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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工程安全防护措施

2022-10-15 来源:钮旅网


爆破工程安全防护措施

为了规范道路施工中爆破程序的管理,增强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爆破施工安全顺利进行,特提出以下预防措施:

1 、申请

各爆破队领用爆破器材前,须对当天装炮眼作出统计,报出炸药、雷管等爆破物品的准确用量,经核实后方可提出申请。

2 、领取

领用爆破物品必须由本队负责人、爆破员和材料员签字,经爆破办公室批复后,由本队爆破员亲自领取。进入库房的装卸人员严禁携带火种、火源以及易燃易爆和带电物品如有携带者须交与警卫暂时保管。爆破器材在装卸、搬运过程中要做到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打开包装,严禁抛掷、拖拽或踏踩。包装箱不许倒置或侧放

3 、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司乘人员不得携带火种、火源,以及易燃易爆和带电物品,严禁吸烟,保证爆破物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运输车辆必须由爆破办公室的安全员和本队爆破员押运,车辆严禁中途无故停留,必须立即将爆破品送至施工现场,并堆放整齐。不得将爆破物品卸到职工生活区和危及工人人身安全的场所。爆破物品出库后,必须将雷管、炸药、导火索分车装运,严禁混装。

4 、退库程序

各爆破队当天领取的爆破品如有剩余,当天必须退还库房,如有违反本规定的爆破队,爆破办公室除勒令其停工外,并对该队处以经济罚款。且当天的炸药、雷管的剩余量不得超过当天领取的10%,否则处该队100元罚款。

爆破物品在退库时由本队爆破员押送,进入库房区不得携带火种、火源,以及易燃易爆和带电物品,严禁吸烟,严禁将已经加工的雷管或已拆封的炸药(指箱装炸药封蜡纸筒破坏)退还。若有已加工好的雷管应进行拆除或在爆破办公室安全员的监督下销毁,方可退库。

5、 如发现有私购、私藏、私用和中途截留爆破物品的,则要求该队立即停工,并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同时上报公安机关,立即拘捕当事人。

6、安全监控

a、项目经理作为项目上安全管理的的主要负责人,要爆破的工程由工程技术部出具技术上的可行方案。在爆破前对爆破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交底工作,执行爆破时爆破专业安全员必须在现场监督指导。

b、装药接线必须由指定工作人员操作,其他闲杂人等一律清清除出场,如有处理不当的,现场监督人员有权要求其停工。

c、爆破器材在出库前由质检部、机料部对炸药器材进行严格的检查,批准后方可出库。

d、在爆破准备工作完成之后,要上报监理工程师。得到认可后方可实施爆破。

e、爆破之前,由爆破队设置安全警戒区,专人把守,严禁闲散人员、车辆闯入。若有警戒设置不当,爆破办公室有权责令其停工。

f、具体爆破由爆破员亲自操作,爆破人员必须持有公安机关审批的爆破证明。

g、如因技术原因或计算失误等原因造成当天所装炸药未能起爆,夜间必须派多人严加看守现场,防止爆破物品的丢失。

在安全监督过程中监督人员思想上要有三个转变:从监督检查施工现场为主向督促企业建立安全保证机制转变;从单纯抓施工单位管理向抓建设参与各方安全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转变;从平时一般监督检查逐步转变为对工程的重要部位、重要环节进行监控检查,狠抓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治理,充分调动施工建设参与各方的积极性,齐抓共管,以期提高安全监督的效果。加大监督力度,严格把关,做到细、狠、准、实。监督人员应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加大安全监督力度,严格把关,做到事事有标准,检查有依据。加强巡查和跟踪检查相结合,变事后把关为事前预防,事中抓控制。从管结果为管因素,实行预防为主的原则,实施全过程的预防控制。特别对“事故危险点”实施重点监控,消除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把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从根本上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概率。监督中要做到四个字:细、狠、准、实。细:对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认真检查,一丝不苟提高监督检查工作质量;狠: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坚决要求整改,决不心慈手软;准:按照国家与地方有关政策、法规瞄准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认真查、从严抓,防患于未然;实: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要真实、齐全、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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