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通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__项目暖通分项工程
招 标 人: 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__ 年__ 月_ 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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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项目暖通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设计单位: 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监理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启东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800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119702平方米,为5层市场建筑及18层办公建筑;地下建筑面积约26000平方米。建筑总高度78.5米,框架-剪力墙结构。
资金来源: 自筹
二、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资料:参与本工程施工的投标单位应提供与招标要求相符的资质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等级证书-必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贰级以上(包括贰级)施工资质; (3)投标单位在过去3年的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4)投标单位的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近期3年内施工过的工程案例,必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取得良好信誉和业绩,代表性工程说明等获奖的证明;
(6)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7)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机电安装建造师二级以上,从事过类似工程施工负责管理,并具备从事本行业安装施工10年以上工龄。
2.招标文件相关附件:由招标人提供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壹份,设施施工图图纸—蓝图壹套,提供设施图、水施图、电施图、建施图电子版壹套。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书面答疑等牵涉本工程招标的相关书面文件,均作为本工程招标文件附件。
3.招标范围及承包方式
(1)招标范围内容:本工程施工图图纸内的空调风系统、冷冻水系统、冷却水系统、送排风系统、加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人防系统,水施图内的冷凝排水系统等安装工程施工、调试和验收、保修;招标人确定针对施工分界的《安装工程联系单》,即投标工程量清单内、延后配合精装修等牵涉暖通安装工程施工的所有内容;
(2)工程承包方式:按上述招标范围内容,甲供材料设备除外,投标人以包工包料包验收,暂定总价固定单价合同形式方式,对本工程履行施工承包职责。
4.招标原则是内部议标,按实核准,竞价招标,考察后确定。
5.工期要求:本分项工程的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基础浇捣阶段(具体以招标单位的开工通知为准);竣工日期:根据本工程实际需要,必须满足土建及其他专业的需要,确保同步竣工完成(调试验收合格,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不含春节约7天与精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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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时间)。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合格。 7.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采用08清单报价的方式进行报价;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等)的有关要求,依据企业定额及自身优势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编制投标报价;
(3)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金额、其他项目清单金额应详细分析和列出所含的工程内容,并根据本企业的情况和施工方案进行确定;
(4)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的价格均已包括完成招标范围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总包管理费、税金、风险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施工过程中如遇政府政策性调整费用等所有费用(如:人工费、风险费……等),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中标后不再调整。
(5)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是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施工中所用材料、成品、半成品在制作、运输、保管、安装、调试中等发生的一切损耗费用;
(6)编制中可参考下列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9版)
江苏省建筑工程节能预算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补充定额)
(7)措施项目为完成本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招标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仅为本工程的一般项目,投标人在报价时应仔细审阅,结合本工程特点,对措施项目予以确定和补充。否则招标人将认为其报价已包含全部为完成本工程所采取的措施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在本工程中是一项固定的费用,无论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设计变更引致工程量有否变化,中标人均不能获得对该费用的任何更改,投标人应承担措施项目及所有洽商限额内所报价款的风险。对于任何没有填上价款的项目,将被视为已包括在其他措施项目单价及合价中。
