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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岗位异动管理制度

2020-10-29 来源:钮旅网
 岗位异动管理制度 版次/修订状态 C/2 生效日期 2007-12-01 文件编号 一、目的 ZD/ZD-RL-09 为促进员工技能的提高,协助员工做好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适用于集团总部、财务体系(包括:集团计划财务部、各单位财务经理、财务主管、会计、出纳、记账员、总收银员、收款员)、经营单位中层及以上岗位员工的岗位异动管理; 2、各经营单位基层干部的岗位异动由各自人事部门办理,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其他岗位员工的岗位异动管理参照执行。 三、基本原则 集团本着有利于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员工发展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与员工协 商后可合理调动员工的岗位(如需培训,试用《培训管理制度》)。 对调岗决定不服的员工,可自收到调岗通知书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通过正常渠道向主管副总裁申诉。员工申述,不影响调岗决定的执行。员工拒不服从公司合理的调岗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集团有权给予停职、免职或解雇等处分。 四、管理办法 (一)因晋升、平调、借调、轮调(人才培养)、降职、调岗、试用期内的岗位 调整等而产生的各种岗位或职务的变动,均可提出异动申请,经过相关领导审批后办理异动手续; (二)原单位负责异动员工的工作交接、资产移交、财务清算、人事信息的变更, 并通知相关部门取消该员工在原岗位上所拥有的办公软件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人事审批权; (三)新单位要指定教练、准备办公条件、启动相应的权限,保证尽快进入工作 角色; (四)员工异动后的起薪日以所有审批、交接手续全部签批完毕之日起计算,异动前工资由原部门、原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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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异动(含离职、晋升、平调、下调等岗位变动)员工电脑资料管理: 1、异动员工主管上级为第一责任人; 2、采用刻盘或网络信息部服务器存储的方式存放电脑资料; 3、异动人员将自己电脑里的资料按功能、用途、类别分别建立好目录,并由第一责任人监督、确认(纸介); 4、异动员工在将《离职审批单》提交到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时候,第一责任人应同时将该员工电脑封存,无论该员工是否最终异动成功; 5、如果该员工最终未异动成功,重回原岗位,则第一责任人将该员工原电脑重新调拨给该员工;如异动成功,则执行以下流程: ①第一责任人负责在第一时间内将该异动员工异动信息通报给网络信息部,同时以纸介方式提交该异动员工电脑中需备份的资料。资料容量较小的,可申请刻盘并提交到集团总裁办公室档案室存档;资料容量较大的,由网络信息部将该异动员工电脑资料存储到网络信息部专门提供的服务器上存储,并做好编号及来龙去脉的记载; ②存储完毕后,网络信息部负责将该台电脑资料全部清空; ③原异动员工岗位如有新员工进入,则可以透过部门负责人向网络信息部提出将原异动员工电脑资料从网络信息部服务器上拷回新进员工电脑; ④网络信息部负责为集团各部门及各经营单位在服务器上各划出一块空间,用于存储异动员工电脑资料的存储,并为之各自设置不同的密码; ⑤不同岗位之间电脑调拨,电脑资料必须经过网络信息部将全部资料存储或刻盘提交到集团总裁办公室档案室并清空后才可以调拨; ⑥以上流程在 OA上进行的同时,异动员工第一责任人负责用电话或纸介将异动员工信息及需刻盘或网络存储的电脑资料通知给集团网络信息部。 五、管理权限 (一)集团副总裁、总监、各经营单位首席经营者的岗位异动,由主管人力副总 裁提出,集团总裁审批,集团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集团总裁助理、集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岗位异动,由主管副总裁/总监建议,主管人力副总裁提出,集团总裁签批,集团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三)各经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岗位异动(含分工的变更),由首席经营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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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经主管人力副总裁提出,报集团总裁审批,集团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四)集团总部、财务体系员工的岗位异动,由各职能部门及主管副总裁/总监提出,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办理,主管人力副总裁审批; (五)各经营单位基层干部员工的岗位异动,由首席经营者审批,报集团人力资 源部备案; (六)各经营单位一般员工的岗位异动,由各单位人事部审核,报首席经营者审 批; (七)跨单位员工岗位异动,由调出单位首席经营者提出,经集团人力资源部审 核,报主管人力副总审批。在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前,严禁各单位以任何形式与拟异动目标员工进行私下接触 六、罚则 (一)未经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经过正规调动流程审批,且办理完异动手续,便直接调动员工的,对调出、调入部门负责人处以 300-500 元罚款,对首席经营者/主管副总裁处以 500-1000 元罚款,对人事部门负责人处以 100-300 元罚款; (二)以上罚款为集团级处罚,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开据《处罚单》(一式三份,集团人力资源部一份,计划财务部一份,被处罚人一份),经被处罚人本人签字确认后,由个人以现金形式在 5 日内交集团计划财务部。 七、附则 (一)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制定,并商请集团工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经与集团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协商确定,本制度修改适用相同程序; (二)本制度中罚则部分不排除其它奖惩制度约束; (三)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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