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库管理办法
为规范评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我公司专家库管理办法。 一、入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5、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进入评标专家库的专家按下列程序确定:
评标专家入选评标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的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单位出具推荐证明;个人申请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职称、工作经历等),经综合部审查,符合条件的录入专家库。 三、评标专家的抽取
评标专家的抽取应按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要求,在综合部现场监督下,由招标人通过专家库计算机管理系统随机抽取,按1:1比例抽取正选和备选专家,由抽取人员和监督人员、招标业务部门签字确认。 抽取评标专家后,招标人或招标业务部门立即通知专家具体地点和时间,正选专家不能参加的,由备选专家替补。评标专家正式评标前,招标人应当核验其身份,评标专家的身份在中标结果公布前应严格保
密。
四、评标专家回避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专家,应当回避: 1、与投标人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 2、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其它情形。
五、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
1、收受招标人、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在评标活动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或出现其他严重违规行为的。 2、不遵守评标回避制度,评标期间私自接触投标人、擅离职守的。 3、不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评标的。
4、对评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知情不报或不正常现象知情不报的。
5、其他违反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专家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六、其它
评标活动结束后,业务部门要对评标专家的评标活动进行评价(房屋建筑类工程招标、进口设备国际招标、政府采购招标除外),交综合部留存,以备有关部门审查。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评标专家评价表 加入专家库申请表
抽取专家记录表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2006年5月22日
专 家 评 价 表
姓 名 性 别 职 称 电 话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专 业 传 真 工作单位 招标项目 评价意见: E-mail 评标内容 部门: 日期:
加入专家库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职 称 电 话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及专业 传 真 E-mail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个人专业简历及特长: 本人声明:上述资料真实可靠,如不实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 日期:
抽取专家记录表
业务部门 招 标 人 项目名称 评标内容 正选专家: 备选专家: 部门经办人 招标人经办人 抽取人: 业务部门: 监督人: 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