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关于成立党的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中小学(园)、直属各单位:
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的要求,为加强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局党委决定,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成立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邱发国(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罗会元(副书记、纪检组长) 李彦武(副局长) 王晓夫(副局长) 成 员:逯业东(党办主任) 孟立严(法制办主任) 王洪利(团委书记) 二、工作职责
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在教育系统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指示精神,研究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事项、重要政
1
策,向党委提出建议。
2、结合各步骤各环节的特点,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统筹推进各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重要问题,总结推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典型宣传工作。
4、做好县委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罗会元同志兼。
中共镇赉县教育系统党委 2014年2月17日
2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