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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及文明施工管理奖罚办法(19页)

2023-05-23 来源:钮旅网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程质量

及文明施工管理奖罚办法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七年三月五日

第一部分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罚办法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处罚办法

类别 工地存在事故隐患 处罚数额 1、新进场未经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而上岗作业(以教育登记卡及考试卷为依据)。 出现5人或5人以上者,该段施工员按罚款额的(下同)20%连同受罚; 出现10人或10人以上者,工地质安员按30%连同受罚; 出现20人或20人以上者,工地负责人按50%连同受罚; 工地负责人强行安排者,工地负责任人按100%连同受罚。 对工地每例每出现一人罚款50元 2、电工(含发电机工)、焊工、机驾工、工地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一、 安 全 管 理 3、拆除工程无经审批后的施工组织方案(以书面方案为据)。 4、塔吊、井架、脚手架,安装或搭设完毕,无办理验收(包括阶段验收)手续就投入使用的。(以验收签证单为依据) 每出现一人罚款500元 罚款500元 每例罚款 500元 5、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三条所规定的禁忌劳动的或施工现场内有小孩的。 每出现一人罚款500元 6、自选专业队伍[桩工程、水电工程]未经办理报批手续,或无按规定要求派出专人管理的。 7、月度安全学习人数或时数不足的,有代签名或弄虚作假的,班前安全活动次数不足的(均以记录为据)。 8、未按在场人数的夫规定比例配置专职质安员(不计兼职)在现场有工人生产而无担岗施工管理人员的。 9、对上级检查人员提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不报告有关人员进行复查的。 每例罚款 500元 罚款200元 罚款200元 罚款200元(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罚款100元 10、不张贴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的。 11、安全技术交底的工种或项目不齐全,并交底手续不完备的。 12、安全管理资料不使用规定表格的。

罚款 100元 罚款100元(按缺表数) 1、 井架物料提升机缺下列防护装置的或不能灵活使用,不能有效使用的: 1) 首层进料口安全门; 2) 进料口防护棚; 3) 层间安全检查门; 4) 前、后吊笼安全门;(吊挂不用的按50%计罚) 每缺一项罚款 5) 吊笼顶防护; 300元 6) 吊笼侧部防护;(低于1米高的按50%计罚) 7) 防冲顶限位装置; 二、 8) 防断绳装置; 9) 吊笼停层支承装置; 10)、平台周边护栏。 机 械 2、 提升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 1) 卷扬机无操作棚,无上下联络信号,无紧急断电开关,安 钢丝绳无过路保护; 2) 高层提升机(提升高度31~150米无可靠的闭路双向电 气通讯系统; 全 3) 用钢筋代替钢丝绳作缆风绳,地锚不符合要求,井外侧每例罚款200元 无安全围闭,不按规定设置附墙架; 4) 架体刚度及节点板、构件不符合要求; 5) 提升机总电源无设置短路及漏电保护装置,使用倒顺形状作为卷扬机的控制开关(即操作开关)。 二、 机 械 安 全 3、 工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 砂轮、电锯、转轴、皮带轮、明齿轮、联轴节、搅拌桨等转动的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失灵。 2) 混凝土搅拌机料斗升高后非作业时无挂保险钩; 3) 园盘锯(锯木机)无锯尾刀,无面板或随机使用胶壳闸刀开关作电源开关,用倒顺开关作控制开关; 4) 卷扬机、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机、锯机、钢筋机械无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的。 4、 塔吊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 无力矩、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或不灵敏的;行走限位器无碰触装置的; 2) 吊钩和卷扬机滚筒无保险装置的; 3) 无专人指挥或指挥人、司机、司索无证上岗的。 5、 井架、塔吊安装好后,无经验收就投入使用的。(以验收合格证为依据) 1、在建工程或临时设施与临近高压线的距离少于规定安全要求又无防护措施的; 每例罚款 100元 每例罚款 300元 每例罚款 500元 每处罚款1000元 每例罚款1000元 每例罚款 500元 每例罚款 200元 每例罚款 200元 每例罚款 200元 每例罚款 200元 每例罚款 200元 每例罚款 200元 三、 电 气 安 全 2、现场施工用电没有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未办理审批的; 3、不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的; 4、电气设备或设施的带电部份不按规定采取屏护措施; 5、电气设备不按规定接零(接地)保护,或未经验算违章作用铜线作保险金丝; 6、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移动式电气设备,民工宿舍用电路不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开关的; 7、配电箱、开关箱无防雨措施,违反一机一闸规定的,铁制箱无接零(接地)保护的,电制箱卧放在地面的; 8、电焊机的电源线、焊接电缆、焊钳的绝缘破损,焊机的初、次级接线柱无护罩; 9、电气设备的电源不接用开关或插头而直接把导线插入电源插座或钩在闸刀开关的保险丝上,电气设备的电源破损裸露出金属导线; 10、电气线路,灯具架设和安装不符合规范(含民工宿舍工棚); 每例罚款 200元 11、无三级防漏电保护或不匹配、不灵的(欠一级罚一级),工作手灯或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的; 12、电器设备地接入地体采用螺纹钢筋,接零(接地)线采用单支金属蕊线,接地线与接地体联结不用螺铨拧紧; 每例罚款 200元 每例罚款 100元 13、220伏(含220伏)以上电源电压的电源线采用花线的; 每例罚款 100元 每例罚款 100元 每例罚款 100元 每10延长米罚款1000元 每10延长米罚款300元 每例罚款1000元 每10延长米罚款1000元 每10延长米罚款500元 14、在电缆电线上晾挂衣服的;(两瓷瓶间为一处) 15、制箱无门、无锁、箱内有杂物的;(备用品也算杂物) 1、使用单排竹脚手架的(建筑高度12米发下或单纯作临时防护用的除外); 2、脚手架无未高于施工面(点)1.2米的; 四、 脚 手 架 工 程 3、脚手架无搭设方案或未经审批,现场改变方案后无办理报批变更手续的; 4、钢木混搭脚手架;(指主要受力结构杆件) 5、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外侧或靠近道路侧的外脚手架外侧未满挂安全网; 6、外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定(如与建筑物锚固不牢、立杆太小,每层、每项10横杆间距过大、平桥不安全等),或不按经审批的搭设方案搭设延长米罚款500的; 元 7、不按规定或方案要求搭设斜档板的(如档板用纤维布或不符合标准的安全网代替竹、木、钢板等); 8、离地第一道平桥及施工使用层平桥无满铺板计或密眼安全检查网的; 9、上人斜道坡度大于1:3的(或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斜道斜梯不满铺板(包括休息平台)。 每10延长米罚款300元 每10延长米罚款300元 每一度斜桥罚款300元 每10延长米罚款300元 10、钢管构件的联接不用扣件联结;

