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书 (简化安全审查)
项目名称
申请事项 申请单位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编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申请书封面中的 “申请日期”、“申请编号”,由负责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安全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实施部门)受理人填写;本申请书的其他内容,由申请单位的人员填写。
二、本申请书可以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也可以用打印机打印四号字文本,但“负责人签字”必须由本人用钢笔、签字笔签署姓名。
三、本申请书“申请单位”是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规定的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所在单位”是指“申请单位”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四、本申请书封面中,“项目名称”栏,填写需要政府或者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名称;“申请事项”栏,分别填写申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投入生产(使用)等3个阶段的安全审查事项,即分别填写安全条件审查备案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备案、竣工验收;“申请单位”栏,填写申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的企业名称。
五、本申请书“申请单位”和“建设项目所在单位”栏目中的“名称”和“地址”,分别填写申请单位和建设项目所在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的企业名称和企业住所。未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单位,仅填写“申请单位”栏的内容。
六、本申请书“申请单位”和“建设项目所在单位”栏中的“经济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填写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七、本申请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单位”栏,仅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备案时填写。其中,“单位名称”和“通讯地址”栏,分别填写承担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和住所;“经济类型”栏,填写内容同“六”。
八、本申请书“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单位”栏,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填写。其中,“单位名称”和“通讯地址”栏,分别填写承担该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和住所;“经济类型”栏,填写内容同“六”;“资质级别”和“资质证书编号”栏,分别填写承担该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单位取得的“安全评价资质证书”上的级别和编号。
九、本申请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单位”栏,仅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填写。其中,“单位名称”和“通讯地址”栏,分别填写承担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和住所;“经济类型”栏,填写内容同“六”;“资质级别”、“经营范围”和“资质证书编号”栏,分别填写承担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单位取得的“设计资质证书”上的级别、设计范围和编号。
十、本申请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单位”栏,仅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填写。其中,“单位名称”和“通讯地址”栏,分别填写承担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的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上的企业名称和住所;“经济类型”栏,填写内容同“六”;“资质级别”、“经营范围”和“资质证书编号”栏,分别填写承担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的单位取得的“施工资质证书”上的级别、施工范围和编号。
十一、本申请书“项目类型”栏,按照下列分类进行多项选择性填写:
⒈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⒉新建危险化学品储存项目; ⒊改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⒋改建危险化学品储存项目; ⒌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⒍扩建危险化学品储存项目。
十二、本申请书“建设地址”栏,填写建设项目在其所在地行政区划中的位置。
十三、本申请书“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告知性备案回执文号”栏,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填写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后实施部门向申请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备案回执的文件编号;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填写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后实施部门向申请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告知性备案回执文件编号。
十四、本申请书“总投资”和“安全投资”栏,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时,分别填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中估算的总投资金额和安全设施投资金额;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分别填写建设项目设计“投资概算”中的总投资金额和安全设施投资金额;
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投资决算”和“安全设施投资额”栏,分别填写建设项目竣工后决算的总投资金额和安全设施投资金额。
十五、本申请书“建设项目生产区周边状况”和“建设项目储存区周边状况”栏,不在现有企业生产区或者储存区内的建设项目,仅填写外部情况;危险化学品储存建设项目,仅填写建设项目储存区周边状况。
十六、本申请书“生产或者储存装置设施情况”中的“工艺技术简述及来源”栏,填写通用的化工专业术语和该技术开发单位的名称;“主要设备名称及来源”栏,填写组成装置或者设施的塔、釜、槽、泵、罐、炉、压缩机、换热器、电机等和制造企业名称。
十七、本申请书“辅助工程情况”,填写为实现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水、电、气等辅助工程的情况。
十八、本申请书“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栏,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和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填写相应的内容。
十九、本申请书“管理和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和“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情况”栏,仅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填写相应的内容。
二十、本申请书设置的栏目尺寸,不能满足填写内容的需要时,可自行设置栏目尺寸,但不能改变表格外边距的尺寸;本申请书设置的栏目中表格数量不能满足填写内容的需要时,可自行设置续表,格式和内容要求应与本申请书的表格一致;申请单位在填写申请书时,申请书封面不编制页码,其他重新编制申请书的自然页码。
名称 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申法定代表人 请申请单位意见: 单 位 邮政编码 经济类型 传真电话 安全生产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签字) (加盖公章处) 年 月 日 名称 地址 电子邮箱 建设联系电话 项主要负责人 目所建设单位意见: 在单 位 传真电话 安全生产负责人 邮政编码 经济类型 主要负责人:(签字) (加盖公章处)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经济类型 法定 代表人 单位简介: 建 设项目 可 行 性研究 单 位 联系 电话 项目 负责人 邮政 编码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 经济类型 资质级别 法定 代表人 建单位简介: 设项目 安 全 评价单 位 邮政 电话 资质证书编号 项目 负责人 编码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经济类型 资质级别 法定 建代表人 联系 电话 经营 范围 项目 负责人 邮政 编码 证书 编号 设单位简介: 项 目安全 设 施 设计单 位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 经济类型 电话 资质级别 范围 建设项目安 全 设 施施工 单 位 法定 代表人 单位简介: 经营 邮政 编码 证书 编号 项目 负责人 项目类型 建设地址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告知性备案回执文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告知性备案回执文号 总投资 安全投资 技术及来源简介: 工艺流程简介: 内 部 建设项目生产区周边状 况 外 部 内 部 建设项目储存区周边状 况 外 部 项目 序号 装置设 施名称 拟设计 能 力 物 料 生 名 称 产 产 品 或 名 称 者 储 存 工艺技装 术简述 置 及来源 设 施 情 况 主要设 备名称及来源 备 注
序号 项目 工 程 名 称 拟设计能力或者负荷 介质或者物料 来 源 辅助工程情况 主要设备名称及来源 备 注
序号 项目 品名 燃点 生 产 自燃点 储 存 涉 及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基 本 理 化 性 能 指 标 数据 来源 化学 性质 物理 性质 闪点 爆炸 极限 毒性 备注 危险化学品储运技术要求
品名 包装要求 储存要求 运输要求 数据来源
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应急救援措施的对策与建议 型 管理和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名 称 主 要 内 容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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