(8)工程量清单表格备注栏中,注明暂定品牌的,可以按暂定品牌报价;在满足相关功能条件
下,投标人也可以结合自身优势选用与暂定品牌同材质、同档次,市场上广泛认可,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同类品牌产品报价,但在投标报价说明内必须注清厂家、品牌、型号、等级等。报价中投标人应考虑包含相关材料的价格风险,施工期间上下浮动-投标人自行承担。
(9)除甲供及甲定乙供外的主材,图纸未注明、招标人未指定的,由投标人采购,但必须符合施工质量规范要求,方可使用。其相关报价应在工程投标预算编制说明内注清厂家、品牌、型号、等级等。报价中投标人应考虑包含相关材料的价格风险,施工期间上下浮动-投标人自行承担。
(10)甲供设备及暂定主材单价(甲供),乙方验收。如安装后发现质量问题,其返工损失由乙
方自负。
(11)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市政、市容、环保、交通、绿化、治安、总包管理配合及施工用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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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等因素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调整,单列报价,列入工程总价,如漏项未计,则作为已包含在工程总价内。
(12)暖通验收工作所有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费用进入总报价,并应确保验收按期通过。 (13)中标单位负责单体暖通工程的调试及验收,并且配合总体消防综合调试及验收,自行调整费用,列入总报价。
(14) 本分包工程的总包配合管理费为工程结算总价的1.5%(设备款除外),由招标人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给总包单位。
8.工程价款确定
1、本工程经过投标人的合理报价,经招标人内部议标,各单项组价按实核准,通过询标、考察等过程经双方同意确定签订合同后产生工程合同价款;
2、施工图纸及所有费用在开工前双方确认,如图及招标人原定已计入的工程施工内容确认后为一次性闭口价,漏项不予增补,施工方自行承担。如遇下述情况确定可作相应调整:
(1)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若对报价清单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提出,在合同签订后结算时,工程量清单中套用定额子目及取费不得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 3、设计变更及招标人另行调整实际产生增减工程量为调整工程合同价款的先前条件,(凭变更签证单)按实给予增减调整:(并按投标时的让利比例决算)
(1)原定的工程量清单内未计入部分,程序先按照原定报价清单的价款子目为依据进行,如原定报价清单内没有(属另行增加及签证部分)的子目取费按江苏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8版)为基准,乙供主材(必须符合要求)单价按市场最低供应价为基准计取,税金按定额规定计取,所有牵涉工程费用均含在上述费用,无其余任何费用;
(2)原工程量清单内已计入,因后续工程变更不需安装施工而减少的此部分,招标人应提前10天以上书面告知投标人,结算程序按照原工程报价清单的价款子目为依据投标报价时的标准扣除,所有牵涉工程费用按实进行扣减;
(3)甲供设备及主材到工地后,投标人必须配合装卸搬运,甲供设备除投标人装卸搬运费用(承重在200Kg以下的小型设备不计取装卸搬运费用)另行签证外,后续配合等无出现任何问题招标人一次性另行补助投标人贰万元采保费,其余无费用。
4、暂定单价部分主材设备,由发包人指定、承包人采购,与供应商签订购销三方协议。具体事宜进一步确定如下:
(1)暂定单价部分主材设备未经发包人定价,承包人而擅自采购的,该主材设备价格直接由发包人单方确定,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2)暂定单价部分主材设备确定由发包人招标,确定供应商和价格及主要付款原则(货物供应过半承包人支付到货款总价的30%,全部到位后承包人支付到货款总价的70%,工程验收合格通过后承包人支付到货款总价的95%,余款5%满两年由发包人代付)。
(3)其结算根据购销三方协议内的价格,上浮5%后与原暂定价之间产生差价在税前进行增减调整,调整后再计税金作为承包人最终结算价,承包人另无其它任何费用。
(4)承包人不得拒绝购买招标约定暂定价主材设备,否则,该暂定单价部分主材设备改为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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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供货,发包人向承包人收取该部分主材设备费总价5%的违约金,并且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5)所有暂定单价部分主材设备发包人保留甲供权利,如发包人要求改为甲供,则结算书中的相关子目内主材设备单价为零进入,如承包人配合无出现任何问题发包人按照实际采购成本价计取1%采保费(税后加入)支付给承包人,承包人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5、设计或招标人变更费用经招标人审定后调整合同价款,即为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款。 6、让利部分:甲供材料及甲定乙购材料不参与让利。 9、结算方式:
1、本工程承包人在提供工程计算书、光盘、变更、签证、竣工图纸后方可进行结算程序。 2、本工程的竣工结算总价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双方工程量清单核对后的合同价;二是结算调整价。其中结算调整价由两部分组成:设计变更费用、签证费用(包括合同明确调整部分),具体条款详见第8条本工程价款的确定。
10.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
10.2 裙楼主体结构封顶预埋基本到位,裙楼已完成二层风管、水管工程量完成总量四分之一,10日内付本工程合同价款的15%;
10.3裙楼已完成风管、水管工程量完成过半,10日内付本工程合同价款的20%; 10.4 裙楼工程量基本完成(大型设备安装除外),10日内付本工程合同价款的20%; 10.5 工程量基本完成(大型设备安装除外),以不耽误裙楼商场精装修单位进场为条件,10日内付本工程合同价款的15%;
10.6 工程竣工已验收通过后10日内付本工程合同价款的10%;
10.7投标人提交决算资料之日起,三个月审计周期核对确认本工程合同结算价款,经双方同意签字盖章确认后一年内付至本工程合同结算价款的95%;
10.8 余下本工程合同结算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无息),待工程竣工已验收并备案通过之日起满两年(且不得少于两个采暖期)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投标人取得上述前2-6次的工程价款,须经总包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后,再上报监理审批,招标人确认后无问题方可支付。