11、竹、木脚手架的竹笏使用和杆件联结不符合《建筑安装工程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 12、锚固点的间距大于规定,锚固材料小于规定; 13、立杆不埋地或无设扫地杆; 14、钢立杆无底座垫块或垫块不符合要求的; 15、使用人字梯、单边梯而缺挡;或垫高使用;人字梯无拉底脚的。 1、电梯口,楼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未砌拦板的阳台、楼梯侧无安全防护设施; 2、坠落高度超过2米的临边处未设置高于1米的护栏; 3、上下交叉作业时无隔离防护设施; 每个联结处罚款10元 每处罚款 50元 每10延长米罚款50元 每10延长米罚款50元 每例罚款 50元 每处罚款 300元 每10延长米罚款300元 每10延长米罚款300元 每10延长米罚款300元 五、 三 宝 、 四 口 、 五 临 边 的 防 护 六、 挖 孔 桩 工 4、主要出入道口、邻近街道不设防护棚; 5、施工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的(含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工作鞋、绝缘鞋、防护面具等)。工地不按规定提供个人防护品给施工人员使用的,按发生人数连同计罚工地负责人;有5人(含5人)以上发生者,该段施工员按20%连同受罚,有10人以上发生者,工地质安员按25%连同受罚,有20人以上发生者,工地负责人按30%连同受罚; 每出现一人罚款50元 1、 桩孔深度超过5米而无下列安全设施的: 1) 机械通风装置; 2) 防落物伤人的半圆平护钢板(网); 3) 操作人员上落梯; 4) 井内照明不使用12伏安全电压; 5) 缺氧、毒气检测措施及设备。 2、暂停施工的桩孔口无防疬盖板; 3、第一节孔圈护壁高出现场地面少于15厘米; 4、吊桶的吊钩没有防滑脱装置; 每项罚款 300元 每处罚款 100元 每孔罚款 100元 每个罚款 100元 程 5、挖孔桩施工时没有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批的; 每宗工程罚款1000元 1、安全评分不合格的工地,予以罚款,该工地负责人按50%连同受罚,工地施工员按25%连同受罚,工地质安员按25%连同受罚。(再次不合格要加倍罚); 罚款3000元 七、 其 他 2、安全评分出现零分的保证项目; 3、乙炔发生器或乙炔气瓶无防止回火安全装置的; 4、各种气瓶放在阳光下曝晒或离火距离小于10米; 5、施工现场未按规定合理设置安全标志牌(如防触电、防机械伤害、防高处坠落、防坠物伤人等到); 6、井架各层平台承重杆件用铁线(或铅水线)吊挂在钢井架上(平台应自成独立承重体系); 7、井架伸入排栅内的侧边无密竹围闭; 8、静力压桩工程煮硫磺胶泥液时和灌注时不戴口罩、手套、胶鞋等防护用品的。 每出现一项罚款1000元 每例罚款 200元 罚款200元 罚款200元 罚款200元 罚款100元 每人每缺一项罚款50元 附则:

