直接追究法律责任。

9.3.2乙方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得酒后上班,不准穿拖鞋或赤脚上班,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人次。注意卫生,不得随意大小便,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不得在工地内酗酒、闹事、打架、偷盗、禁止使用电炉、煤油炉等明火炉具及热得快电阻等,若有违反,每人次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9.4乙方自行负责与管理自己的工程材料、施工机具、小型工具等。

9.5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后,必须尽快发放至劳务人员手中,并建立工资发放登记表。

9.6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且该合同未终止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9.7乙方保证不将承包的施工任务再次分包(任务包干除外)或转包,如经甲方查实,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按乙方已完工程量结算工程款并罚款20000元,另行安排其他队伍进场施工。

第十条:工程鉴证合同范围外增加的零星用工单价:技工260元/工日、普工120元/工日包干计取。

第十一条、奖劢与处罚

11.1本工程安装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等级(以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小组续集为依据)。

11.2如因乙方原因延期交工,建设单位的工期罚款由乙方负责,如属甲方原因甲方负责。

11.3如因乙方原因严重影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完成,甲方有权安排施工人员协助乙方进行安装,材料费和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10.4甲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代表,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代表,代表双方履行合同,并商定未尽事宜。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本工程保修期从建设单位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之日起计算,水、电安装保修期为2年,质量保证金为5%;保修期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违约:

13.1本合同至签订生效之日起,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事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13.2甲方发现乙方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未能满足要求的,经甲方提出整改而拒不实行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令乙方撤离施工现场,由此发生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13.3双方由于某一方的责任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责任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对方偿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第十四条、争议:履行合同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经过协商另行补充。

第十六条、合同管理: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经双方签字或按手印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至工程完成,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总包单位:(盖章) 分包单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银行帐号: 电话: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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