11.招标文件费用与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前来提取招标文件时,需支付图纸及招标文件押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现金¥5000元),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一并提交投标保证金后,该招标文件费用¥5000元可以退还,否则定为投标人自身购买不予退还;
2、按招标文件内的要求,按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一并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现金或支票,不计息)。
3、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或没收条件为:
3.1、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7日内且退回有关资料后,予以退还(无息); 3.2、如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中途退出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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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认真组织编制投标文件,恶意造成不积极影响以及招标文件提供虚假文件,并得到证实;
(3)在定标后,中标单位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同招标单位签署合同。
4、收到投标文件后壹周内询标,30天内定标;对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无息返还;对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签定工程承包合同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各投标单位认真严肃对待;若招标单位按投标单位报价确定中标而投标单位不签工程承包合同者,没收投标保证金。图纸损坏或遗失按50元/张收费;完整图纸返还,押金如数退回。
12.履约保证金
(1)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双方签定工程承包合同后7日内以现金形式汇入招标人账号。履约保证金中:安全质量占60%,工期占20%,人员到位率占10%,文明及标化施工占10%。如投标人有违约行为,招标人可根据违约的性质及约定的比例,在履约保证金中扣罚。
(2)工程量基本完成(大型设备安装除外),裙楼商场精装修单位具备条件可以进场后,返还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3)暖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过后返还剩余部分工程履约保证金。
13.送投标函截止日期为2012年 5 月 4 日下午16:00;签订合同日期为预定2012年 月 日(最终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施工进场日期预定为2012年 月 日;送标函截止日期之后送过来的标书,招标人可作为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归还。
14.招标文件答疑
(1)投标单位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单位;
(2)招标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和组织投标单位考察现场,了解情况; (3)招标答疑纪要应包括所有投标单位的问题和答复(包括招标文件修改),及时告知所有投标单位。
(4)投标人对施工场地等提疑,需自行踏勘现场了解,如有需要,可联系招标人一起陪同解释。 15、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6.其他:
16.1(地下室空调详图未完成)日后地下室空调机房内的设备材料均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16.2如果D区以后涉及到空调系统安装按照本次投标的子目价格及取费计价。(并按投标时的让利比例计价)
16.3 工程量清单表格备注栏中,注明品牌的产品按投标人的要求报价,不得随意更改。 16.4 延后配合精装修封闭吊顶等需二次改装的风口、局部风管等,此次单列报出单价(包括牵涉的风管、风口、配件、安装人工、机械、综合费用、税金等所有费用)。
16.5招标单位保留部分设备、材料供应或更换品牌的权利。 16.6提供售后服务安排表、人员培训计划表。 17.投标书的份数与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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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两份,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包括投标函)、资信部分、技术标部分共三部分须分别分开装订并密封(在密封袋盖上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已密封的正本、副本同时装订在一个包装袋中,在外包装袋上注明商务部分、资信部分、技术部分,外包装袋上不要加盖任何印章。共三个密封袋,具体如下:
商务部分正本 (包括投标函) 资信部分正本 商务部分副本 (包括投标函) 资信部分副本 技术部技术部分正本 技术部分正、副本 分副本 技术部分副本 注:外边线为外层密封,内边线为内层密封。 (2)所有包封都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此公章要与投标文件上的公章相同;
18.具体询标及中标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书内容,招标人内部查看并经讨论、按实核准后,如接到招标人电话通知投标人前来询标,投标人必须在24小时内如约赶到;
(2)本次招标不签发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后,即为中标;
(3)投标文件交于招标人后,安排询标,询标结束后30天内如无通知的投标单位,均属未中标单位,可以直接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本次招标的开评标过程不邀请投标人参加,直接由招标人实施,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处获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5)未尽事宜,待双方签订合同时补上。
19.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本工程招标单位。
本工程招标单位: 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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