1、执罚机构与执罚范围。

(1) 公司安全科为本经济处罚制度的执罚机构,执罚各自的管辖范围。其

科室成员是具体执罚实施人。

(2) 分包单位需服从总包单位的施工现场管理,总包单位有权对其分包实

施本经济处罚制度(应在分包合同中订明)。

(3) 工地质安员有权按照本处罚制度的第一项第2点、第5点、第七项的

第8点,在本工地实施执罚。 2、

执罚扣款办法:

(1) 公司的执罚,其执罚款项在该公司工程保证金项下扣除,牵涉到个人

受罚的,由项目部甄别后扣罚到个人,公司所罚款项纳入安全生产专用基金专款专用。

(2)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执罚款项,在其分包工程款内扣除。 (3) 公司对工地的扣罚,在工地工程承包款内扣除,属个人责任的,在其

工资内扣除,所罚款项纳入安全生产专用基金专款专用。 (4) 工地质安员的执罚款项,在该班组的工资款扣除。

(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励办法

第一条:在安全检查中,对安全检查评分获达标等级的工地,公司给予工地经济奖励(工地负责人占30%,工地质安员、施工员占50%):

一、在公司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含90分,以下同)的工地,奖励1000元;

二、在市质监站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的达标工地,奖励1500元;

三、在省、市建设部门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的达标工地,奖励2000元;

四、在建设部安全生产检查时,被评定为达标的工地,奖励5000元。 第二条:在公司安全生产季度综合评定考核中,评分达90分以上(含90分),奖励800元。

第三条:在公司年度考核评定中,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各级质安管理人员(包括工地的质安员、施工员、工地负责人及模范遵章守法操作人员),公司除精神鼓励外,还给予经济奖励如下:

获一等奖,奖励2000元; 获二等奖,奖励1500元; 获三等奖,奖励1000元。

注:在安全生产中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如及时制止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关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参照上述标准给予经济奖励(包括公司有关管理人员)。 第四条:职工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而取得显著效果的,公司给予其经济奖励如下:(以书面建议为准,并经所在单位核实上报公司质安科承办)

1、获一等奖者,奖励2000元; 2、获二等奖者,奖励1500元; 3、获三等奖者,奖励1000元;

注:如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的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另行计提奖励。

4、对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提出多项合理化建议,虽未被采纳实施但精神可嘉,给予精神奖励500元,以资鼓励。

第5条:对被省、市评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称号的工地,公司给予奖励5000元。(项目经理30%,有关施工员、质安员各占15%)。

第二部分 质量奖罚制度

一、目的

强化质量管理,提高管理和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 二、 职责

1、 公司工程部负责确定工程质量奖的来源和数量及发放额度。 2 、公司工程部负责质量管理的考核和质量奖发放的申请。

3 、项目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的审批,公司财务室负责质量奖的发放。 4 、公司工程部对日常发现的质量和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处罚,并对具备奖励条件的提出奖励意见。 三、适用范围

该制度用于对现场各项目部、专业组及员工进行考核。 四考核的管理规定 1、考核内容

a) 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b) 项目部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合格率;

c) 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d) 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e) 过程控制记录:各专业组根据公司工程部的《单位工程技术核查表》(表附后)将工程细化到不同阶段需要,将需要的记录落实到人,并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 2、考核的频次及方法

考核按季度进行,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由各专业组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质量考核评分表(附表1)评分,每季度末项目部质量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发放。 3、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

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量核定的奖励基金;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业主、公司、项目部等);质量罚款纳入质量奖励

基金。 4 、考核的实施 (1)对项目部的考核

a) 对项目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b)考核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监理方下发的质量问题整改单每次罚专业组负责人200元;因为质量问题被停工整改的,罚项目部负责人500元。 c)项目部质检人员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三级验收合格后被发现工程质量没有达到验收标准,每次罚主持该项目施工的项目部负责人200元~500元。 d)工程部组织三级验收时,施工项目通过二级验收后报请三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项目部施工的负责人500元。质检人员组织四级验收,施工项目通过三级验收后报请四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项目部施工的负责人500元。

e)原材料的验收由项目部组织并验收,程序为:采购前对供方资质和产品质量进行考查,评价合格后列入合格供方名单,进购时收料员自检,自检合格后进行复检,需报验监理验收时由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审查,合格后方可发料。公司工程部负责抽检,在物资自检复检合格后抽检不合格一次罚项目部直接责任人200元,并将不合格材料清退出场;该项连续二次不合格罚项目部直接责任人500元,项目负责人300元;该项连续三次不合格罚项目部直接责任人800元,项目负责人500元,并对直接责任人调离原岗位,做出书面保证该项不再出现不合格品。

f)经考核项目部质检人员连续三个月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大的四级验收项目超过三个的分别奖励项目部和质检人员500元;连续六个月工程质量

一次性验收合格,大的四级验收项目超过六个的分别奖励项目部和质检人员1000元。 (2) 对个人考核

a) 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随机进行。任何人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扣罚100元~200元。

b)对违反施工工艺纪律的现象,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处以50元~200元的处罚,可进行连锁处罚,必要时可对屡犯者进行下岗培训,对班组负责人可处以100元~1000元的处罚。

c)本现场员工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反馈到公司工程部,经核实后报公司总工批准奖励,每次嘉奖50元~500元,重大问题给以特别奖励。 e)对在工程施工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良的员工,公司工程部可将意见反馈其主管领导,计入当月薪酬考核。

5 附表

附表1:质量考核评分表 附表2:质量人员考核表

附表1:

质量考核评分表 应得序号 一 1 2 3 4 5 6 二 8 识的检查 9 10 11 质量问题整改 过程检查 起扣5~10分。严重的一票否决。 混用、错用材料 发生一起扣5分,累计扣分,严重的一票否决。 √ 2分 对“质量隐患通知单”置之不理者一票否决。 45 不按施工技术交底施工,欺瞒质检人员、违反、简化施工工艺者每发生一 √ √ 考核内容 质保体系的运行 质量活动 四级验收制度 质量管理网络 质量事故 计量工作 施工人员资质 过程检查、验收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未按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要求对材料和产品进行标识的,每发现一项扣 不参加、不配合项目部质量活动每发生一次扣10分,累计执行。 不履行验收程序,发生一项扣5分,累计扣分。 形成质量管理组织结构网络,质量管理职责明确,正常运行。 发生质量事故不得分且一票否决。 计量器具状态要及时准确标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项扣2分,累计执行。 特殊作业人员、无证施工每发生一起扣2分,累计执行。 30 √ 考 核 标 准 分 分 决 实得一票否原因 备注 应得序号 考核内容 使用不合格的工器12 具 13 施工人员技能达不到该工种要求 违反工艺纪律、操14 作规程 15 16 17 三 18 19 验收一次合格率 自检验收程序 质量等级 记录、交底 验收记录 自检记录 有不真实内容扣5分,累计执行 不清楚、不详细扣2分,累计执行。 25 20 21 各种过程控制记录 漏项、不齐全、填写不正确的扣2分,累计执行 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不清、签证不齐发生一次扣2分,累计执行。 第2次验收合格扣5分,第3次验收合格不得分。 发生质检员不到位或无质检员负责扣5分,累计扣分。 分项工程优良不扣分,合格一项扣2分,发现不合格项一票否决。 发生一起扣2分,累计执行,严重一票否决 发生一起扣2分,累计扣分 45 发生一起扣2分,累计扣分。 考核标准 分 实得分 一票否原因 决 备注 √ √ 注: 1、操作规程范围包括国家、行业、公司制定的有关规程。

2、考核分低于85分者,该项目部该月质量奖全部免发,低于80分不足分累计带入下月考核。 附表2:

质量人员考评表

序号 1 考核内容 实得分 优良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合格 8 8 8 8 8 8 8 8 8 8 不合格 6 6 6 6 6 6 6 6 6 6 原因 备注 深入现场检查质量施工情况,认真执行“质量验收程序”、“验收标准”检查、指导施 工人员进行自检,控制工程质量。 2 结合现场每天做好质量验收台帐、表卡,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3 汇总本专业本月的验收项目,合格率,优良率,措施审批情况,技术交底执行情况。 4 认真审查作业指导书的质量施工措施,并按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去监督检查措施落实情 况。 5 对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验及时、完整、真实。 6 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单位及时、正确做好施工记录。 7 审查外部分包队资质,对进入现场各分包队伍进行质量考核及评估。 8 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质量问题,按规定对责任单位下发整改、停工通知,并根据制度 进行处罚。 9 负责对本专业、本单位专职、兼职质检员进行业务指导并考核。 10 做好日常工程质量记录。 考核:1、及格分为60分,考核分数在80分为合格。

2、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下的,进行再培训,培训后仍低于60分者,调离本岗位。

第三部分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奖罚条例

为了加强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切实执行公司《文明施工标化管理细则》,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对细则中的有关问题作如下奖罚措施:

1、对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影响周围居民,引起居民投诉或被新闻曝光通报批评的,视情况罚款1000-5000元。

2、市区主要马路和旅游风景区施工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低于2.5米,使用材料不能保证围栏稳固、整洁、美观;在其他路段施工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低于1.8米,不能保证围栏稳固、整洁,除责令其按要求整改外另行罚款1000元。

3、生活用水及施工用水不得随意外排,不照规定乱排污水而遭有关部门批评的,罚款1000元,大门口未设洗车台的罚200元。 4、未按公司统一格式设置大门的罚1000元,大门未设置企业标志的罚200元。

5、围墙不按公司统一格式设置的处罚1000元,围墙高度不符合要求除责令加高外另罚500元。

6、未建立门卫,处罚200元,门卫各项制度不齐全,执行不严,处罚100元/次。

7、对工地应设置的图、牌、栏,每缺一项罚200元,八牌一图挂在脚手架上除责令整改外罚500元。

8、施工现场作业区及生活区主干道未进行硬化地坪施工,罚500元,

场内积水现象严重,处罚100元。

9、材料、设备未按施工平面图堆放整齐,每次罚款50-200元,未设标识牌每处罚款50元。

10、现场易燃易爆品存放违反要求的,罚500元。

11、 生产、生活、办公、设施不全,除责令项目部增设外视情况罚200-500元,用钢管、毛竹及竹片等搭设的简易工棚作宿舍的除责令整改外罚款3000元。

12、卫生管理未分区包干,罚200元;垃圾未集中堆放、未及时清运,罚200元。

13、食堂卫生不清洁(灶台、炊具、工作服等),每项罚50元;炊事员无健康证,每人处罚200元;食堂无卫生许可证,处罚200元;无食堂管理制度处罚100元;现场未设茶水间亭罚200元;

14、厕所、浴室不卫生,不洁净,视情处罚50-100元,无卫生保洁制度罚100元,未落实保洁责任人罚50元。

15、宿舍不清洁,视情处罚50-200元,宿舍未设管理制度罚50元,未落实室长负责制度罚50元,宿舍发现燃气器具设备每次罚100元,无保温、降温等措施每项处罚50元。

16、项目与职工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每人次处罚50元,未签订劳务合同书每人次罚50元。

17、职工三证不全,每人每缺一项处罚100元。 18、工地未设专(兼)职文明施工管理员,处罚200元。

19、工地未设保健箱、急救器械,无经过培训的急救人员等,每项罚

50元。

20、职工随便吸烟,每发现一人次罚10元,随地溺便每一人次罚20元。

21、现场焚烧有毒物质每发现一次罚200元

22、现场仓库、厨房、宿舍混用的每发处罚200元,并责令整改。 23、现场消防重点部位未按规定挂设灭火器的每缺一处罚50元。 24、现场动火未经审批罚200元,无证人员进行电焊等作业罚100元,重犯者加倍处罚。

25、在建的主体建筑内禁止住人,若住人视情节处罚500-2000元。 26、现场安全标语、安全标志违反《文明施工标化管理细则》中有关条款内容要求的,按本条例进行处罚,同时责令项目部按要求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公司备案复查。

27、如检查中发现项目部管理科学、严密,现场文明施工标化管理做得较好,奖励100-500元,对评上地市级“标化”工地的、评上市(省)级“标化”工地的,在各级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大检查中通报表扬和批评的奖励及处罚按公司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注:

1、本奖罚条例由公司安全监督部负责执行。

2、本条例奖罚款由公司财务部在当月工程款中直接进行划拔。 3、本条例的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监督部。

4、本条例适用公司组织月度、不定期检查中实施奖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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